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为推动集中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部署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
12月4日上午,省司法厅、省法宣办和石家庄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共同在石家庄市西清公园(法制公园)开展了省会宪法集中宣传活动。省政府副省长、省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副组长刘凯到现场视察指导,并参加集中宣传活动。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刘永志,省政府副秘书长于清华,省司法厅党委书记潘冬青、副厅长罗强等参加现场宣传活动。
今年“12·4”活动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集中宣传活动现场共分两个区域。集中宣传区位于广场中间位置,呈“U”字型设置,由省直、市直各单位工作人员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结合各自职能开展宣传咨询活动。文艺演出区位于公园南侧下沉广场,现场演出宪法和法治类文艺节目。活动现场还设置有LED电子大屏幕,播放法治公益广告、普法宣传片、法治文艺节目、标语和普法动漫等。据统计,活动现场,省直部门、石家庄市市直部门共有110余家单位、1000余名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参加活动,摆放展牌652余个,悬挂条幅300余幅,发放各种宣传资料近26万份,参与群众达2万人,现场解答群众咨询500余人次。同日,全省各市、县(市、区)同步组织开展了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的集中法治宣传活动,参与群众20余万人。
今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到12月下旬结束。其中,12月1日至12月7日为宪法宣传周。按照省统一部署,除“12·4”当天集中宣传活动外,全省各地各单位还将重点围绕十个方面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努力在全省上下营造学习宣传宪法的浓厚氛围。一是举行省政府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许勤省长监誓,省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和2017年12月以来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宣誓仪式。二是“宪法进机关”活动。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学习宪法知识,学习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增强宪法法律意识,依宪依法依规履职,做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的表率。三是“宪法进校园”活动。发挥好法治辅导员、法治副校长作用,主动走进校园开展宪法专题讲座,赠送宪法法律书籍,增加校园法治氛围。组织中小学“宪法晨读”活动。四是“宪法进军营”活动。12月3日在石家庄军事法院,启动全省“宪法进军营”宣传周,省司法厅、省军区、石家庄军事法院现场签订了《军地法律服务协议》,并为“河北省军地司法协作工作站”揭牌。五是“宪法进万家”活动。按照省司法厅、省民政厅联合下发的《“宪法进社区主题日”宣传活动方案》,积极开展“宪法进社区”活动,按照省委宣传部统一安排,组织开展“宪法进农村”、“送法下乡”等活动,围绕基层群众需要,面向乡村和基层社区群众免费赠送宪法书籍,通过广电网络在全省有线电视机顶盒设置以宣传宪法内容的开机画面,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宪法法律的熏陶。六是“宪法进企业”活动。结合企业法治文化建设,面向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持续做好“金色阳光”法律服务活动,深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帮助企业破解经营发展中的法律难题。七是“宪法进网络”活动。全省各类新媒体开设宪法学习宣传专栏,组织网络媒体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促进宪法精神的网络传播。在网络视听机构播出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八是公众开放日活动。12月3日,省司法厅举办了第二届机关开放日活动。全省公安、检察院、法院和各行政执法单位也同步组织开展了开放日活动。此外,各地法治教育基地、公园、中心等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全部面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九是全民网上宪法法律知识普及竞赛答活动。11月21日至12月8日,举办面向全社会的网上宪法知识普及竞赛答题活动,活动分6期举行。答题主要围绕宪法,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等主要内容开展。十是“法治三个十”评选宣传活动。省委政法委、省委网信办、省司法厅、河北日报报业集团联合开展河北省2019年度“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法治成果”评选宣传活动,深入宣传全省推进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及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领域涌现出的先进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