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领域规范治理,日前,贵州省司法厅发布了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三年行动细化措施,逐一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在全省开展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重点领域规范提升工作。具体内容如下: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制度建设。认真落实“管行业也要管党建”要求,在全省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开展“四进”“五学”(即党建工作进章程、进制度、进规范、进管理;学好理论、学精党务、学透纪律、学深业务、学强服务)。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切实抓好党风行风建设。研究制定司法行政部门对法律援助机构的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机构开展法律援助组织实施各环节工作。完善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机制,进一步强化准入登记、助理管理、档案规范和诚信执业。深化质量监管,完善信息化管理。指导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工作,落实机构负责人作为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制度。常态化开展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卷宗质量评查,持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探索将公证事项纳入贵州政务服务网实行“一网通办”,优化升级贵州省司法鉴定综合管理系统、法律援助信息系统,实现业务办理所有流程节点可留痕、可溯源。推动建设全省统一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监测、分析、预警、督办、评查一体化执业监管。突出重点领域规范治理,抓好执业纪律。持续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行业领域“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乱摊派”整治,动真碰硬抓好问题整改。聚焦行业领域相关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着力规范执业秩序和执业行为。省、市(州)司法行政部门围绕加强纪律建设、规范管理、监督管理等内容,定期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人员培训,提升管理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指导行业协会围绕加强行业党建、党纪学习、执业纪律、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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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5 - 06 - 24
近日,湖南省司法厅印发《湖南省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聚焦质量提升、整治提效、机制提优,在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等领域开展为期三年的规范提升行动,着力解决公共法律服务执业行为不规范、制度机制不健全、群众满意度不够高等问题,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公信力。《方案》提出,到2025年底,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领域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到2026年底,公共法律服务执业监管体系基本健全,公共法律服务更加规范;到2027年底,公共法律服务一体化、智能化监管平台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公信力显著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认可度、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方案》强调,在质量提升方面,要全面推进机构科学合理布局,规范机构人员登记管理,大力推行全流程、一体化执业监管,持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切实加强全方位全链条监管。在整治提效方面,要针对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重点领域规范治理,加强执业行为监管和专业能力建设,加大业务指导和质量考核力度,促进依法规范诚信执业。在机制提优方面,要进一步健全监管约谈机制、投诉处理机制、通报公示制度、协同监管机制、从业人员权益保障机制,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管理,全力构建共抓共治监管格局。《方案》要求,各市州司法局要扛牢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管理队伍建设,突出抓党建、带队伍、促规范,教育从业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湖南司法行政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学习之目的。本文文字、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感谢原作者的辛苦创作。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我们联系更正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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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5 - 06 - 24
近日,湖北省司法厅印发《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升全省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水平,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满意度、获得感。《实施方案》明确要聚焦重点领域开展规范治理,集中整治公共法律服务执业领域突出问题,特别是社会关注度高、风险隐患大的领域,动真碰硬抓好问题整改,切实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执业质量和公信力。要健全公共法律服务领域规范管理和质量监督制度机制,实行“蓝黄红”三级约谈提醒制度,进一步完善投诉处理、通报公示、部门协同等制度,推动机构和从业人员提升服务质量。要构建全方位全链条监管体系,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流程规范化标准化,持续规范执业活动,切实做到监管到位、执法必严。《实施方案》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形成齐抓共管良好工作格局。要将开展三年行动工作与政法领域改革任务落实、“干部素质提升年”实施、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等工作有机衔接,做到相向而行,相互促进。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积极选树先进典型,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社会知晓度和群众满意度。 来源:湖北省司法厅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学习之目的。本文文字、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感谢原作者的辛苦创作。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我们联系更正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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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省司法厅印发《江西省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公共法律服务重点领域规范治理,加强全覆盖全方位全链条监管,提升法律援助、公证、仲裁、司法鉴定等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质量和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服务的便捷、高效和公正。《方案》提出,到2025年底,对群众反映强烈、投诉举报较多的法律服务机构检查全覆盖,服务不规范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到2026年底,监督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得到进一步治理;到2027年底,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质量和公信力显著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满意度大幅提升。