日前,青海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青海省委宣传部、青海省司法厅联合印发《青海省“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对全省“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和检查考核。 《方案》规定,“七五”普法考核对象为市(州)党委政府,省委部委、省直机关单位、人民团体、高等院校、省管企业、中央驻青单位。考核内容包括2016年以来,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和青海省“七五”普法规划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决议等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突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和宪法的学习宣传。重点总结验收《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关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落实情况,《青海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落实情况,执行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工作制度情况、《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推进情况,领导干部、青少年、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学法用法和以案释法情况;围绕疫情防控、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生态环境等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普法与依法治理和法治县(市、区、行委)创建、“法律七进”工作开展情况;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及运用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情况;普法依法治理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普法经费保障及自“七五”普法启动以来普法成效等。 此次检查考核分动员部署、自查自评、检查验收、总结报告四个阶段,自6月份开始,到12月底结束。 《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把“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任务,抓细抓好落实,确保顺利完成总结验收任务。 据悉,今年全省“七五”普法考核验收资料台账将通过青海普法网建立的“法治宣传教育云平台”报送,考核验收工作更便捷、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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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七五”普法的收官之年。近日,记者从司法部获悉,目前,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正在组织各地各部门开展“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同时积极谋划“八五”普法,推动全民守法普法成为社会治理的法治基础。 四年多来,各地各部门扎实推进“七五”普法,全民守法迈出新步伐,全社会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七五”普法有以下几个亮点。 一是“谁执法谁普法”责任逐步落实。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是“七五”普法的理念、实践和制度创新。2017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后,司法部牵头建立了落实普法责任制部际联席会议。全国普法办统一编制并公布了两批50家中央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基本实现了对中央国家机关的全覆盖。各部门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中加强以案普法,广泛组织开展专项法律宣传日、周、月活动,让执法活动成为生动的普法课堂。 二是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扎实推进,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2016年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社部印发《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后,各地各部门普遍建立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把法治纳入公务员录用考试和培训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等必修课。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实施了《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每年至少旁听庭审一次,并率先在中央国家机关领导干部中作出示范。2016年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共同编制《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中小学统一设置了《道德与法治》课程,法治纳入了中高考必考内容,实现了法治教育进大纲、进教材、进课堂。 三是法治乡村建设迈出新步伐。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举措。2019年6月,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在浙江省宁海县召开了全国法治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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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做好黑龙江省“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确保“七五”普法圆满收官,按照全国普法办《2020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精神、全面依法治省工作部署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2020年第一次全体会议要求,日前,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全省“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大幕正式拉开!《关于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 全省“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对照国家和我省“七五”普法规划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依据全国普法办《全国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试行)》,对我省“七五”普法以来各项工作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检查验收。 基本标准 •《全国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试行)》(全国普法办印发) •《全省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试行)》(2018年原建设法治黑龙江工作委员会法治宣传教育组印发) 1、动员部署 5月中旬印发《全省“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方案》,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制定具体总结验收工作方案和措施,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2、开展自查 5月中旬至7月底,各地各部门对照我省“七五”普法规划和《全省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试行)》,扎实开展自下而上的自查工作,查找薄弱环节,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补齐短板,逐项落实。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对所属县(区、市)和机关单位进行点面结合总结检查。 3、网上报送 8月20日前,各地各部门对照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对应梳理相关资料、形成台账,完成“七五”普法终期自查评估报告、工作总结,建立和完善相关情况印证材料的电子档案,适时运用网络平台、数据库上传报送。印证材料以图片、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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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开年之际,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司法行政系统积极战“疫”,开展行之有效的改革创新与法律服务。 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深化司法行政“放管服”改革、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积极构建新时代大调解工作格局、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一系列改革举措掷地有声,人民群众在“便民利民”中感受司法的正义与温暖。 2020年,司法行政系统多措并举助力改革,有哪些亮点值得关注?有哪些做法值得学习?各地实践情况又如何?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投诉率直降的“法宝” 2018年9月中国法律服务网“群众批评——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共收到群众反映证明事项有关问题865件,2019年11月大幅下降至15件。 投诉率直降的“法宝”是什么?让企业、群众感到“便利”二字是最重要的原因。 2019年5月,司法部按照《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组织天津等13个省(市)和公安部等5个国务院部门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 截至2019年底,13个省(市)、5个部门累计试点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约2500项,涉及公安户籍、交通运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不动产登记、教育、科技、司法行政等60多个领域。 认真贯彻“减证便民”,这一举措极大简化了办事创业的流程和材料,企业群众办事负担小了,获得感和幸福感就强了。 疫情期间,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继续发挥了重要作用。 常熟市批准医院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缓解了疫情期间市级综合医院人流压力,为养老机构开办医养结合护理院发放医疗机构许可证,解决了封闭管理期间百名在院老人的用药就医问题。 在实践中,各试点省(市)和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明确试点范围、建章立制规范工作流程、探索高效便捷的事中事后核查方式、加强信用管理惩戒、强化风险防控、科学考核评估。 辽宁省修订《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辽宁省推进“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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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有关委办局(集团公司)党委宣传部门、法宣工作部门,各区党委宣传部、司法局、法宣办: 自2016年以来,在本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领导监督下,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关于在本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七五”普法规划》)和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作出的《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着力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是实施“七五”普法的最后一年,根据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的要求和部署,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法宣办决定对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七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按照《“七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确立的工作目标,全面客观总结本市各区、各部门、各单位推进“七五”普法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七五”普法规划》和《决议》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为科学谋划好上海“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提升法治上海建设水平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内容 检查主要内容为《“七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理论和实践经验的学习宣传情况,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普法重点内容的学习宣传情况,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来沪务工人员以及其他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情况,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情况,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建设和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具体检查内容见《上海市“七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可以结合本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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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现将《关于开展“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办公厅2020年5月6日关于开展“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的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为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提供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司法部决定,在全国开展“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一、活动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复工复产、决战脱贫攻坚工作中,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助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化解涉疫矛盾纠纷作为当前法律援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化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方式,提高法律援助质量,为困难群众提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法律援助服务。通过开展品牌活动,做强法律援助宣传,扩大法律援助影响力,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深化便民服务措施,拓宽申请渠道,提高法律援助首选率;精准对接困难群众法律需求,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提高法律援助满意率。二、活动时间2020年5月至12月。三、主要任务(一)助力复工复产1.扩充法律援助事项。对因疫情导致的劳动报酬支付、劳动关系解除、工伤赔偿、房屋租赁等纠纷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对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军人、人民警察、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免予审查经济困难状况。对因疫致贫的劳动者、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及因疫返贫群众,与相关部门研究明确免于经济困难审查人员范围,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衔接机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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