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是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司法厅联合印发《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2026年“民法典宣传月”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明确在2026年5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组织全区开展民法典系列普法宣传活动。部门协同 “典”助发展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农牧厅联合开展“‘典’润乡土护航振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活动;自治区工商联举办民营企业家法治素养提升培训班,依托“蒙商大讲堂”开展法律宣讲;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布民法典相关典型案例;自治区发改委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国家发展规划法有关活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林草局等有关部门深入开展学习宣传生态环境法典活动;自治区商务厅、工信厅、国资委、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送法进企业(园区、商会)”活动。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司法厅、内蒙古交通集团深入推进“北疆万里法治路”建设,利用沿线广告牌、线路桥、LED显示屏等开展普法宣传。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组织引导干部群众参加法治实践体验。全域发力 “典”燃氛围各地各部门充分利用各类行业协会商会以及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等普法队伍,深入开展民法典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网络等活动。各地各部门坚持线上线下结合,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在门户网站或官方微信、微博等宣传阵地,开设专栏,积极制作、播发有关民法典的专题页面、主题图文、H5、视频、漫画等内容。积极参与“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组织开展的民法典专项答题。各地各部门积极组织参加2026年全区“弘扬法治精神 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优秀法治宣传作品征集活动,制作展播一批民法典宣传优秀动漫或微视频。各地充分利用法治公园、法治广场等阵地,组织开展“法治乌兰牧骑”演出等法治文化活动。打造特色 “典”亮精彩呼和浩特市组织涉外法治律师人才库骨干,深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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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6 - 05 - 28
中新网北京5月27日电 (记者 谢雁冰 郭超凯)司法部副部长武增27日在北京表示,2026年司法部将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健康发展综合性立法、低空经济立法等。当天,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开局起步‘十五五’”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有关情况。武增表示,2026年司法部将全面加强政府立法工作,为“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一是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以法规制度刚性破除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卡点堵点。二是促进科技创新,推动科技强国建设。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健康发展综合性立法、低空经济立法等。三是保障改善民生,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在食住衣行方面需求提供法治保障。制定实施供水、药品、住房安全、医疗、道路运输等方面的行政法规。四是进一步加强涉外立法,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修改海关法、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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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6 - 05 - 28
近日,国家档案局办公室正式印发《关于推进人工智能在档案行业应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各级档案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推进档案工作数字转型和智能升级指明方向和路径,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各行业各领域探索应用人工智能技术,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档案行业经过多年信息化建设,形成了一定规模的信息化基础设施、丰富的档案数字资源,为人工智能应用奠定了基础。为稳妥有序推进人工智能在档案行业的应用,国家档案局科技信息化司组织起草了《意见》,经国家档案局局务会审议后发布。《意见》全文共4部分10条。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档案行业推进人工智能应用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业务要求。第二部分为“有序推进应用”,针对人工智能应用中数据、算力、算法、场景、安全等方面提出落实要求,点出重点任务,指明发展方向,提出安全要求。第三部分为“强化安全支撑”,强调人工智能应用中存在安全风险,从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安全管控机制建设、防范档案数据失泄密风险等方面提出管理要求。第四部分为“统筹组织实施”,要求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应用落实落地;加大科研支持力度,整合科研力量,重点研究共性技术问题;加强制度标准体系建设,围绕系统框架、功能要求、应用场景、数据管理、评估审核等制定完善一批制度规范;坚持需求导向,避免重复浪费,提高大模型建设和复用能力;强调档案部门职责履行,不能过度依赖人工智能而忽视部门职责,应加强工作人员对人工智能应用结果的审核把关。《意见》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针对档案行业应用中的重点、难点,强化工作原则、加强数据建设、明确应用场景、防范潜在风险,监督指导推进人工智能技术与档案业务深度融合。国家档案局科技信息化司将以《意见》印发为牵引,加强宣传解读,做好开展科技项目研究、实施人工智能应用试点、召开学术交流研讨会等相关配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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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6 - 05 - 28
