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中国版权协会文字版权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文字版权工作委员会)在北京正式成立。该委员会是由文字作品版权领域相关单位和机构自愿组成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受中国版权协会直接领导,是中国版权协会的二级委员会。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法律应用分社副社长、北京法宣在线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宋玉珍出席会议。

成立大会上,全国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版权协会理事长阎晓宏发表讲话,他表示,文字是著作权保护主体中最重要、最基础的,26家发起单位基本上都是作品的使用单位,发挥作用的空间非常大。
阎晓宏指出:
第一,委员会及各发起单位要在理论和实践中不断进行探索,使已经获得授权的作品发挥最大的价值。
第二,面对一些侵权现象,委员会要积极开展维权工作以及在维权中调解问题。在事实认定清楚的基础上,协调化解矛盾。
第三,主任和副主任单位要真正使委员会成为一个有力量的机构,自主独立发挥作用。协会将全力支持委员会的工作。
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中国版权协会常务副理事长于慈珂指出,中国版权协会文字版权工作委员会是中国版权协会成立的第四个分会,在网络时代保护文字版权,推动文字版权更广泛的运用和传播,具有非常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将为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驾护航。
于慈珂对文字版权工作委员会提出三点希望:
第一,希望委员会吸引团结更多企业加入进来,在全国、全行业发挥更大的作用。
第二,希望委员会带头尊重保护版权,在创造、运用版权的同时也尊重保护别人的版权,在版权方面要做示范榜样的作用。
第三,希望委员会更多地立足于每一个发起单位的工作实际,立足于行业实际开展工作,解决行业当中版权保护、运用、传播等各方面突出的、实际存在的问题,给会员、行业带来推动发展的实际效果。
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版权协会文字版权工作委员会章程》,并选举产生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十一名,秘书长一名。
中国版权协会文字版权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名单
一、主任委员
王 岳 人民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编辑
二、副主任委员
王秋玲 人民文学出版社有限公司副社长
游道勤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编辑
邹 健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韩 进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炳仁 重庆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 勇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编辑
黄晶晶 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百度小说副总经理
徐 斓 阅文集团副总裁
张凌云 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始人、总裁
宋纯峰 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诉讼与维权总监
朱继国 北京网易有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
三、秘书长
张晓霞 人民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版权部主任
首任主任委员、人民教育出版社副总编辑王岳代表主任委员会致辞,他表示在中宣部版权管理局的指导下,在中国版权协会的直接领导和统筹管理下,委员会将重点做好沟通交流、信息传导和调查研究相关工作,积极致力于保护文字作品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和支持文字作品的创作与创新,推动文字作品与新技术的融合开发与运用,促进我国版权保护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版权产业的健康发展。

在成立大会现场,文字版权工作委员会启动了成立后的第一项工作,由阅文集团牵头,联同掌阅科技、人民教育出版社与腾讯QQ浏览器、百度、搜狗浏览器和搜狗搜索共同发起“阅时代·文字版权保护在行动”联合倡议。倡议活动旨在通过与平台方联动,切断盗版网站内容传播链条,将正版保护机制推向全新高度,进一步推动文字内容产业良性有序发展。
阅文集团副总裁徐斓表示:“传统的维权举措已经无法满足新时期行业版权保护的需求,网络文学行业版权保护必须转变思路,主动出击,将单打独斗的定向维权升级为广泛合作的行业生态治理。这更需要产业链各方协同发力,积极探索并建立正版内容保护机制。”
据悉,新成立的文字版权工作委员会将广泛团结文字版权领域各方力量,共同为文字作品版权产业高质量发展,为繁荣社会主义文化产业贡献力量。
中国版权协会文字版权工作委员会发起单位名录
1、人民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
2、人民文学出版社有限公司
3、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4、重庆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5、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6、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8、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
10、阅文集团
11、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
12、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3、咪咕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14、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15、上海喜马拉雅科技有限公司
16、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
17、北京网易有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18、腾讯音乐娱乐(深圳)有限公司
19、超星集团有限公司
20、雅昌文化集团
21、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22、北京联合出版有限责任公司
23、北京磨铁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4、北京中青文传媒有限公司
25、北京中视瑞德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6、北京法宣在线科技有限公司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版人版语”微信公众号
声明:本网站的文章最终解释权归文章原作者所有,如内容有不妥之处,请及时与本站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