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中央网信办、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 通知指出,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在全国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通知要求,要创新宣传形式,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按照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民法典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把民法典宣传融入各类法治宣传阵地,推动民法典融入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大力开展新闻宣传,坚持集中宣传和常态化宣传相结合,组织各级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及所属网站、新媒体精心策划、集中报道,推出权威访谈、开设专栏,刊播系列评论言论和理论文章;积极开展网络宣传,依托各类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现代传播平台,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开展灵活生动的网上宣传,精心创作民法典网络文化产品,举办网络讲座、网络访谈、网上展览等,增强民法典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抓好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把民法典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必修课,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法重要内容,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大民法典在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中的内容占比;加强理论研究阐释,编写适应基层群众接受习惯的系列通俗理论读物;切实加强实践引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民法典宣传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推行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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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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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司法”与“法治中国”是新时代中国法学和法治领域的两个“热词”,受到国内外同行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人们之所以高度关注,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是希望当代中国的司法能够通过深化改革和智慧司法建设,早日摆脱“司法腐败”的阴影,切实解决“立案难、胜诉难、执行难”等老大难问题,充分实现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期待中国的全面依法治国能够通过“国家治理领域”的这场广泛而深刻的法治革命,彻底跳出“人治”窠臼,有效规范制约公权,充分尊重保障人权,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实现人民福祉,早日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法治强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在深化司法改革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关键阶段,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创新发展的重要节点,我们深入研讨“智慧司法与法治中国”的理论、制度、技术和实践等问题,具有如下重要意义。一是法学法律界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实践和重要举措。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引领,坚持法学理论创新与法治实践发展相结合,以智慧司法和法治中国建设作为主题,展开跨学科、多专业、大视野的深入研讨,有助于创新依法治国理论,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和法治化,加快建设法治中国。二是有助于推动法治观念更新和法学方法创新发展。互联网和人工智能时代带来的“法治革命”,不仅对传统法治观念和法学方法产生了史无前例的挑战(有些甚至是不以我们法律人的意志为转移的颠覆性挑战),而且呼唤超越自我的法学新知识,期待型塑重构法治新理念,企盼转型升级法学新方法。这种挑战和机遇,正在和必将促使传统法治理念和法学方法通过深刻变革,以适应新技术革命解放和发展“法治生产力”的新需求,从根本上推动传统法治和法学获得新生。三是有助于推进国家制度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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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贵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出台《贵州省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贵州省法治乡村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目标任务,列出了“时间表”和“路线图”,为贵州省法治乡村建设提供一个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的行动指南。 《意见》指出,到2022年,努力实现涉农地方法规规章制度更加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更加完善,乡村执法质量明显提高,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更加精准有效,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明显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到2035年,乡村法治可信赖、权利有保障、义务必履行、道德应遵守,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社会和谐稳定开创新局面,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法治乡村基本建成。 一、完善涉农领域立法 健全完善与贵州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涉农法规体系,根据《土地管理法》的修改情况,加快推进我省土地管理方面法规制度的研究工作。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重点就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乡村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等立法研究。依法开展涉农规章的立法后评估工作,提高农业农村领域立法科学性,促进相关规章有效实施。 二、规范涉农行政执法 全面深化农村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基层执法队伍,合理配置执法力量资源,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倾斜,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规范农村基层行政执法工作,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职责和权限执法。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监督,健全完善农业领域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机制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进一步落实农业农村领域行政执法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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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青海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青海省委宣传部、青海省司法厅联合印发《青海省“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对全省“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和检查考核。 《方案》规定,“七五”普法考核对象为市(州)党委政府,省委部委、省直机关单位、人民团体、高等院校、省管企业、中央驻青单位。考核内容包括2016年以来,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和青海省“七五”普法规划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决议等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突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和宪法的学习宣传。重点总结验收《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关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落实情况,《青海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落实情况,执行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工作制度情况、《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推进情况,领导干部、青少年、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学法用法和以案释法情况;围绕疫情防控、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生态环境等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普法与依法治理和法治县(市、区、行委)创建、“法律七进”工作开展情况;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及运用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情况;普法依法治理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普法经费保障及自“七五”普法启动以来普法成效等。 此次检查考核分动员部署、自查自评、检查验收、总结报告四个阶段,自6月份开始,到12月底结束。 《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把“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任务,抓细抓好落实,确保顺利完成总结验收任务。 据悉,今年全省“七五”普法考核验收资料台账将通过青海普法网建立的“法治宣传教育云平台”报送,考核验收工作更便捷、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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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七五”普法的收官之年。近日,记者从司法部获悉,目前,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正在组织各地各部门开展“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同时积极谋划“八五”普法,推动全民守法普法成为社会治理的法治基础。 四年多来,各地各部门扎实推进“七五”普法,全民守法迈出新步伐,全社会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七五”普法有以下几个亮点。 一是“谁执法谁普法”责任逐步落实。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是“七五”普法的理念、实践和制度创新。2017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后,司法部牵头建立了落实普法责任制部际联席会议。全国普法办统一编制并公布了两批50家中央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基本实现了对中央国家机关的全覆盖。各部门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中加强以案普法,广泛组织开展专项法律宣传日、周、月活动,让执法活动成为生动的普法课堂。 二是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扎实推进,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2016年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社部印发《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后,各地各部门普遍建立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把法治纳入公务员录用考试和培训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等必修课。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实施了《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每年至少旁听庭审一次,并率先在中央国家机关领导干部中作出示范。2016年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共同编制《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中小学统一设置了《道德与法治》课程,法治纳入了中高考必考内容,实现了法治教育进大纲、进教材、进课堂。 三是法治乡村建设迈出新步伐。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举措。2019年6月,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在浙江省宁海县召开了全国法治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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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做好黑龙江省“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确保“七五”普法圆满收官,按照全国普法办《2020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精神、全面依法治省工作部署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2020年第一次全体会议要求,日前,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全省“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大幕正式拉开!《关于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 全省“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对照国家和我省“七五”普法规划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依据全国普法办《全国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试行)》,对我省“七五”普法以来各项工作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检查验收。 基本标准 •《全国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试行)》(全国普法办印发) •《全省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试行)》(2018年原建设法治黑龙江工作委员会法治宣传教育组印发) 1、动员部署 5月中旬印发《全省“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方案》,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制定具体总结验收工作方案和措施,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2、开展自查 5月中旬至7月底,各地各部门对照我省“七五”普法规划和《全省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试行)》,扎实开展自下而上的自查工作,查找薄弱环节,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补齐短板,逐项落实。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对所属县(区、市)和机关单位进行点面结合总结检查。 3、网上报送 8月20日前,各地各部门对照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对应梳理相关资料、形成台账,完成“七五”普法终期自查评估报告、工作总结,建立和完善相关情况印证材料的电子档案,适时运用网络平台、数据库上传报送。印证材料以图片、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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