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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 10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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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6月18日首届法治时代创新论坛各分论坛活动发布以来,组委会收到了近千件法治创新案例、创新人物的申报和创新论文的投稿。由于法治创新案例、创新人物和创新论文的申报需求较为强烈,为充分宣传展示各地法治建设成果,应广大读者的要求,经活动主办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和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研究决定:原定于2023年11月17-18日举办的首届法治时代创新论坛各分论坛活动暨2023年法治创新案例、...
2023 - 09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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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宁夏司法行政系统以更好地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为目标,以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为导向,不断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凝聚发展力量,在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保障上下深功,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努力把关乎百姓利益的要紧事做实做好,着力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让群众享受更多公共法律服务成果提升服务水平,落实便民举措,有效发挥法律服务集聚效应,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服务就在身...
2023 - 09 -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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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吉林省把“法律明白人”培养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在遴选、培育、管理、服务、宣传五个环节上持续发力,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向纵深发展。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在法治宣传教育、矛盾纠纷调解、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示范带动作用,为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做出了应有贡献。坚持“选、备、全” 推动“法律明白人”遴选有的放矢“选”字当头,高标准选树“法律明白人”...
2023 - 09 -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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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推动公共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青海省海西州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将“互联网+”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深度融合,不断提升广大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让信息实现“零距离”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各类智能终端向基层延伸,实现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查询、智能法律服务等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事项资源下沉和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供给。不断加大农牧区自助法律服务设备配置投入,引导群众...

疫情期间困难群众和农民工如何获得法律援助?司法部答经济日报记者问

日期: 202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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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司法部

2020年2月26日上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行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述元、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国庆、公安部副部长杜航伟、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就如何贯彻《关于政法机关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意见》,一手抓严厉打击,一手抓“温情执法”,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执法司法保障答记者问。


《经济日报》记者提问:在陆续复工复产过程中,如果一些困难群众和农民工要获得法律援助,该通过哪些渠道获得?这方面的门槛会不会下降?


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表示,疫情期间,司法部印发了几个文件,包括《关于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的通知》《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进一步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通知》《企业复工复产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指南》等,指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法律服务志愿者,调整服务模式,为复工复产企业困难职工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主要围绕三个方面:


一是倡导网上办、线上办。尽量引导困难职工通过中国法律服务网、热线平台、微信公众号、APP这些线上的手段进行法律咨询,申请法律援助。有些省,像江苏、浙江、山东、四川等,指导申请人通过微信的方式完成身份信息和案件材料传输,当天就办好审批手续,当天把有关案件材料传输给律师,都在网上做。中国法律服务网从去年以来开通了“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从2020年1月19日以来,接到农民工欠薪求助的法律咨询、讨薪咨询440件,问题反映229件,都及时进行了处理。针对现在疫情期间看守所“会见难”问题,我们对值班律师、承担法律援助工作的律师采取远程视频、电话,有的地方是用“学习强国”远程视频方式,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法律援助,解决特殊时期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怎么见面的问题。


二是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针对确实不能通过网络提出申请的当事人,采取预约服务,通过电话、网络预约方式服务;对于紧急情况的当事人,采取上门服务。对于确实需要当面提交的法律援助申请,我们开通绿色通道,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指派,尽量简化审批手续。对于特殊情况,如诉讼时效即将届满,需要立即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为受援人先行提供法律援助。


三是适当放宽经济困难审查标准。对于与疫情防控相关,申请支付劳动报酬、确认劳动关系、工伤赔偿等法律援助,广东、山东等地把经济困难审查标准放宽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因疫情无法提供困难证明的职工,采取书面承诺的方式来申请;因疫情原因造成企业的关停减员、商铺经营受损、停发工资等导致群众生活困难的,积极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建立信息共享和衔接协作机制,明确免予审查经济困难的人员范围,免予对他的经济困难情况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