《方案》紧盯问题易发高发领域和投诉举报多发地区,聚焦法律援助、公证、仲裁、司法鉴定等4个重点领域,列举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治理。从严格机构和人员管理、一体推进问题查改、全面加强质量管理、改革创新监管方式、优化便民服务举措、发挥标准引领作用等6个方面提出具体工作措施,动真碰硬推动问题整改,提升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监管能力。《方案》强调,要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构建司法行政部门监管、行业协会自律、法律服务机构自治、社会力量监督的监管工作格局,形成共治共管的监管格局。要完善行业党建、监管约谈、投诉处理、公示通报、协同监管等5项制度机制。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方责任,建立工作台账,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注重结果应用,推动三年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来源:江西省司法厅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学习之目的。本文文字、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感谢原作者的辛苦创作。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我们联系更正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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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5 - 06 - 24
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为此,深圳法院积极探索人工智能为执行工作赋能的有效路径。近日,全国首个覆盖执行案件办理全流程的大模型人工智能应用——“龙藤”人工智能辅助执行系统在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正式上线运行。据了解,该系统是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人工智能辅助审判系统基础上研发。系统贯通执行立案、财产查控、失信惩戒等环节,覆盖54个执行办案节点,可通过财产自动查控、行踪轨迹追踪、隐匿财产线索分析、执行方案智推等重要功能,将生成式人工智能融入执行应用,通过全流程赋能、权威数据支撑和司法责任落实,为切实解决“执行难”提供创新路径和有力支撑。全平台集约,执行跑出“加速度”为打破执行系统壁垒,消除数据“孤岛”,真正让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跑出“加速度”,“龙藤”融合全国执行系统、电子卷宗、融平台、鹰眼系统等21个应用平台数据,实现各类功能集约驱动,解决了以往反复切换系统、重复录入数据的操作难题。其中,“财产一本通”界面可集中展示案件基本信息、执行金额、财产反馈等信息,并添加一键处置、情报分析功能,可实现财产筛查、处置无缝对接。此外,系统同步搭载执行款计算器、税票核验、阅卷报告生成等衍生工具,进一步赋能执行提速。2024年12月2日试运行以来,“龙藤”系统已完成7847件执行案件的自动接收和财产查询,完成3052件案件的财产控制。2025年1月至4月,龙华法院执行案件平均办理时长缩短28.9天。强穿透追踪,情报分析“再升级”“龙藤”系统嵌入了生成式人工智能中的深度思考功能,可通过海量数据信息开展智能分析,真正让信息成为“情报”,为查人找物提供智慧决策参考,让“一纸判决”兑现为“真金白银”。在查人找物方面,“龙藤”整合车辆出入记录、道路摄像头等数据,勾勒被执行人车辆行踪轨迹,AI智能分析高频停靠位置、可能居住地等情报信息,精准定位车辆和被执行人,进一步提高执行案件查控效果。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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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5 - 06 - 24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监督管理,全面提升全省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水平,近日,省司法厅出台了《海南省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从动员部署、排查整治、巩固深化、总结评估四个阶段开展为期三年的规范提升行动,重点聚焦排查重点领域、建立整改清单,规范治理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行业共13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与长效治理,着力解决行业发展痛点,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方案》要求,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任务,实施“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监管,涵盖机构设立、人员准入、执业活动及服务质量全过程,有序推进公证、司法鉴定全流程监管试点,严控业务各环节标准与流程。运用全链条监管,整合公共法律服务监管资源,实现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有机结合,构建多层次监管体系。《方案》强调,各市县司法局、行业协会要压实主体责任,结合实际以清单方式细化工作重点和推进措施,全面排查重点领域问题,建立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与整改时限,确保问题整改取得实效。要巩固深化治理成效,通过监管约谈、规范投诉流程、推行“红黑榜”、完善协同与信息化监管、行业规范发展机制等手段,实现长效治理。 来源:海南掌上12348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学习之目的。本文文字、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感谢原作者的辛苦创作。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我们联系更正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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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9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现就开展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备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备案对象根据《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应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存储数量达到10万人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向所在地省级网信部门履行备案手续。二、备案时间(一)自2025年6月1日起,应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存储数量达到10万人的,应当自数量达到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履行备案手续。(二)2025年6月1日前,应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存储数量已经达到10万人的,应当在2025年7月14日前履行备案手续。(三)备案信息发生实质性变更的,应当在变更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变更手续。三、备案方式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备案采用线上方式。请直接访问“个人信息保护业务系统”(https://grxxbh.cacdtsc.cn),按照系统首页提供的《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备案系统填报说明(第一版)》,准备相关材料并履行备案手续,也可从中国网信网(https://www.cac.gov.cn)首页“全国网信政务办事大厅”栏目访问“个人信息保护业务系统”。四、法律责任未按照《办法》规定履行备案手续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特此公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25年5月28日 来源:“网信中国”微信公众号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学习之目的。本文文字、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感谢原作者的辛苦创作。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我们联系更正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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