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发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以下简称《标识办法》),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标识办法》旨在促进人工智能健康发展,规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近年来,生成式人工智能、深度合成等新技术快速发展,为生成合成文本、图片、音频、视频等信息提供了便利工具,在促进经济发展、丰富网上内容、便利公众生活的同时,也造成虚假信息传播、破坏网络生态等问题。社会广泛呼吁加快专门立法、强化技术监管、压实平台责任。为积极响应社会关切和群众关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制定了《标识办法》。《标识办法》以内容标识为抓手,细化前期相关部门规章的标识相关要求,进一步发挥内容标识提醒提示和监督溯源的技术作用,着力构建开放、公正、有效的治理机制,营造公平有序发展环境,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标识办法》明确,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主要包括显式标识和隐式标识两种形式,显式标识是指在生成合成内容或者交互场景界面中添加的,以文字、声音、图形等方式呈现并可以被用户明显感知到的标识;隐式标识是指采取技术措施在生成合成内容文件数据中添加的,不易被用户明显感知到的标识。《标识办法》提出,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开展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活动的,应当符合《标识办法》相关要求。《标识办法》要求,服务提供者提供的生成合成服务属于《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情形的,应当按照要求对生成合成内容添加显式标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在生成合成内容的文件元数据中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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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5 - 03 - 25
互联网、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在过去半个世纪以来,已推动人类社会走向“人类-信息-物理”三元空间的智能融合,深度渗透至经济社会各领域。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我国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提出了“人工智能是引领这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性技术,具有溢出带动性很强的‘头雁’效应”“加快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是事关我国能否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的战略问题”等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人工智能在国家发展战略中的核心地位和关键作用。近年来,ChatGPT、DeepSeek等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颠覆性突破,正推动人类社会进入新阶段。回望人工智能发展历程,从未有过任何阶段,技术发展的触角从产业革新进一步延伸至人类价值重构,真正成为关系国家数字主权竞争的战略制高点,成为牵动国家兴衰与文明存续的核心变量。然而,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日益逼真,也催生虚假消息传播、身份信息冒充、恶意内容生成等新型安全风险,并削弱着公众对网络传播内容的信任根基。面对人工智能安全治理这一世界性难题,国家网信办适时出台《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以下简称《标识办法》),在全球率先提出保障人工智能安全可信的“中国方案”,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标识办法》作为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贯彻落实《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重要举措,配套强制性国家标准《网络安全技术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方法》(以下简称《标识标准》)同时发布,为人工智能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成为保障人工智能时代网络生态安全有序的关键手段。《标识办法》和《标识标准》的出台,共同聚焦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服务安全风险,健全了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规范,为人类驾驭智能文明提供了至关重要的制度性公共产品,为推动人工智能发展贡献了中国力量。一、引领全球人工智能安全发展方向,树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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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5 - 03 - 25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联合发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以下简称《标识办法》)及配套强制性国家标准《网络安全技术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方法》(以下简称《标识标准》),旨在防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引发的信息安全风险,提升人工智能安全水平,规范人工智能行业应用和健康发展。从技术规则到技术标准的有机组合,是一种兼具灵活性和约束力的制度创新,符合全球人工智能治理通用做法,提出人工智能标识管理的中国方案,为全球人工智能治理规则形成和兼容协调提供更多基础共识。一、《标识办法》和《标识标准》的制定背景当前以ChatGPT、Sora、DeepSeek等为代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迅猛发展,借助人工智能生成合成文本、图像、音频、视频、虚拟场景等,逐渐演变为重要的信息生产模式。然而,伴随技术门槛降低,虚假信息、深度伪造、恶意输出等安全问题突出,加剧传统信息安全风险的动态性、渗透性和全局性。联合国2024年《治理人工智能,助力造福人类》报告将“损害信息完整性”列为排名第一的风险。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已成为国际惯例。无论是已施行的欧盟《人工智能法》、正式出台的澳大利亚《安全和负责任的人工智能咨询:澳大利亚政府的临时回应》,还是正在制定中的美国《编辑和深度伪造内容来源保护完整性法案》《数字内容溯源标识法案》、英国《人工智能(监管)法案》等提案,均对水印、标识义务有要求。在我国,2023年1月施行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提出针对文本、图像、音频、视频、虚拟场景等信息内容的标识要求,2023年8月施行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承袭这一规定。尽管各国对数字水印、数字指纹、加密元数据等标识技术的具体要求存在不同,对平台标识义务的强度设定也存在差异,但在从事后内容审核转向生成端风险内嵌控制、提高人工智能治理技术能力的理念是一致的。二、《标识办法》和《标识标准》的核心内容与治理逻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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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5 - 03 - 25
