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工作,是普法工作抓关键少数和重要多数的重要举措。近期,各地认真落实网络学法和考试工作,不断增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顺利推进学法用法和考试工作营造良好氛围。新疆—额敏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以来,额敏县人民检察院为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发掘干警潜能,产生“1+12”的“化学反应”,创新举措,比、学、赶、帮、超,推动检察事业向更高质量发展。院党组坚持以上率下,亲自抓学习、管学习,审定学习内容,确保学习实效。认真执行学习制度,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坚持线上学习和线下学习相结合等方式,发挥学习强国、法宣在线、中检网络学院等网络培训资源的优势,便于党员学习。外事不明问百度,内事不明问检答,检答网不仅是有问有答的交流平台,更是日常学习的知识宝库。来源:额敏县人民检察院新疆—额敏县路政管理局今年4月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七个宪法法律宣传月,额敏县路政管理局利用周五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第十七个宪法月宣传学习。同时,局干部职工利用“学习强国”平台、“法治新疆”微信公众号以及“法宣在线”学习平台有关“疫情防控法治同行”、宪法法律知识等内容的网络知识竞赛、无纸化答题活动,把碎片化的时间有效利用起来,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全局公职人员遵法守法的纪律观念,强化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来源: 塔城路政海事局青海—石家庄第一干休所青海省石家庄第一干休所结合省委老干部局工作部署,以岗位大练兵为抓手,打造学习型干休所。始终坚持学习不放松,以理想信念教育、党的政策理论教育、公务员法治教育、干休所业务服务技能教育为重点,借助学习强国、法宣在线、青海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采取党课学习、干部轮流授课、个人自学等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适时购买各类图书,充实老干部阅览室和职工书屋。组织开展读书活动,坚持为老干部送学上门,联络员协助离退休支部开展学习,组织老干部们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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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0 - 05 - 19
从今年5月份起甘肃省“七五”普法工作正式进入“终期检查验收”时间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分几个阶段开展?有哪些工作要求?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  开展“七五”普法总结验收是促进“七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的重要手段,是检验普法成效、圆满完成“七五”普法任务的必要措施。  为全面掌握全省“七五”普法工作情况,检验“七五”普法工作成效,按照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安排,省委宣传部、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近日印发《关于开展全省“七五”普法终期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决定从2020年5月至8月底对全省各地各部门“七五”普法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一、检查验收范围  全省各市州、甘肃矿区、兰州新区,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人民团体、中央在甘单位。  二、检查验收内容  验收内容以全省“七五”普法规划和省人大常委会决议为依据,重点检查:  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情况  建立和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情况  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情况  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情况  创新法治教育工作方式方法,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打造普法亮点特色情况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情况  各行业各领域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普法工作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机构设置、工作保障、措施落实和实际效果等情况  三、检查验收安排  “七五”普法检查验收分五个阶段组织实施:  自查自评阶段(5月至6月)  各市(州)、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人民团体、中央在甘单位结合各自实际,针对检查验收内容开展自查,总结工作、发现亮点、查找不足,提出下一步改进意见,形成自查报告,于6月底前报省委依法治省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  材料上报阶段(7月)  各市州、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和有关单位通过“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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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0 - 05 - 15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七五”普法收官之年。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和省委、省政府转发的《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工作部署,近日,福建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下发《关于开展全省“七五”普法总结检查验收的通知》,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七五”普法总结检查验收。  总结检查验收工作从5月份开始,分五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前),第二阶段为自查整改阶段(6月至8月),第三阶段为省级验收检查阶段(9月),第四阶段为攻坚迎检阶段(10-12月),第五阶段为总结表彰阶段。  一、主要内容  总结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全省“七五”普法规划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验收以下几个方面: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情况;  2、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普及情况;  3、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  4、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  5、宪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网络、进宗教场所、进军营等活动开展情况;  6、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7、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情况;  8、运用新媒体开展普法工作情况等。  具体分为普法工作推进、成效和创新三部分,内容详见《设区市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考核评估指标》和《省直部门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考核评估指标》(见附件),平潭综合实验区参照设区市考核评估指标执行。  二、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七五”普法总结检查验收工作要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抓紧抓实。各级全面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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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0 - 05 - 14
导语随着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需求的提升,服务方式也在发生着转变,从传统的法律服务模式逐渐转变到方便快捷的智能型法律服务模式。青海省民和县司法局创新公共法律服务方式,引入“青小律”智慧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在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法律服务的同时,也让法律服务走上科技化、信息化之路。为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品牌,进一步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功能和资源配置,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争创一流”服务大厅,民和县司法局自4月初开始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行全面升级改造,现已全面投入运行。升级改造后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突出“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流转办”和线上线下并行的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强化公共法律服务监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从“便民为民”的服务理念出发,在大厅外设有“灯箱式”的指示牌,醒目的“自觉守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用法,解决问题靠法”标语映入群众眼帘。