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有关委办局(集团公司)党委宣传部门、法宣工作部门,各区党委宣传部、司法局、法宣办:  自2016年以来,在本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领导监督下,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关于在本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七五”普法规划》)和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作出的《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着力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是实施“七五”普法的最后一年,根据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的要求和部署,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法宣办决定对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七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按照《“七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确立的工作目标,全面客观总结本市各区、各部门、各单位推进“七五”普法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七五”普法规划》和《决议》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为科学谋划好上海“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提升法治上海建设水平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内容  检查主要内容为《“七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理论和实践经验的学习宣传情况,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普法重点内容的学习宣传情况,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来沪务工人员以及其他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情况,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情况,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建设和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具体检查内容见《上海市“七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可以结合本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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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0 - 05 - 1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现将《关于开展“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办公厅2020年5月6日关于开展“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的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为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提供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司法部决定,在全国开展“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一、活动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复工复产、决战脱贫攻坚工作中,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助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化解涉疫矛盾纠纷作为当前法律援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化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方式,提高法律援助质量,为困难群众提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法律援助服务。通过开展品牌活动,做强法律援助宣传,扩大法律援助影响力,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深化便民服务措施,拓宽申请渠道,提高法律援助首选率;精准对接困难群众法律需求,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提高法律援助满意率。二、活动时间2020年5月至12月。三、主要任务(一)助力复工复产1.扩充法律援助事项。对因疫情导致的劳动报酬支付、劳动关系解除、工伤赔偿、房屋租赁等纠纷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对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军人、人民警察、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免予审查经济困难状况。对因疫致贫的劳动者、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及因疫返贫群众,与相关部门研究明确免于经济困难审查人员范围,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衔接机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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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0 - 05 - 12
法治乡村建设是全面依法治省的重要基础,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保障,是提升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全省法治乡村建设,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按照省委领导批示要求,河北省司法厅组织起草了《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4月24日,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名义印发全省实施。  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着力加强党对法治乡村建设的领导,着力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着力提升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法治化水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提升农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幸福感,教育引导农村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为推动全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为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奠定坚实的基础。  主要目标:到2022年,涉农法律法规和配套保障措施基本完备,基层执法水平明显提高,乡村司法保障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性明显提高,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示范作用更加凸显,“法治乡村建设示范县、示范乡(镇)”创建有序开展,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到2035年,乡村法治可信赖、权利有保障、义务必履行、道德得遵守,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社会和谐稳定开创新局面,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法治化,全省法治乡村基本建成。  十项重点任务:即要着力完善涉农领域立法,规范涉农行政执法,强化乡村司法保障,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完善乡村公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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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0 - 05 - 09
法治乡村建设能有效地促成乡村有效治理秩序的形成,让法治信仰有机融入到农业农村发展过程,最大限度地激发制度活力和社会活力,实现人居环境和谐,人民生活安定、乡村秩序井然。  今年是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指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要持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核心在乡村治理的有效衔接。着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推进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有效过度,实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治理目标,既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本质要求,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  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完善涉农立法是前提。“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通过完善立法,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互衔接,做到乡村发展于法有据。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取得了决定性的成就。但是,前期的发展很多是依靠政策的引导,难免存在立法保障缺失、权力失范、权利缺失、法治意识淡薄等问题,乡村建设向纵深发展必须借助法律的引领、规范、保障和推动作用,依靠法治规范解决农村农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将近几年在农村建设开发方面行之有效的经验,通过立法将其法定化、制度化,使其上升为国家法律。同时,结合地方农村改革和经济发展实际需求,将各地乡村发展政策转化为地方法治,制定有利于地方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当然,对于不适合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要及时修改完善。  加强法治乡村建设,规范行政执法是关键。“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乡村行政执法的目的在于让立法意图得以实现,使农业农村发展按照法定规则运行。但是,由于乡村治理空间的繁杂性和行政执法权配置的分散性,为规范涉农行政执法制造了很多困难。比如:执法主体不规范、执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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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0 - 05 - 08
近日,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南省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全文如下。为加快推进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整合优化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到2022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到2035年,基本形成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目标相适应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二、主要任务(一)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1.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根据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依托法律援助组织、司法所等现有资源,推进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整合法治宣传、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仲裁、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进驻实体平台,因地制宜打造地方特色品牌。2.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建设。推进“12348”热线平台省级统筹,建立一体化呼叫中心系统,提升服务能力,做好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对接融合。3.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加快河南法律服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一体化建设。优化网上咨询、网上申请、网上办事等服务功能,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等单位的沟通协调,实现信息数据共享应用。4.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融合发展。以信息化建设为统领,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实现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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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0 - 04 - 23
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 江苏省法治宣传教育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苏省司法厅  关于开展“七五”普法终期  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党委宣传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法局,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016年7月,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转发了《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确定今年为“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年。为充分发挥评估验收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评价、引领、推动作用,依据《江苏省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实施情况考核验收办法》,省委宣传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七五”普法终期评估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扣“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中心大局,紧扣让法治成为江苏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这一工作目标,认真评估各地各部门“七五”普法以来工作情况,系统总结经验,深入查找不足,大力宣传先进,有针对性地研究改进措施,努力彰显“法润江苏”品牌,确保实现“法治宣传教育水平居于全国领先行列”预定目标,为我省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提供优质法治保障。  二、评估对象  此次评估验收对象是各设区市、县(市、区)。  三、评估时间  4月中旬开始至11月结束。  四、评估标准  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江苏省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终期评估验收细则》(以下简称《评估验收细则》,见附件)为基本标准,组织开展评估验收工作,从“普法工作推进情况”“普法工作成效情况”和“普法工作创新情况”等方面对各设区市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情况进行评估并量化打分。请省委省级机关工委参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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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0 - 04 - 22
新华社北京4月7日电(记者白阳)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即将到来。记者7日从司法部获悉,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日前联合印发通知,在全国部署开展2020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全民国家安全法治意识,营造维护国家安全的浓厚法治氛围,增强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能力。据悉,今年国家安全教育日的活动主题为“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通知要求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大力宣传宪法规定的关于公民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基本义务,深入宣传国家安全法以及网络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核安全法等涉国家安全法律,紧紧围绕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积极组织特色鲜明的基层宣传活动,突出非传统安全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浓厚氛围。活动将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和青少年的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结合“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加大公共卫生安全、生物安全等法治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充分运用各级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结合典型案例,加大以案普法力度。坚持网上网下结合,发挥全国各级普法网站、两微一端和普法新媒体矩阵的优势,不断提高国家安全法治宣传的影响力和传播力。通知强调,要紧紧围绕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结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成效,加强正面宣传。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学习宣传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普法传播力、影响力和覆盖面,确保取得实效。要力戒形式主义,从当前疫情防控的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地区、不同人群、不同对象,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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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0 - 04 - 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