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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关于开展“七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0-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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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上海司法局

  市有关委办局(集团公司)党委宣传部门、法宣工作部门,各区党委宣传部、司法局、法宣办:

  自2016年以来,在本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领导监督下,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关于在本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七五”普法规划》)和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作出的《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着力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是实施“七五”普法的最后一年,根据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的要求和部署,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法宣办决定对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七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按照《“七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确立的工作目标,全面客观总结本市各区、各部门、各单位推进“七五”普法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七五”普法规划》和《决议》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为科学谋划好上海“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提升法治上海建设水平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内容

  检查主要内容为《“七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理论和实践经验的学习宣传情况,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普法重点内容的学习宣传情况,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来沪务工人员以及其他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情况,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情况,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建设和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具体检查内容见《上海市“七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可以结合本地、本系统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检查标准和考核评估办法。

  三、检查步骤和时间安排

  检查验收工作从5月份开始,至8月份结束。

  (一)部署动员。5月底以前,各区、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检查验收方案和措施,进行动员部署,做好检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二)开展自查。6月至7月,各区、各部门、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自查。自查过程中要认真总结“七五”普法工作特色、成果及典型人物,注意搜集能够集中体现工作成果的普法产品资料,如音像、视频、形象标识、图片资料等,认真整理“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大事记,按时报送有关资料及统计数据(具体另行通知)。7月底前,将自查工作开展情况和“七五”普法总结报告报市法宣办。

  (三)组织检查。8月,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法宣办联合组成检查验收组,赴有关区和部门进行抽查。检查主要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查阅有关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

  (四)评比表彰。在总结“七五”普法工作经验和做法的同时,做好全国和本市“七五”普法先进的评比表彰及推荐准备工作。全国和本市普法先进的评比表彰工作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检查验收是《“七五”普法规划》的必要环节,是检验“七五”普法工作成效、确保“七五”规划各项任务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手段。要落实“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发挥好组织、领导和协调作用,调动基层各单位、各部门的积极性,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把总结验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求真务实

  要根据《“七五”普法规划》《决议》以及相关配套实施文件确立的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验收工作。要着眼工作实际,将集中组织的检查验收与动态状况的日常督查结合起来,深入掌握本地区、本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真实情况,力戒形式主义。

  (三)宣传典型,营造氛围

  要充分发挥传统和新兴媒体作用,创新宣传载体和平台,集中宣传本市“七五”普法以来在法治建设方面的重大成就以及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推进普法依法治理的经验做法,宣传各类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先进典型,进一步扩大普法工作的社会影响,提高全社会对普法工作的认同度和参与度。

  (四)总结经验,查找不足

  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过去五年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梳理与回顾,全面总结工作成效、主要经验和问题不足,用事实和数据说话,力求客观、准确、详实、凝练,文风“短、实、新”。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提出具体有效的整改措施,使检查验收工作真正发挥固强补弱的作用。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七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

       关于开展“七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6372551854432394308395357.doc


  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

  上海市司法局

  上海市法治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