大厅内设有LED显示屏,作为方便群众共享公共法律服务的信息宣传平台,很好地配合了特定阶段重心工作的宣传。大厅内设置半开放式接待柜台,柜台前设置业务服务分项内容LED指示屏,方便群众根据引导选择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行政复议等多项服务。群众无论有各种诉讼、非诉讼法律需求,都可直接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时办理。中心统筹设置“青小律”智慧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等智能终端。“青小律”智慧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是集智能化、便捷化、高科技于一体的法律人工智能终端,其大脑云端储存了15万多个智能法律问答数据,群众只要叫出“小律”的名字,然后说出需要咨询的法律问题,它便会给出专业、精准的回答,还能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专业的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咨询、查询等服务,便利群众咨询了解各类法律问题,形成一厅(法律服务大厅)、一线(热线)、一网(法律服务网)的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在休息等候区,设有等候椅、彩页、书籍等宣传材料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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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0 - 04 - 29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呈现出多层次、多领域、个性化特点。甘肃省高台县坚持以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抓手,不断提高城乡间、区域间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普惠化、均等化程度,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近年来,甘肃省高台县政务服务中心始终把让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风向标”,积极探索创新服务模式,努力构建实体大厅、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政务服务平台,给政务服务装上“智慧芯片”,不断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在政务服务中心的司法局窗口,设置了新引进的小律·智慧普法与公共法律服务自助柜员机(简称“小律自助柜员机”),为群众提供“自助式”公共法律服务,在切实解决群众法律问题的同时,能够有力缓解基层法律专业人才匮乏的压力。 小律自助柜员机是集先进的触摸屏、工控、计算机等技术于一体,与大数据、法律知识图谱、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相结合,打造的“智能硬件+智能应用+移动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智能终端。小律自助柜员机可全方位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便民查询及法律援助、公证服务、人民调解、律所律师、司法鉴定、基层法服、法律资格考试、仲裁等业务的智能导引和办理。同时,还可以在主页面对接“12348”热线,方便群众进行远程咨询。针对婚姻家庭、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借贷纠纷、工伤赔偿、消费维权等生活常见法律问题,小律自助柜员机可为群众提供相关案例文书、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查询服务。群众还可以通过扫描二代身份证与在线律师进行远程视频沟通,或一键生成人工智能解决方案,更加高效、便捷地解决法律问题。此外,小律自助柜员机还配有打印机、高拍仪等设备,群众可以通过这些设备对所需材料进行自助下载打印,办事效率得到全面提升。下一步,高台县政务服务中心将根据工作实际,持续完善基础设施,有效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着力为广大企业法人和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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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0 - 04 - 29
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落实省司法厅“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十个一’措施”,积极为全县各类企业依法经营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4月24日,辽源市东丰县司法局联合县纪委、辽源市生态环境局东丰分局、县财政局、县社保局、县水利局等单位,对吉林省红动饮品有限公司、东丰县富源谷物有限公司、吉林兴荣食品有限公司3家企业进行了走访,东丰县司法局副局长赖增刚、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张冬梅、东丰县法律顾问团法律援助律师沈素艳参加了走访。首先和走访企业进行座谈,面对面的解决企业提出的复工复产相关问题,对提出的问题众多单位集体诊脉,出谋划策。座谈期间,民营企业代表就企业发展中的遇到的一些具体问题与律师进行了交流讨论,东丰县司法局也从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角度表示,要做好帮助民营企业做好防范风险,维护权益工作,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优质、公平的营商环境。召开企业座谈会、及时解答相关法律问题通过走访,东丰县司法局把“法治服务进企业”工作做到实处,针对企业复工复产中出现的法律问题进行宣传解读,围绕企业疫情防控期间薪酬发放、职工劳动关系解除、员工招聘、合同履行等方面开展企业“法治体检”,听取企业意见和建议,协助分析、研判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面临的法律风险,现场办理、协商企业在复工复产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问题。进入企业生车间,为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律师与企业代表面对面协商、解答企业在复工复产中遇到的问题为更好的服务企业,东丰县司法局整合法律资源,开通服务企业“123工程”绿色服务通道,为企业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在“东丰县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公众号上创建“东丰小律”模块,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法律”的方式,为群众提供全年无休“指尖上普法”,可进行法律咨询问答、法律法规查询、以案释法案例等。并为企业专门开设了“企业复工复产”专栏,线上线下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东丰小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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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0 - 04 - 26
为全面贯彻落实《甘肃省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山丹县司法局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日益增长的实际需求,立足于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强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形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供有力保障。加强实体平台建设,打造家门口的法律服务站进一步加强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在山丹县司法局办公大楼一楼,建成了涵盖公证、法律援助、律师服务、普法宣传等各项职能的山丹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整合资源,将乡镇便民中心与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行合并,进一步方便基层群众,让群众享受“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规范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乡镇综治中心建设为抓手,积极和乡镇联系沟通,花费100多万元,下大力气解决了清泉镇、陈户镇、大马营镇的公共法律服务站的维护新建工作,并配备了3台小律·智慧普法与公共法律服务自助柜员机,使全县8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统一标准,进一步夯实了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基层基础建设。目前,全县共建立8个乡 (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17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点。加强信息建设,打造覆盖全县的法律服务网络将律师所、法律服务所、调委会、公证处、法律援助站等法律服务机构及地址、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在县政务网站和“山丹司法”微信公众号、山丹县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进行公示,并将上述信息设置到小律·智慧普法与公共法律服务自助柜员机上。利用小律·智慧普法与公共法律服务自助柜员机为群众提供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服务、律师咨询、司法鉴定、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智能导引和自助办理业务。群众可通过小律自助柜员机进行有关案例、法律法规、法律文书等内容的查询,还能获取具有针对性、参考性的法律解决方案,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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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0 - 04 -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