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0月30日从司法部获悉,目前已培育420万名“法律明白人”,实现每个行政村全覆盖。“法律明白人”是具有较好法治素养和一定法律知识、经过法治培训、能够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带头参与基层法治实践的人员。记者从司法部获悉,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部署自2024年至2025年在全国集中开展“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已在各地全面推进。目前,全国已培养“法律明白人”420万余名,基本实现每个行政村都有一名以上“法律明白人”,在收集反馈社情民意、开展政策法律宣传、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引领群众参与法治实践等方面不断扩大覆盖面,满足城乡基层的现实法治需求。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依法治理处处长常雪峰称:“推动‘法律明白人’更好地融入到基层的依法治理的工作格局中,化解基层的矛盾纠纷。” 来源:央视网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学习之目的。本文文字、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感谢原作者的辛苦创作。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我们联系更正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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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共有1313个司法所。2022年以来,湖北省司法厅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司法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开启为期三年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行动。通过近三年努力,湖北全省72%的司法所达到省级规范化要求,初步实现制度完善、人员充实、保障加强、职能到位的目标。“司法所在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法治乡村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部署,持续推进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作出新贡献。”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杨军表示。办公条件改善,群众找法更方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着力破解基层司法所‘小马拉大车’问题,通过补短板、强弱项使司法所强筋健骨,不断夯实法治湖北建设基层基础。”湖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曾群介绍,省司法厅积极争取将司法所建设纳入“法治湖北”建设规划,印发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提出20项具体举措,并联合省财政厅、省委编办出台意见,提供制度机制保障。三年来,全省各地通过新建、改扩建、购买、置换等方式,累计投入建设资金1.74亿余元,为700余个司法所改善了业务用房。目前,全省所均业务用房面积183平方米,其中具有独立业务用房的司法所占比80%。24小时不打烊,法律服务更贴心过去一年,湖北全省司法所工作交出优异答卷:解答法律咨询突破31万人次,初审法律援助申请超过6200件,为基层党委政府提供法律意见建议8000余条,参与制定审核规范性文件2000余份,并指导制定了6000余件村规民约。这一串串沉甸甸的数字,不仅彰显了“司法蓝”便民利民、温暖民心的坚定初心,更是践行法治精神的生动实践。普法教育做“加法”,矛盾风险做“除法”,打好“普法+调解”组合拳,筑牢矛盾纠纷维稳防线。锚定“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街)、矛盾不上交”的目标,湖北全省司法所坚持和发展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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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贵州省六盘水市大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关注公共法律服务参与面、受众面,持续推进法律服务数量效果双提升,有效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持续拓宽公共法律服务参与面。持续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把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人民调解室等打造成村(居)法律顾问与“法律明白人”密切协作、有效衔接的实体平台,结合“贵州法律服务网”互联网服务通道、“12348法律服务”电话热线,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便民化,2024年,通过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热线和实体平台共解答各类咨询37332人次,办理工单42件,实体平台代书548份。持续延伸法律援助受众面。实行“全城通办、容缺受理、经济困难状况承诺、快速受理办案”机制,健全完善法律援助窗口服务指引、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制度,畅通“绿色通道”,针对妇女儿童、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申请法律援助,简化案件审查程序,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同时完善案件质量监控机制,规范办案流程,着力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2024年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864件。持续提升村(居)法律顾问成效。加强市域内农村地区的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法律援助知晓率,实现全市村(居)法律顾问微信群服务全覆盖,组建包括452名律师、49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法律顾问团队,通过开展律师行业“头雁行动”活动等,持续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从“有形”向“有效”转变。2024年以来,村居法律顾问共参与协助村(社区)起草、修改和审核村规民约、规章制度、法律文书和其他涉法事务3100余件次,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58次,协助村(社区)委员会妥善解决群众婚姻家庭、土地流转、邻里关系、物业纠纷、宅基地、承包地等矛盾纠纷问题80余件,有效遏制群体性事件、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上访事件。 来源:贵州日报天眼新闻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学习之目的。本文文字、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感谢原作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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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工商联、省律师协会依托“万所联万会”机制,构建专业律师“一对一”“点对点”“全维度”的“民营企业法律服务联络员”工作法(以下简称“法律服务联络员”)。印发《关于依托“万所联万会”机制在民营企业设立法律服务联络员的工作方案》,配套制定《法律服务联络员工作考核办法》《法律服务联络员服务清单》,将12家商会、52家民营企业纳入第一批法律服务联络员工作试点范围,分步召开律师进驻民营企业启动仪式、工作对接会议等,围绕“健全商(协)会组织法人治理体系”“为小微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咨询”“破解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常态难、精准难”等问题开展深入实践探索,为民营企业法律服务拓展新路径。法律服务联络员主要职责法律服务联络员主要工作职责有:由省工商联确定法律服务的商会会员企业,负责对法律服务联络员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监督;省律师协会从各律师事务所选派优秀律师担任法律服务联络员,负责法律服务联络员工作的组织、指导和考核;商会及会员企业确定联系人,为法律服务联络员开展相关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保障;法律服务联络员履行联络服务职责,在政策宣讲、法律咨询、风险防范、诉讼需求、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为所联系的商会及民营企业提供多样化、差异化、精准化法律服务。 法律服务联络员推进商会调解工作青海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法律服务联络员协助商会依法设立调解组织,促进商会调解组织建设,为商会的调解工作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指导商会调解员队伍建设和素质提升,推动商会调解组织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截至目前,青海省共有各类商会调解组织23个,其中,人民调解组织19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3个,入驻商会调解服务平台调解员83名,调解成功率超70%。