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为更好维护新就业群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2026年1月,中央网信委印发《生活服务类平台算法负面清单(试行)》。随后,中央网信办会同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实施,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地网信部门迅速行动,督促外卖、网约车、货运、网购、在线旅游、票务领域重点平台对照《负面清单》,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美团、淘宝闪购、淘宝天猫、京东、滴滴、高德、T3、百度、满帮、货拉拉、拼多多、抖音、携程、去哪儿网等平台积极响应,已实施优化改进措施63项,承诺遵守算法要求139项,限期推进125项,在提升算法透明度、公平性、合理性方面取得初步成效。1.优化订单分配算法。订单优先就近分配。滴滴出行、T3出行将距离作为首要派单影响因素,绝大多数订单由距离最近的司机接单。货拉拉不指派订单,全部由司机自主抢单,按照“就近优先”原则确定接单司机的比例达93%。抵制不合理的差异化派单。多家重点平台承诺不会根据司机/骑手性别、年龄、价格承受能力、历史接单情况进行差异化派单。美团外卖派单主要参考顺路程度和超时概率,不涉及骑手个人画像。满帮承诺所有订单均由司机自主接单。设定同时接单上限。美团外卖、淘宝闪购、京东外卖,结合自身业务情况,均设定了骑手同时接单上限,并允许骑手在上限范围内自主调整。提升接单自主权和选择权。美团外卖、淘宝闪购、京东外卖为不同类型骑手,提供了每日至少4次无条件拒单或转单机会。2.优化时间预估算法。设置宽容灵活送达时间。美团外卖、淘宝闪购、京东外卖已在消费者端,以时间段形式展示预估配送时间。美团外卖将探索在部分场景下,把骑手配送时间在合理预估时间点基础上向后预留不少于15分钟。疏通“最后一公里”送餐难。淘宝闪购试点“取送分离”配送模式,对于复杂内部环境的地点,通过固定人员固定地点集中取送,与外卖配送人员分离,提升配送效率,解决复杂场景配送难问题。美团外卖构建“进入难”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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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6 - 05 - 28
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近日联合启动实施《人工智能终端智能化分级》(GB/Z 177—2026)系列国家标准。《人工智能终端智能化分级》系列国家标准采用“2+N”架构:“2”指《第1部分:参考框架》和《第2部分:总体要求》。这两项标准明确了智能化的概念、等级划分和测试方法,告诉大家“什么是人工智能终端、怎么分级、怎么判定”,是所有品类标准的基础。终端智能化的分级体系,从L1响应级、L2工具级、L3辅助级到L4协同级,智能化水平依次提高,终端更“聪明”。其中,L4协同级将根据产业发展水平,在后续修订中进一步明确和完善。“N”是面向手机、电脑、电视、眼镜、汽车座舱、音箱、耳机等不同产品的具体标准。首批标准包括7个品类,后续将推进其他品类标准研制。《标准》涉及移动终端、微型计算机、电视接收机、眼镜、汽车座舱、音箱、耳机等多种智能终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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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6 - 05 - 28
随着数字经济的高速发展,个人信息因蕴藏着丰富的信息资源与经济价值,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地位日益凸显。对个人信息的收集、分析、使用已涉及公民日常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随之而来的是日益突出的个人信息泄露问题。随着犯罪技术迭代更新,犯罪手段更趋智能化、隐蔽化,部分政企、平台对信息数据管理不善,敏感个人信息遭窃取、泄露、贩卖,甚至催生“职业窃密人”。犯罪分子利用非法获取的个人信息精准实施诈骗、敲诈勒索、“开盒”等违法犯罪,形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黑灰产业链,严重侵害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也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工作,强调要筑牢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防线,要坚持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维护公民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聚焦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新特点、新趋势,不断加强调查研究、统一法律适用,依法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指引作用,现发布五件人民法院审结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及关联犯罪典型案例。  一是重拳出击,斩断个人信息泄露源头。人民法院聚焦源头打击,加强对提供服务过程中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利用技术手段窃取个人信息,特别是行业“内鬼”泄露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切实守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此次发布的博某软件有限公司、何某某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被告单位在为医院提供开发、维护网上挂号系统的服务过程中,非法获取挂号用户个人信息。陈某某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中,陈某某利用担任铁路车站客运员的职务便利,非法查询他人搭乘高铁的信息并贩卖。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单位和被告人判处刑罚,强化法律威慑与预防,从源头阻断黑灰产业链的发展形成。  二是亮剑护权,筑牢政企数据安全防线。数据安全是护航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防火墙”。近年来,政企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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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6 - 05 - 28
近日,国家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智能体规范应用与创新发展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旨在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促进智能体规范应用与创新发展。《实施意见》提出,智能体是具备自主感知、记忆、决策、交互与执行能力的智能系统,是人工智能产品及服务的重要形态。随着大模型等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迅猛发展,智能体正加速与网络空间、物理世界深度融合,深刻改变人类生产生活方式和社会治理模式。《实施意见》明确智能体发展要坚持安全可控、规范有序、创新驱动、应用牵引的基本原则,并提出了4个方面举措:一是夯实发展基础,完善技术底座,构建标准协议。二是守牢安全底线,明确产品准则,防范安全风险,完善治理体系,强化行业自律。三是强化应用牵引,围绕科学研究、产业发展、提振消费、民生福祉、社会治理等方向,提出19个典型应用场景。四是建设创新生态,促进产业合作,强化应用推广。《实施意见》提出,国家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方面加强统筹谋划,完善配套政策,形成工作合力,推动重点任务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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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6 - 05 -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