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省司法厅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聚焦主责主业,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队伍,为人民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强化措施
推进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干部队伍“四化”建设调研,细化厅机关处室职能,按事设岗,按岗定编,落实职数配备,完善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机制,为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搭台子,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定向培养、实践锻炼力度,形成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和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严格落实“首提必政治”学习制度,永葆司法行政队伍政治本色。制定《青海省司法厅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举办培训班15期,参训人员800余名。积极开展选树典型活动,对60名优秀党员、29名优秀党务工作者、30个先进基层党组织和精准扶贫工作中涌现出的16个先进集体、31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监狱系统开展先进模范事迹巡回宣讲报告16场次,聆听报告3000余人,提振了党员干警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强化保障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坚决落实“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建设,推行“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模式,“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和“12348”热线平台基本实现全覆盖。市(州)级公共法律实体平台覆盖率达87.5%、县(市、区)达97.8%;乡镇(街道)公共法律实体平台覆盖率达99.7%、村(社区)达98.5%。28个县、11个乡镇布点39台智慧公共法律服务亭,8个市州和4个县(市、区)配发了“青小律”智慧普法与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落实“减证便民”要求,取消证明事项102项。136名外省律师和159名本地大学生志愿者赴无律师县开展“1+1”法律援助服务。制定出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经费保障意见》,指导推动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落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0925次,预防纠纷1722件,调解矛盾纠纷12656件,成功调处12303件,调解成功率达97%。


强化目标
推进司法行政改革任务落实。紧密结合省司法行政工作改革职能,积极与省委改革办、市州沟通协调,确保市州、县司法行政机构改革职能全面加强、力量充实。起草《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等7部地方性法规草案,市州政府完成地方性法规草案9部、制定政府规章10部,清理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101件。制定出台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五大改造”实施意见等5项改革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