法律服务联络员赋能“法治体检”青海省始终把“法治体检”作为引导民营企业合规建设的重要工作指导,充分运用“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系统”,持续为省工商联执委企业在线“把脉问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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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93号《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已经2024年8月19日国务院第3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总理 李强2024年10月17日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安全,更好满足公众基本出行需求,促进城市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公共交通,是指在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区域内,利用公共汽电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等公共交通工具和有关系统、设施,按照核定的线路、站点、时间、票价等运营,为公众提供基本出行服务。第三条 国家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综合采取规划、土地、财政、金融等方面措施,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增强城市公共交通竞争力和吸引力。国家鼓励、引导公众优先选择公共交通作为机动化出行方式。第四条 城市公共交通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城市公共交通公益属性,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第五条 城市人民政府是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责任主体。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保障措施,强化对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统筹研究和协调解决城市公共交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国务院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工作的指导。第六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功能定位、规模、空间布局、发展目标、公众出行需求等实际情况和特点,与城市土地和空间使用相协调,统筹各种交通方式,科学确定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目标和发展模式,推动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在机动化出行中的分担比例。第七条 承担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服务的企业(以下简称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由城市人民政府或者其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依法确定。第八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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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到亿万家庭幸福安宁,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到民族兴旺发达。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关于加强少年儿童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亦作出了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最高人民法院于2024年5月30日制定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及犯罪防治工作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未成年人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意见,积极适应未成年人保护新形势、新任务,打造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科学规范的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及司法保护与犯罪防治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水平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成效,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面护航。省高院、省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团省委、省妇联等七部门研究决定,结合湖南工作实际,联合制定《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及犯罪防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并于10月8日正式发布。《实施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中央关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根据省委工作要求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安排,准确把握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犯罪防治新要求。《实施方案》充分践行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等原则,以司法保护助推“六大保护”深度融合,进一步加强与检察、教育、公安、团委、妇联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与有关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和团体的协调合作,促进形成立体化、全方位保护与犯罪防治工作体系,推动构建综合保护格局。《实施方案》共分三部分计14条,分别从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防治思想观念,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防治机制,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防治特色制度等三个方面,对当前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防治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进行了职能部门责任分工。通过制度化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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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阿拉善盟司法局紧扣为民利民便民取向,针对基层依法治理短板,不断创新公共法律服务模式,采取线上+线下融合闭环模式,有效打通盟、旗(区)、苏木镇(街道)一体化服务的“30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让均衡、普惠、便捷、智能的公共法律服务移步可至、触手可及,让企业和人民群众实现在家门口就能享受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线下多层次实体平台提供多样化法律服务已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盟建成290个盟、旗(区)、苏木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四级实体平台,充分整合司法行政各项服务职能,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等“公益性、一站式”法律服务。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窗式”咨询、受理服务。各级实体平台年均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0000余件。线上“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形成在线服务闭环畅通公共法律服务渠道,对内整合现有的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行政复议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对外统筹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中的作用,采取线下线上相结合模式,满足人民群众获得权威机构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心愿。盟、旗司法行政机关微信公众号推出“公共法律服务微服务”“公共法律服务微导航”,关注微信公众号即可免费获取辖区专属的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信息,足不出户进行线上法律咨询。各旗区统一配置公共法律服务自助柜员机,全方位提供智能法律咨询、律师电话解答、法律文书下载等服务,形成在线法律服务的闭环,实现30秒内快速建立群众和法律服务人员的服务联系,随时随地为企业和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今年以来,线上提供各类法律咨询350余次。“线上线下”齐发力让公共法律服务触手可及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将公共法律服务的触角延伸到了生活各个方面和社会最基层。线下衔接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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