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五周年,为充分展现五年来社区矫正工作取得的成效,进一步推动全省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甘肃省司法厅下发《关于开展“社区矫正法实施五周年主题系列活动”的通知》,将在全省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法实施五周年”“七个一”主题系列活动。《通知》指出,各市(州)通过开展主题系列活动,在全社会营造理解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不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甘肃、法治甘肃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通知》要求,各市(州)司法局及社区矫正机构要结合地方实际,扎实开展“七个一”系列活动。召开一次座谈会,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及社区矫正机构总结交流五年来社区矫正工作取得的经验成效,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组织一次主题宣讲活动,选取社区矫正业务骨干,深入宣讲社区矫正法,以及社区矫正工作性质和意义价值,引导全社会关心关注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一次开放日活动,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及社区矫正机构在6月份集中开展一次“社区矫正中心开放日”活动,全面介绍社区矫正执法流程,全方位展现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效,展示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规范化场所建设成果。进行一次专题教育活动,通过集中教育、警示教育、现身说法等形式,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一次预防再犯罪专题教育,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对象学法尊法守法意识。举办一次集中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制作宣传版面、编制短视频、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问题等方式扩大宣传效果,以播放公益广告、制作专题节目、报道正反面典型等形式集中开展宣传,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开设一个五年回眸专栏,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将在《甘肃法治报·司法周刊》开设《甘肃社区矫正工作五年回眸》专栏,充分体现各市(州)五年来社区矫正工作的亮点和成效。编印一套政策法规汇编,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将整理编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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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五周年。为加强社区矫正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省司法厅日前下发通知,决定在全省集中开展社区矫正法实施五周年普法宣传活动,形成全社会理解、各部门支持、多方面参与的良好局面,推动全省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此次活动全面梳理我省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发展历程,展示各级党委政府长期以来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关心支持、社区矫正机构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有力举措、“万人参训、千人持证”等特色帮教项目成绩以及我省“智慧矫正”建设的重要作用,充分展示我省社区矫正工作取得的成效。今年7月的第一周是全省第三个“社区矫正法宣传周”。届时,全省各级社区矫正机构将持续打造“社区矫正法宣传周”普法活动品牌,根据不同受众群体的需求,以针对性宣讲方式、侧重式宣讲内容,实现精准化普法宣传全覆盖。同时,社区矫正委员会成员单位、科研院校、社会组织之间将联合开展基层调研,围绕社区矫正工作的难点堵点进行深入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此外,各地还将通过开设法治课堂等方式,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努力实现宣传工作与业务工作双提升。 来源:河南法治报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学习之目的。本文文字、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感谢原作者的辛苦创作。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我们联系更正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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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五周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推动全省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热潮,近日,广东省司法厅专门印发通知,以“依法矫正助新生·共创平安五周年”为主题,部署在全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五周年法治宣传活动,全面展示广东社区矫正工作五年来取得的工作成效、特色亮点和创新成果,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知晓率、参与度,动员鼓励各方面力量积极支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增强社区矫正对象身份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提高社区矫正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法治宣传活动重点围绕“六个一”开展:一是开展一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普法宣传,全面宣传社区矫正法的法律精神、主要原则和重点条文等,强调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在法治建设、平安建设中的重要意义和作用。二是开展一次本地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宣传报道或者展示,有条件的可深入基层收集社会各界对近年来本地区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的评价以及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三是开展一次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延伸管教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狱戒毒警察、社会工作者、社会志愿者先进事迹宣传报道。四是开展一次“社区矫正中心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走进社区矫正中心,实地感受社区矫正中心规范化建设和社区矫正工作成果。五是开展一次主题为“知法守法·重塑新生”的社区矫正对象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意识。六是编写报送一批刑事执行、监督管理、分类教育、困难帮扶等工作过程中代表性强的社区矫正实务案例。以上活动由各级社区矫正机构和受委托的司法所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选择全部或者部分内容开展宣传活动。 来源:广东省司法厅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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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涵盖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律师、行政复议、普法宣传、法治体检等8项服务功能。通过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保障改善民生、维护公平正义、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建立一张覆盖网乌拉特后旗司法局因地制宜,以旗级中心为主导,以6个苏木镇、13个职能部门工作站及50嘎查村、10个社区联络点为辐射点,并根据居民分布开通3条“法润万家”便民服务路线,依托6辆爱民普法直通车在开展法律服务的同时,为边远牧户提供帮办代办、物资捎带等公益服务。