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在内容生产领域的广泛应用,既带来了效率革命,也引发了虚假信息传播等安全隐患。为应对这一挑战,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多部门近期正式发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以下简称《标识办法》)及配套强制性国家标准《网络安全技术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方法》(以下简称《标识标准》),开创了技术标准与管理制度配合实施的新型治理模式,标志着我国人工智能安全治理迈入“技管双强”的新阶段。此次《标识办法》《标识标准》的协同发布,破解了以往治理中管理规范与技术标准衔接不畅的问题,形成了“制度牵引技术落地,技术固化制度要求”的治理闭环。作为我国人工智能领域首部“办法+强标”组合拳,其创新性体现在三个维度:管理维度明确生成、传播、分发全链条主体责任;监管维度建立审核、监测、追责的闭环机制;技术维度规范显隐标识体系并预留创新空间。这种三位一体的治理架构,既通过管理机制明确责任边界,又依托监管举措筑牢安全防线,更以技术标准固化治理要求,为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提供了清晰的实施路径。一、强标支撑:夯实标识管理,激发协同创新《标识办法》《标识标准》的同步发布,标志着我国人工智能安全治理从“分散管理”向“系统协同”的跨越,为人工智能安全治理带来全新思路。二者通过管理要求与技术标准的深度融合,为内容标识的规范化实施提供了双重保障。(一)双管齐下:管理与技术紧密契合在人工智能驱动内容生态变革的过程中,《标识办法》与配套《标识标准》紧密结合,为内容标识管理勾勒出清晰路径。《标识办法》从宏观管理角度,明确了生成合成服务提供者、内容传播服务提供者等多元主体在内容标识中的主要责任,构建起内容标识管理的基本框架。例如,其规定生成合成服务提供者需精准识别所生成内容的属性并添加标识,内容传播服务提供者要确保标识在传播过程中的完整性,为后续技术实施指引方向。《标识标准》从技术层面,针对文本内容,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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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5 - 03 - 25
为进一步提升“法律明白人”的理论素养、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提高基层依法治理和乡村人才振兴工作质效,四川省2024年省级“法律明白人”提能培训班日前在绵阳举行,各市(州)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及“法律明白人”代表等集中“充电”。培训为期3天,邀请法治建设领域专家、优秀“法律明白人”代表分享了法治宣传、排查风险隐患、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的工作经验,还组织参训学员前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色法治文化教育馆等地实地参观,学习经验做法。四川“法律明白人”目前有19.3万名,实现平均每个村(社区)培养超5名,“法律明白人”在推动全省基层普法依法治理中发挥了较大作用。四川将进一步强化“法律明白人”培养、发挥“法律明白人”作用、加强“法律明白人”交流、讲好“法律明白人”故事。加强法律顾问与“法律明白人”之间、“法律明白人”和基层群众之间的传帮带,持续优化“法律明白人”类型和结构;积极为“法律明白人”更好发挥作用搭建平台、提供机会,不断推动“法律明白人”在法治宣传和基层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将综合表现优秀、工作成效突出的“法律明白人”优先推荐列入普法、乡村治理、乡村振兴等工作表彰、表扬范畴,进一步提高“法律明白人”的荣誉感、归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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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 - 12 - 24
近年来,山东省司法厅坚持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立足职能定位,坚持找准着力点、实现“三融入”,积极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取得明显成效。以入法入规为着力点,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推动“做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审查工作”纳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配合出台山东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协调机制(试行)、《审查工作办法(试行)》,对立法项目和文件决策是否符合核心价值观进行严格审查,编印《山东政府立法工作指引》,以审查指导推动起草部门将核心价值观要求转化为法律规则和法律制度。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着力点,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推动出台《山东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山东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等,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律保障。整合律师、公证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融合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推行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全省通办,建立重点领域联动工作机制,升级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以历练过硬队伍为着力点,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工作生活。利用“燕山大讲堂”学习平台,开展理想信念、爱国主义等教育,全系统参加培训4万余人次。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开展书画展、文艺汇演、宣传演讲等活动,持续开展美德和信用“六个一”活动、学雷锋系列活动,培育昂扬向上机关文化。深化拓展“法治为民”“法援银龄”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开展无偿献血、慈心一日捐等扶危济困活动,推动党员干部厚植为民情怀、彰显责任担当。文章来源 | 法治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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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 - 12 - 21
为了使人民群众获得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近年来,省司法厅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建设。目前全省覆盖城乡的五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初步建成,人民群众遇到法律问题可以到就近的公共法律服务站(室)和中心获取法律服务;建成了12348青海法网,群众可以通过登录网站的方式,查询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信息,也可以通过留言方式获取法律咨询;设立了全省统一呼叫、统一运营,多名律师全天在线的12348青海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群众只要拨打12348电话,就可免费获得专业的藏汉双语法律咨询解答。为了让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获取法律服务和打得起官司,省司法厅先后制定出台了加强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的系列政策文件,指导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持续抓好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指导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将零就业家庭人员、留守儿童、孤儿列为法律援助重点对象,将涉及妇女儿童的劳动保障、婚姻家庭、教育医疗等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努力实现“应援尽援”;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积极推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告知承诺制,有效减轻了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负担;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凡涉及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事项,均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努力做到“应援优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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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 - 12 -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