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具体培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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