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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11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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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11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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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11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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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院联合省检察院、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及犯罪防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日期: 202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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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湖南高院少年审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到亿万家庭幸福安宁,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到民族兴旺发达。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关于加强少年儿童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亦作出了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最高人民法院于2024年5月30日制定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及犯罪防治工作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未成年人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意见,积极适应未成年人保护新形势、新任务,打造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科学规范的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及司法保护与犯罪防治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水平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成效,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面护航。省高院、省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团省委、省妇联等七部门研究决定,结合湖南工作实际,联合制定《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及犯罪防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并于10月8日正式发布。

《实施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中央关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根据省委工作要求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安排,准确把握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犯罪防治新要求。《实施方案》充分践行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等原则,以司法保护助推“六大保护”深度融合,进一步加强与检察、教育、公安、团委、妇联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与有关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和团体的协调合作,促进形成立体化、全方位保护与犯罪防治工作体系,推动构建综合保护格局。

《实施方案》共分三部分计14条,分别从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防治思想观念,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防治机制,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防治特色制度等三个方面,对当前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防治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进行了职能部门责任分工。通过制度化建设,强化有关部门在未成年人保护及犯罪防治工作中的协同共治。《实施方案》主要特点:

一是抓前端、治未病,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法治思想教育。要求积极推进法治课学科建设。将未成年人保护与犯罪防治必修课嵌入学校教育体系。推动并协助大中小学建立完备的法治课学科体系,确保中小学法治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等落实。加强法治副校长队伍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与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之间的长效联络沟通机制和常态化的信息反馈机制,增强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法治副校长履职实效。做好法治教育基地建设,探索“地校联建”及特色化青少年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模式,通过构建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引导青少年积极参与法治实践,全面提升青少年法治教育质量水平。

二是强调一体保护,全面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强化一体化处理机制,推动涉未成年人“三审合一”实质化。优化案件审执机制,做好线索移送及刑民衔接工作,落实双向保护机制,精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建立分析报告机制。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逐案深入剖析案件背后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及司法保护薄弱、不到位等情形,形成报告附卷,并及时向有关单位发送司法建议与检察建议。督促相关主体切实履行保护未成年人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职责。

三是“六大保护”融合发力,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构建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常态化的工作联系渠道,推动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团委、妇联等协同单位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实现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人员数据跨部门、跨地域共建共享。创新家庭教育指导机制,传授家庭教育技能,提高家长家庭教育责任感和实践能力。完善公益诉讼机制,制定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拓宽线索来源。完善社会观护制度,创新“办案专业化与帮教社会化”工作思路,探索建立由观护总站、观护点、观护基地综合构成的社会化帮教矫正体系。推进关爱救助制度。积极与教育、民政、团委、妇联等部门、慈善组织等建立联动关爱救助衔接机制,对确有需要的未成年人予以经济帮扶、转学安置等帮助,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近年来,湖南高院一直深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领域,着眼新形势新挑战,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回应群众司法需求,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违法犯罪,长久守护未成年人平安幸福,全方位当好“护苗人”。2024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审结涉未成年人案件31976件,司法救助未成年人57人,发放救助金87.42万元。为理顺工作关系,充分发挥审判业务部门涉未成年人司法权益保护职能作用,湖南高院院党组将民一庭调整为涉少审工作牵头部门,并变更了议事机构名称。今年以来,湖南高院与省妇联、省民政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湖南省关于深入开展爱心妈妈结对关爱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三年行动的通知》,并制定《湖南高院开展“爱心妈妈”结对关爱工作方案》。联合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妇联召开全省法院“情暖三湘”民生司法保障行动新闻通气会,涉及未成年人教育、医疗、食品安全等内容,公布了2个涉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联合省政府妇儿工委、团省委、省妇联召开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新闻通气会,发布全省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其中涉未成年人典型案例5个。组织全省三级法院联动开展“开学第一课”、“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开放日活动”、六一儿童节等专题法治宣传,截至今年8月,共开展“庭审进校园”“法院开放日”“模拟法庭”等法治教育宣传2000余场。向某市州政府、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学校等机关部门发送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综合类司法建议5份,类案建议书2份。加强精品案例的培育与挖掘,湖南高院审理的于某、彭某蓉组织卖淫案,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审理的胡某诉陈某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参考案例。湘西中院审理的江某某正当防卫案入选最高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指导性案例。

尊重儿童,保护儿童,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依法保障未成年人权益,惩治侵犯未成年人犯罪,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使命。下一步,湖南高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司法之力守护万家灯火,促进未成年人权益更有保障、人生更加出彩、生活更加幸福。

 

来源:湖南高院少年审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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