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 推荐新闻
2026 - 05 - 28
点击次数: 102
今年5月是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司法厅联合印发《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2026年“民法典宣传月”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明确在2026年5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组织全区开展民法典系列普法宣传活动。部门协同 “典”助发展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农牧厅联合开展“‘典’润乡土护航振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活动;自治区工商联举办民营企业家法治素养...
2026 - 05 - 28
点击次数: 101
中新网北京5月27日电 (记者 谢雁冰 郭超凯)司法部副部长武增27日在北京表示,2026年司法部将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健康发展综合性立法、低空经济立法等。当天,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开局起步‘十五五’”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有关情况。武增表示,2026年司法部将全面加强政府立法工作,为“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一是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以法规制度刚性破除阻碍全国统一...
2026 - 05 - 28
点击次数: 103
近日,国家档案局办公室正式印发《关于推进人工智能在档案行业应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各级档案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推进档案工作数字转型和智能升级指明方向和路径,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各行业各领域探索应用人工智能技术,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档案行业经过多年信息化建设,形成了一定规模的信息化基础设施、丰富的档案数字资源,...
2026 - 05 - 28
点击次数: 101
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为更好维护新就业群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2026年1月,中央网信委印发《生活服务类平台算法负面清单(试行)》。随后,中央网信办会同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实施,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地网信部门迅速行动,督促外卖、网约车、货运、网购、在线旅游、票务领域重点平台对照《负面清单》,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美团、淘宝闪购、淘宝天猫、京东、滴滴、高德、T3、百度、满帮、货拉拉、拼多多、...

阜新市司法局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全域覆盖工作格局

日期: 2025-05-28
浏览次数: 57
来源: 阜新司法行政政务

阜新市司法局全面推进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纵向全覆盖,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横向提质效,智能应用创新和普法模式创新增动能,融入公共法律服务跨区域协作共发展,进一步让人民群众共享公共法律服务成果,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纵向贯通,四级联动实现服务“无盲区”。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划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服务、商事仲裁和智慧法务五大功能区,设置服务窗口10个,采用“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别办理、结果及时反馈”模式,实现“一揽子”法律事“全时空、全业务”一站式受理。建成以来,已接待来访人员4.5万余人次,受理各类法律服务事项1.8万余件,群众满意度达98%。各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有法律援助、公证、人民调解等窗口。乡、村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规范化达100%。

横向融合,三台协同织密服务“一张网”。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综合性指挥平台作用,强化与“12348”等衔接,形成横向广泛联系、社会广域覆盖的公共法律服务新格局。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定位“3+X”功能模式,即以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纠纷调解三项职能为基础,汇聚公证等其他专业法律服务资源,建成市级规范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7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895个。建成集法律咨询等多功能为一体的“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全年不断档法律服务。

创新驱动,双轮赋能激活服务“新引擎”。实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免审制、经济困难告知承诺制、容缺受理机制,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特殊群体实现法律援助“全覆盖”。在全市重点小区、司法所、政务服务大厅等场所投放“互联网无人律所”和“智慧法务”,实现自助式法律服务,方便群众查阅和咨询。持续放大“张彪调解工作模式”品牌效应,充分利用1028个基层矛盾化解平台以及94个远程视频调解点位,实时普法说理、调解纠纷。开展“百名律师进百企”法律服务活动,组建律师法律服务团队,为企业提供“法治体检”活动30余次。

融入发展,跨域协作共绘服务“同心圆”。与内蒙古通辽市、黑龙江省大庆市、吉林省四平市等东北“四市”成功签署《“东北四省区”毗邻地区公共法律服务跨省协作框架协议》,联合打造跨区域、综合性、高质量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着力实现区域间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商事仲裁、法律援助服务有序衔接和高效配合,为加快推进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力助推东北全面振兴和经济社会融合发展蓄势赋能。

 

来源:阜新司法行政政务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学习之目的。本文文字、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感谢原作者的辛苦创作。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我们联系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