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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06 -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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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黑龙江省司法厅、黑龙江省普法办印发通知,在全省部署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五周年系列宣传活动,充分展现五年来社区矫正工作成效,大力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通知》指出,2025年社区矫正法系列宣传活动重点是: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社区矫正法,宣传社区矫正工作原则、目标任务,宣传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成效,为推进法治...
2025 - 06 -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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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6月,北京市司法局开展“北京服务·法润京华”公共法律服务专项行动月第二季活动。活动以“法润校园”专题为抓手,发挥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资源整合力、专业支撑力、精准服务力”三大优势,作出了司法行政牵头、行业协同发力、校地深度联动的首都实践。一是发挥资源统筹优势,建立校企就业长效通道。协同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法律行业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中国政法大学、首都师范大学,计划定期、定点举...
2025 - 06 -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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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五周年,为充分展现五年来社区矫正工作取得的成效,进一步推动全省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甘肃省司法厅下发《关于开展“社区矫正法实施五周年主题系列活动”的通知》,将在全省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法实施五周年”“七个一”主题系列活动。《通知》指出,各市(州)通过开展主题系列活动,在全社会营造理解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不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维护...
2025 - 06 -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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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五周年。为加强社区矫正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省司法厅日前下发通知,决定在全省集中开展社区矫正法实施五周年普法宣传活动,形成全社会理解、各部门支持、多方面参与的良好局面,推动全省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此次活动全面梳理我省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发展历程,展示各级党委政府长期以来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关心支持、社区矫正机构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有力举措、“万人参训、千人持证”等特...

梅州梅县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融入基层治理

日期: 2024-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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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广东司法行政

近日,在梅州市梅县区梅南镇罗田下村,25户村民因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与某公司负责人发生激烈争吵,村民扬言“要是不给合理赔偿,就让公司开不下去”。闻讯赶来的驻村法律顾问和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进行疏导并找准争议焦点,提出终止承包合同赔偿方案。最终,双方签订终止合同协议,公司现场支付村民赔偿金,一场群体性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据梅州市梅县区司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23年以来,该区积极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整合司法所工作人员、驻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等力量,通过释法说理、组织调解等举措,推动矛盾纠纷化解端口前移,服务保障“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



培养群众身边普法解纷多面手


“老张家和老沈家的共用墙因房檐滴水发霉了,两家经常吵架”“丘阿姨因为担心卫生问题不允许邻居饲养家禽,两家吵得不可开交”“李老板与柚农有合同纠纷,双方希望调解”……在隆文镇江上村,村民们遇到麻烦事,总喜欢找“法律明白人”赖雪荣。

作为梅州市梅县区首批“法律明白人”,赖雪荣坚持当好用法律服务村民的带头人,积极参加法律知识培训,主动请教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将法律知识转化为群众通俗易懂的语言,有事上门促和、无事串门普法,带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据悉,梅州市梅县区司法局坚持以群众法治需求为导向,全面深化“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组织“法律明白人”参加法律知识暨人民调解业务技能培训,开展“1+N”结对行动,将驻村(社区)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与“法律明白人”有机结合,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

说起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赖雪荣总是劲头十足:“乡亲们有问题就想起我,是对我的信任,更激励我要学好法律知识、做好大家身边的‘法律明白人’。”

目前,梅州市梅县区已培养“法律明白人”1635人,他们活跃在基层一线,充分发挥“人熟地熟、离得近、叫得应、接地气”的优势,参与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累计参与纠纷调解1351场次,成为群众身边普法宣传与解决问题的多面手、贴心人。




推动调解资源在基层一线融合


“赔偿款都收到了,谢谢政府的帮助!”前不久,雁洋司法所工作人员上门对一宗死亡赔偿纠纷案当事人进行回访时,死者家属陈婆婆表示赔偿款已到位,并再次感谢司法所耐心细致的调处工作。

据了解,雁洋镇雁中村一名村民在工地施工时意外坠亡,家属与包工头就经济赔偿问题引发矛盾冲突,于是寻求司法所调处。经调查,此事涉及业主单位、总包公司、劳务分包公司等共计4家公司和2名包工头。死者未与公司签订合同,多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较为复杂,司法所工作人员评估认为其中存在不稳定风险,立即报告综治中心,启动应急预案,派员协助稳控现场。同时,协调入驻综治中心的法院工作人员、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共同研判调解方案,引导双方依法协商解决,避免矛盾升级。

工作组经过半个月的多方协调和沟通,矛盾双方对立情绪得到缓和,均认可调解方案,最终签订调解协议,冲突得以平息。

近年来,梅州市梅县区司法局积极融入“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综治中心+法院、检察、公安、司法行政、综合网格、“粤平安”云平台+其他综治力量)建设,推进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参与建立“访调对接”“警调对接”“诉前联调”等工作机制,畅通纠纷调解流转通道,构建业务结合、协同配合、信息共享、整体推进的工作局面,加快推动调解资源在一线融合、矛盾纠纷在一线化解、平安和谐在一线实现。

一年来,各级调解组织主动排查化解纠纷224宗,受理各类矛盾纠纷2236宗,调处成功2185宗,调处成功率97.7%。




守好集体“钱袋子”助力乡村振兴


“户代表签名人数比例不够、合同未明确约定承包的四至范围……”近日,雁洋镇塘心村驻村法律顾问邹秀虹律师在审查村民小组土地承包合同时,发现了一些问题,于是出具了法律意见。村民小组根据法律意见进行整改,确保了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发包的合法性、公正性和群众知情权。合同顺利续签,有效盘活了集体资产。

镇村是广东“百千万工程”的主战场,梅州市梅县区司法局充分引导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发挥调解员、参谋员、服务员、宣传员等“六员”重要角色作用,从法律角度为规范乡村治理、村民自治提出意见、建议,助力乡村振兴。

守好村集体“三资”钱袋子,才能走好乡村振兴新路子。梅州市梅县区司法局组织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经济合同法律审核工作,今年审核村(社区)集体“三资”经营性合同并出具法律意见2685份。

“驻村律师为村集体三资经济合同把好质量关,有力盘活农村集体资产,为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助力‘百千万工程’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梅州市梅县区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股股长李红梅说。



来源丨法治日报(记者 邓君,通讯员 王妙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