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司法厅印发《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升全省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水平,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满意度、获得感。
《实施方案》明确
要聚焦重点领域开展规范治理,集中整治公共法律服务执业领域突出问题,特别是社会关注度高、风险隐患大的领域,动真碰硬抓好问题整改,切实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执业质量和公信力。
要健全公共法律服务领域规范管理和质量监督制度机制,实行“蓝黄红”三级约谈提醒制度,进一步完善投诉处理、通报公示、部门协同等制度,推动机构和从业人员提升服务质量。
要构建全方位全链条监管体系,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流程规范化标准化,持续规范执业活动,切实做到监管到位、执法必严。
《实施方案》要求
各地要充分认识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形成齐抓共管良好工作格局。
要将开展三年行动工作与政法领域改革任务落实、“干部素质提升年”实施、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等工作有机衔接,做到相向而行,相互促进。
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积极选树先进典型,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社会知晓度和群众满意度。
来源:湖北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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