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黑龙江省“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确保“七五”普法圆满收官,按照全国普法办《2020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精神、全面依法治省工作部署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2020年第一次全体会议要求,日前,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全省“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大幕正式拉开!《关于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 全省“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对照国家和我省“七五”普法规划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依据全国普法办《全国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试行)》,对我省“七五”普法以来各项工作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检查验收。 基本标准 •《全国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试行)》(全国普法办印发) •《全省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试行)》(2018年原建设法治黑龙江工作委员会法治宣传教育组印发) 1、动员部署 5月中旬印发《全省“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方案》,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制定具体总结验收工作方案和措施,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2、开展自查 5月中旬至7月底,各地各部门对照我省“七五”普法规划和《全省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试行)》,扎实开展自下而上的自查工作,查找薄弱环节,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补齐短板,逐项落实。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对所属县(区、市)和机关单位进行点面结合总结检查。 3、网上报送 8月20日前,各地各部门对照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对应梳理相关资料、形成台账,完成“七五”普法终期自查评估报告、工作总结,建立和完善相关情况印证材料的电子档案,适时运用网络平台、数据库上传报送。印证材料以图片、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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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开年之际,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司法行政系统积极战“疫”,开展行之有效的改革创新与法律服务。 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深化司法行政“放管服”改革、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积极构建新时代大调解工作格局、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一系列改革举措掷地有声,人民群众在“便民利民”中感受司法的正义与温暖。 2020年,司法行政系统多措并举助力改革,有哪些亮点值得关注?有哪些做法值得学习?各地实践情况又如何?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投诉率直降的“法宝” 2018年9月中国法律服务网“群众批评——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共收到群众反映证明事项有关问题865件,2019年11月大幅下降至15件。 投诉率直降的“法宝”是什么?让企业、群众感到“便利”二字是最重要的原因。 2019年5月,司法部按照《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组织天津等13个省(市)和公安部等5个国务院部门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 截至2019年底,13个省(市)、5个部门累计试点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约2500项,涉及公安户籍、交通运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不动产登记、教育、科技、司法行政等60多个领域。 认真贯彻“减证便民”,这一举措极大简化了办事创业的流程和材料,企业群众办事负担小了,获得感和幸福感就强了。 疫情期间,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继续发挥了重要作用。 常熟市批准医院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缓解了疫情期间市级综合医院人流压力,为养老机构开办医养结合护理院发放医疗机构许可证,解决了封闭管理期间百名在院老人的用药就医问题。 在实践中,各试点省(市)和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明确试点范围、建章立制规范工作流程、探索高效便捷的事中事后核查方式、加强信用管理惩戒、强化风险防控、科学考核评估。 辽宁省修订《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辽宁省推进“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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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有关委办局(集团公司)党委宣传部门、法宣工作部门,各区党委宣传部、司法局、法宣办: 自2016年以来,在本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领导监督下,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关于在本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七五”普法规划》)和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作出的《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着力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是实施“七五”普法的最后一年,根据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的要求和部署,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法宣办决定对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七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按照《“七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确立的工作目标,全面客观总结本市各区、各部门、各单位推进“七五”普法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七五”普法规划》和《决议》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为科学谋划好上海“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提升法治上海建设水平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内容 检查主要内容为《“七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理论和实践经验的学习宣传情况,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普法重点内容的学习宣传情况,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来沪务工人员以及其他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情况,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情况,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建设和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具体检查内容见《上海市“七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可以结合本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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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现将《关于开展“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办公厅2020年5月6日关于开展“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的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为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提供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司法部决定,在全国开展“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一、活动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复工复产、决战脱贫攻坚工作中,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助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化解涉疫矛盾纠纷作为当前法律援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化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方式,提高法律援助质量,为困难群众提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法律援助服务。通过开展品牌活动,做强法律援助宣传,扩大法律援助影响力,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深化便民服务措施,拓宽申请渠道,提高法律援助首选率;精准对接困难群众法律需求,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提高法律援助满意率。二、活动时间2020年5月至12月。三、主要任务(一)助力复工复产1.扩充法律援助事项。对因疫情导致的劳动报酬支付、劳动关系解除、工伤赔偿、房屋租赁等纠纷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对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军人、人民警察、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免予审查经济困难状况。对因疫致贫的劳动者、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及因疫返贫群众,与相关部门研究明确免于经济困难审查人员范围,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衔接机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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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乡村建设是全面依法治省的重要基础,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保障,是提升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全省法治乡村建设,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按照省委领导批示要求,河北省司法厅组织起草了《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4月24日,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名义印发全省实施。 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着力加强党对法治乡村建设的领导,着力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着力提升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法治化水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提升农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幸福感,教育引导农村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为推动全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为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奠定坚实的基础。 主要目标:到2022年,涉农法律法规和配套保障措施基本完备,基层执法水平明显提高,乡村司法保障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性明显提高,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示范作用更加凸显,“法治乡村建设示范县、示范乡(镇)”创建有序开展,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到2035年,乡村法治可信赖、权利有保障、义务必履行、道德得遵守,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社会和谐稳定开创新局面,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法治化,全省法治乡村基本建成。 十项重点任务:即要着力完善涉农领域立法,规范涉农行政执法,强化乡村司法保障,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完善乡村公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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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乡村建设能有效地促成乡村有效治理秩序的形成,让法治信仰有机融入到农业农村发展过程,最大限度地激发制度活力和社会活力,实现人居环境和谐,人民生活安定、乡村秩序井然。 今年是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指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要持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核心在乡村治理的有效衔接。着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推进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有效过度,实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治理目标,既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本质要求,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 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完善涉农立法是前提。“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通过完善立法,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互衔接,做到乡村发展于法有据。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取得了决定性的成就。但是,前期的发展很多是依靠政策的引导,难免存在立法保障缺失、权力失范、权利缺失、法治意识淡薄等问题,乡村建设向纵深发展必须借助法律的引领、规范、保障和推动作用,依靠法治规范解决农村农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将近几年在农村建设开发方面行之有效的经验,通过立法将其法定化、制度化,使其上升为国家法律。同时,结合地方农村改革和经济发展实际需求,将各地乡村发展政策转化为地方法治,制定有利于地方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当然,对于不适合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要及时修改完善。 加强法治乡村建设,规范行政执法是关键。“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乡村行政执法的目的在于让立法意图得以实现,使农业农村发展按照法定规则运行。但是,由于乡村治理空间的繁杂性和行政执法权配置的分散性,为规范涉农行政执法制造了很多困难。比如:执法主体不规范、执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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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南省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全文如下。为加快推进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整合优化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到2022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到2035年,基本形成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目标相适应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二、主要任务(一)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1.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根据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依托法律援助组织、司法所等现有资源,推进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整合法治宣传、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仲裁、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进驻实体平台,因地制宜打造地方特色品牌。2.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建设。推进“12348”热线平台省级统筹,建立一体化呼叫中心系统,提升服务能力,做好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对接融合。3.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加快河南法律服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一体化建设。优化网上咨询、网上申请、网上办事等服务功能,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等单位的沟通协调,实现信息数据共享应用。4.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融合发展。以信息化建设为统领,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实现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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