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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06 -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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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黑龙江省司法厅、黑龙江省普法办印发通知,在全省部署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五周年系列宣传活动,充分展现五年来社区矫正工作成效,大力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通知》指出,2025年社区矫正法系列宣传活动重点是: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社区矫正法,宣传社区矫正工作原则、目标任务,宣传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成效,为推进法治...
2025 - 06 -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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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监管,全面提升兵团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等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水平,根据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部署要求,兵团司法局近日印发《兵团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根据兵团工作实际,从切实加强全方位监管、深入开展重点领域规范治理、健全完善监管制度...
2025 - 06 -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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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6月,北京市司法局开展“北京服务·法润京华”公共法律服务专项行动月第二季活动。活动以“法润校园”专题为抓手,发挥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资源整合力、专业支撑力、精准服务力”三大优势,作出了司法行政牵头、行业协同发力、校地深度联动的首都实践。一是发挥资源统筹优势,建立校企就业长效通道。协同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法律行业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中国政法大学、首都师范大学,计划定期、定点举...
2025 - 06 -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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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五周年,为充分展现五年来社区矫正工作取得的成效,进一步推动全省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甘肃省司法厅下发《关于开展“社区矫正法实施五周年主题系列活动”的通知》,将在全省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法实施五周年”“七个一”主题系列活动。《通知》指出,各市(州)通过开展主题系列活动,在全社会营造理解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不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维护...

新修订《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将于明年元旦起施行

日期: 202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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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江苏省司法厅

9月27日下午,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于2001年制定出台,是全国较早出台的法律援助地方性法规,2005年作过一次修改,为推动江苏省法律援助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此次修订距之前已近20年,期间上位法和国家相关规定都发生了较大变化,按照应援尽援原则,扩大了法律援助范围,对机构人员、形式范围、程序实施、保障监督等作了详细规范。

一是强化机构和队伍建设。规定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设立法律援助机构,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并列举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履行的七项具体职责。根据近年来法律援助站点建设的实践经验,规定法律援助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城乡社区等地设置法律援助工作站或者联络点,就近提供相关服务。细化群团组织参与、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法律服务资源跨区域流动等具体措施,引导各方力量参与法律援助。

二是扩大服务范围形式。明确4类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的情形以及6类不受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限制的特殊人员,将享受义务教育权利,遭受校园欺凌,农作物和养殖产品受损,征地拆迁权益受损严重,使用伪劣农资产品造成经济损失,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受到侵害等主张相关权益,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在上位法基础上将法律援助服务的形式由六类增加到七类,将“行政复议案件代理”单列为法律援助服务的类型之一。根据各地实践中成熟经验,明确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当放宽。

三是健全程序机制。按照上位法相关规定,建立经济困难状况核查机制,细化对申请人、法律援助机构以及有关单位的相关要求。对相关程序的原则性规定作了细化补充,在确保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基本程序完整的基础上强调了重要环节工作要求。在办案机关通知环节,为解决实践中有的办案机关没有给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预留足够时间的问题,明确办案机关的提前通知时限;同时为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权利,明确办案机关对当事人另行委托辩护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法律援助机构。

四是着力提升服务质量。完善案件指派机制,明确法律援助机构按照案件类别,根据法律援助人员专业、领域等建立法律援助人员名册,实施分类、动态管理,结合案件类型、复杂程度、受援人特点等,选择匹配最优承办人员。通过法律援助服务评价、激励保障、积分管理、会费减免、质量考核等多种方式,督促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明确省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法律服务资源依法跨区域流动机制。


来源:江苏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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