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司法部会同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全国普法办公室印发了《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对乡村“法律明白人”的遴选、培训、使用、管理、考核等相关工作作出明确规定,重点在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中共党员、“五老”人员(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致富能手等各类人才和其他热心公益事业的村民中培养“法律明白人”。计划到2025年,每个行政村至少培养3名“法律明白人”,基本形成培养机制规范、队伍结构合理、作用发挥明显的“法律明白人”工作体系,形成一支素质高、结构优、用得上的乡村“法律明白人”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