从而形成了一张串点成线、联线成网,效能发挥有力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健全一条服务链乌拉特后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以窗口统一受理,后台延申服务的模式,实现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律师、行政复议、法治宣传等事项“一站式”办理,全链条服务;在全市率先成立涉企法治体检中心,以务实举措推动助企行动,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上作出示范;实行律师、公证员入驻,并有来自发达地区的“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和西部锻炼青年律师长期坐班服务;健全私密接待室、案件讨论室、图书阅览室、心理疏导室等功能用房,以“法润边疆”为主题把党建+法治文化元素融入“四区一亭一廊道”,实现了党群、干群关系的再密切,群众、企业服务体验的再升级。打通最后“一公里”乌拉特后旗司法局根据边境牧户分散,部分牧户车辆难以进入的实际,成立“驼背宣讲队”,日常开展普法、政策宣讲、矛盾调解等服务。针对荒漠戈壁不通手机信号的实际,引进“24小时互联网无人律所”“村居法务助手”,探索建立“乌拉特后旗公共法律服务微平台”“人人律可视电话热线”及“12348微微语音服务塔群”,形成了公共法律服务的“掌上联盟”。根据社区、农区、矿区、牧区不同特点进行法律服务项目归类,创新“四区联动”服务模式,开展精准服务。以党建1+N为引领,发挥老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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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实施可信数字身份战略,推进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建设,保护公民身份信息安全,支撑数字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以下简称“公共服务”),是指国家根据法定身份证件信息,依托国家统一建设的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为自然人提供申领网号、网证以及进行身份核验等服务。本办法所称网号,是指与自然人身份信息相对应,由字母和数字组成、不含明文身份信息的网络身份符号;网证,是指承载网号及自然人非明文身份信息的网络身份认证凭证。网号、网证可用于在互联网服务及有关部门、行业管理、服务中非明文登记、核验自然人真实身份信息。第三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广播电视等部门依照本办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有关工作。第四条 持有有效法定身份证件的自然人,可以自愿向公共服务平台申领网号、网证。不满十四周岁的自然人申领网号、网证的,应当取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申领。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申领网号、网证的,应当在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监护下申领。第五条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互联网服务中需要登记、核验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的,可以使用网号、网证依法进行登记、核验。不满十四周岁的自然人使用网号、网证登记、核验真实身份信息的,应当取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第六条 鼓励有关主管部门、重点行业按照自愿原则推广应用网号、网证,为用户提供安全、便捷的身份登记和核验服务,通过公共服务培育网络身份认证应用生态。有关主管部门、重点行业在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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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全省公共法律服务行业监督管理,全面提升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服务规范化水平。近日,甘肃省司法厅制定印发了《甘肃省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聚焦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突出问题,提出加强全覆盖全方位全链条监管、开展重点领域规范治理、完善监督管理制度机制三个方面14条具体措施,明确到2027年底,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公共法律服务执业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服务更加规范,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满意度大幅提升。《实施方案》指出,要认真抓好行业党建,持续强化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建设,全面加强质量监管,不断强化监督检查力度,构建全方位、全流程、分层级监管模式,进一步织密筑牢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监管网络。《实施方案》强调,2025年重点聚焦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深入开展规范治理。法律援助方面,要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明确压实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工作职责,强化案件办理流程管控,完善案件质量评估制度,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公证方面,要巩固拓展“公证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成效,部署开展“公证规范优质”行动,从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拓宽业务领域、强化执业监管、改进作风能力等方面整治公证执业不规范问题。司法鉴定方面,要开展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双提升”行动,通过狠抓行业党建、强化监督管理、加强队伍建设、突出公益属性,全面推进司法鉴定行业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健全监管制度机制,强化省市两级司法行政机关监督管理职责和行业协会自律管理职责,实行“蓝黄红”三级约谈提醒制度,提升投诉案件处理质效,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努力构建起行政监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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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精神,近日,省司法厅制定《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三年行动(2025-2027年)工作举措》(以下简称《工作举措》),研究细化19条举措,深入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行动。《工作举措》强调要全面加强法律服务行业党的建设,认真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法律服务行业“两个覆盖”集中攻坚行动,加强党建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引导从业人员依法依规诚信执业,持续强化正风肃纪。《工作举措》指出要围绕全方位全链条监管,指导各地分级分类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开展法律服务案件质量和服务质量监管,加快推进法律服务业务系统建设应用,完善法律服务机构评价体系,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提升监管效能。《工作举措》明确2025年要聚焦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及法律援助行业社会关注度高、风险隐患大、存在问题多的领域和问题,开展重点领域规范治理,持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公信力;2026年要重点完善协同监管机制,指导各行业协会完善惩戒规则,加快推动案卷文书等标准化建设,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2027年要着力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加快建设融合共享、纵横贯通、高效协同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推动更多法律服务事项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举措》要求要完善监管制度机制,实行“蓝黄红”三级约谈提醒制度,完善投诉处理制度、通报公示制度和“两结合”管理体制,不断健全法律服务监管体系,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服务更加便捷、高效和公正。 来源:山西司法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学习之目的。本文文字、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感谢原作者的辛苦创作。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我们联系更正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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