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司法部及广东省司法厅有关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规划部署,全面加快推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正式出台《广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3—2025年)》。
《规划》共分为九个部分,主要内容包括规划背景、总体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保障司法公正、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涉外法律服务、组织实施保障。
第一部分规划背景对“十三五”时期广州市公共法律服务基本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分析了当前公共法律服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十三五”期间,广州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打造全国公共法律服务最便捷城市和现代法律服务业强市的目标,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体制机制健全完善及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形成了鲜明的公共法律服务广州特色品牌。随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多向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延伸,广州市现有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以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新时代人民群众多元化、个性化的法律服务需求,加快构建、持续优化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智能精准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第二部分总体要求规定了广州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广州市公共法律服务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公共法律服务的决策部署。坚持党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公平正义,坚持改革创新。到2025年,“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得到进一步优化,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智能精准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的群众知晓率、首选率、满意度和社会公信力显著提升。
第三部分规定了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全面领导。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法律服务机构的党组织要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健全党领导法律服务工作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大力加强法律服务行业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仲裁等行业党的建设,加强法律服务行业基层党组织建设,优化党组织设置,教育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
第四部分规定了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均衡配置城乡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依法有效拓展城镇法律服务资源向农村地区辐射的方式和途径,创新便民利民服务方式。重点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将进城务工人员、残疾人、老年人、青少年、妇女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服务对象,优化对特殊群体的权利维护和保障机制。加强和规范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持续打造“广州普法”品牌,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广州实践,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第五部分规定了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有效覆盖,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集成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法律援助、仲裁等“全业务”。深化“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大力发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科技创新支撑技术,推进智慧法律服务建设。打通线下窗口、智能终端设备和线上平台“全时空”服务,继续优化“线上30秒、线下半小时”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
第六部分规定了保障司法公正。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进一步创新优化公证体制机制,健全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使用衔接机制。
第七部分规定了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继续扩大律师事务所规模和人数,提升专业法律服务能力,打造25家规模大、专业强、品牌响的规模所,一大批专注村(社区)服务、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劳动争议、金融服务等传统法律服务的精品所。加快发展公职律师队伍,各区实现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全覆盖。推动国有企业加强公司律师队伍建设、管理和使用,积极推进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试点。围绕“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广东自由贸易区建设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创新法律服务模式,推进涉外法律服务,聚焦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高地。加快广州湾区中央法务区建设,加快《南沙方案》落实落细落地,设立南沙涉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将粤港澳大湾区暨“一带一路”(广州·南沙)法律服务集聚区打造为以涉外法律服务为主的粤港澳法律服务业全面合作示范区,走平台化、规范化、国际化的发展路径,融合律师、仲裁、公证、司法鉴定等专业法律服务资源。打造广州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将广州打造成全球互联网仲裁首选地。
第八部分规定了加强涉外法律服务。加强涉外法治教育引导,加强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和人才培育,完善涉外法律服务方式与交流机制,深化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所试点工作,支持设立更多穗港澳合伙联营律师所,推进开展港澳律师执业试点。
第九部分规定了组织实施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经费保障,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引导。
一是注重行业党的建设。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加快广州打造全国公共法律服务最便捷优质城市和建设现代法律服务业强市的根本政治保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
二是注重定量目标指引。在指标设置方面,在对标对表国家、省的基础上,结合广州实际提出了更高更细更具体要求。到2025年,全市专业化、品牌化律师事务所数量25家,每万人拥有律师数12人;全市律师总人数26000人,公职律师2800人,公司律师1200人;全市公证员总数220人,公证年度办案量39万件;全市高资质高水平司法鉴定机构3家;全市仲裁案件数量60000件,面向世界的国际商事仲裁中心、一流仲裁机构数量1家,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商事调解组织数量1家。
三是注重服务均衡发展。既着力破解当前存在的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配置不均衡问题,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又突出重点、强化模式、针对需求、推动鼓励公共法律服务机构进行市场化运作,提供多元化法律服务。
四是注重服务质效提升。重点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加强和规范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打造“广州普法”品牌,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广州实践,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深化“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打造现代一流法律服务高地。
五是注重彰显广州优势。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广东自由贸易区建设、南沙方案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提出系列新思路新举措,深化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所试点工作,加快广州湾区中央法务区建设,提升白云、天河、海珠、南沙法律服务集聚区建设质效,打造广州全球互联网仲裁首选地,打造以涉外法律服务为主的粤港澳法律服务业全面合作示范区等,突显广州功能地位作用。
六是加快《南沙方案》落地落细落实。设立南沙涉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将粤港澳大湾区暨“一带一路”(广州·南沙)法律服务集聚区打造为以涉外法律服务为主的粤港澳法律服务业全面合作示范区,走平台化、规范化、国际化的发展路径,融合律师、仲裁、公证、司法鉴定等专业法律服务资源。推进《广东省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条例》的立法工作,制定相关政策措施。设立南沙律师调解中心、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南沙办公室,聘请港澳籍特邀调解员参与跨国、跨境民商事纠纷化解。为在南沙居住和生活的港澳居民提供均等化法律援助服务。
七是加强涉外法律服务。引导广州企业、公民在走出去过程中更加自觉地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加强合规管理,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加强涉外律师人才培养引进,联合办好广东涉外律师学院,打造成为立足广州、辐射大湾区、影响全国的一流涉外律师人才高地,搭建大湾区法律服务机构与广大企业合作平台,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商事纠纷调解中心。全面推进涉外律师业发展,吸引更多国内外涉外律师人才来广州创业执业,支持有条件的广州律师事务所到境外设立更多分支机构,支持广州律师事务所与全球知名律师事务所建立战略合作联盟。深化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试点工作,支持设立更多穗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推进开展港澳律师执业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