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福建省司法厅联合印发通知,就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作出系统部署,明确十二项重点任务,推动法治精神在八闽大地落地生根,凝聚法治奋进力量!通知明确,福建将重点推进编制“九五”普法规划、开展分层分类学习培训、修改省级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等工作。着力推动公民终身法治教育体系建设,通过创建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和“蒲公英”法治人才培育基地等举措,筑牢立体化、全链条、全覆盖的终身法治教育制度基础,引导全社会树立终身法治教育理念;鼓励和支持优秀法治文艺作品、出版物、广播电视等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和宣传推广;强化责任评估,对履职不力的发出提示,对表现突出的予以推荐表彰,多措并举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在普法实践中,将深化“蒲公英”法治品牌建设,开展七彩“蒲公英”普法主播宣讲活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依托智能管理平台推动责任清单化落实;发挥数字福建的优势,打造全媒体普法矩阵,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深耕智慧普法,推出个性化普法产品。以基层宣讲、案例解读、通俗阐释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让法律知识走进千家万户、法治精神浸润人心,持续夯实社会治理法治根基。同时,讲好中国法治故事,弘扬法治文化,发挥法治人物、见义勇为人员等先进典型示范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人心。此次通知的印发与实施,标志着福建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的落地执行上迈出重要一步。通过系统化部署与创新性举措,福建旨在将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不仅为“九五”普法规划奠定坚实基础,更将有力推动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行为准则,为福建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来源:福建司法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学习之目的。本文文字、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感谢原作者的辛苦创作。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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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6 - 04 - 17
近日,海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印发2026年海南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以“普法质效提升年”活动为抓手,部署安排全年各项普法工作任务,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工作要点指出,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全岛封关运作后的首个完整年度,也是“九五”普法启动实施的第一年。全省普法工作将紧扣中心大局,坚持靶向发力、精准施策,根据国家“九五”普法规划,结合我省实际,编制出台全省第九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今年普法的重点将聚焦封关运作核心需求,深入开展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学习宣传,普及“零关税”货物、加工增值免关税等税收征管政策;同步推进反走私普法“六进”活动,防范化解走私风险;深入开展涉外法治宣传活动,研究制定涉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引,编写涉外普法知识读本,面向在琼外国人、出海企业开展精准普法。加强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商事仲裁、国际商事调解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介,进一步提升海南涉外法律服务国际影响力。在普法对象上,坚持分层分类分众普法,实现重点群体全覆盖、精准化,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针对领导干部,开展重大决策前学法、领导干部年终述法等活动,着力提升依法履职能力;针对青少年,将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全省中小学法治课程,依托法治副校长、实践基地开展好实践教育活动;针对新就业群体,启动全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编写专属普法读本、开展法治培训、提供便利法律服务。此外,聚焦村(居)民、农垦职工、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军人军属等群体,按需开展定制化普法宣传教育。同时,还将围绕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扎实推进基层法治创建,深化“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建立省级“法律明白人”宣讲团,推动行业试点培育,全面提升基层普法队伍业务能力。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培育一批富含海南特色的非遗法治文化品牌,推进新媒体新技术普法,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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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6 - 04 - 17
2025年9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并于同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我国首部专门针对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法律,它标志着全民普法工作迈入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新阶段。面对这样一部体系完整、内涵丰富的法律,广大法律工作者、党政机关干部、学校教师、企业法务人员及社会公众,是否在深入学习与准确落实中感到困惑?如何精准把握立法精神、理解条文要义、将法律要求转化为实际行动?一部权威、精准、实用的配套解读读物至关重要。《法治宣传教育法释义》——您的权威普法指南与实践手册本书由参与立法工作的权威专家与资深学者联袂编写,紧密围绕《法治宣传教育法》的文本,逐条进行深入、细致的阐释。它不仅清晰解读法律条文的内涵与外延,更深入剖析立法背景、制度设计初衷以及实践中可能遇到的难点,旨在成为各级各类主体学习、贯彻、实施该法的得力工具。为什么您需要这本书?厘清各方普法责任:针对法律中规定的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学校青少年法治教育要求、媒体公益普法责任、企业及社会组织普法义务等内容,本书作出清晰的职责边界分析与履职指引,助力责任落地。掌握重点制度内涵:对“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清单制度”“法治宣传教育评估机制”等重要制度,本书进行重点解读,阐释其设计逻辑与实施路径。提升普法工作实效:紧扣法律中关于精准普法、创新形式、力戒形式主义等要求,结合普法工作实际需求,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供思路与方法指引。应对新时代普法挑战:对网络普法、涉外法治宣传、特殊群体普法等新领域新要求,本书作出针对性分析与工作指引。适用读者广泛:党政机关、司法执法部门工作人员:明确自身普法责任,将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司法、管理全过程。各级各类学校管理者与教师:深入理解青少年法治教育要求,设计课程、开展活动,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企业、事业单位法务与管理人员:落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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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6 - 04 - 17
2026年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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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6 - 04 - 17
由中央宣传部宣传教育局(全民国防教育局)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家法室联合组织编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释义》(以下简称《释义》)一书,已由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发行。作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的重要权威解读著作,该书的问世标志着全民国防教育法治化进程迈出坚实一步,将为法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提供重要支撑。2024年9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自同年9月2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立足新时代要求,对坚持党对国防教育工作的领导、完善学校国防教育体系、拓展社会国防教育渠道、强化保障措施等方面作出全面规定。《释义》紧扣2024年新修订的法律条文,逐条开展深入阐释,全面覆盖法律核心内容。全书共六章,系统梳理法律修订背景,详细解读国防教育的内涵定位、指导思想、领导体制,明确学校与社会国防教育的具体内容、保障措施以及法律责任,让法律条文更易理解、更具实操性。该书编写阵容专业强劲,由中宣部宣传教育局(全民国防教育局)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负责同志担任主编,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等单位的知名专家参与撰写,充分保障内容的专业性与准确性。2025年11月27日,《释义》出版座谈会在北京举行。来自军地有关单位、地方宣传部门、国防教育基地、学校及新闻媒体的代表汇聚一堂,共同探讨新时代国防教育法治化路径。与会专家表示,《释义》内容丰富、释义精准,既具备深厚的学理支撑,又提供清晰的实践指引,是学习宣传国防教育法的优质工具书,对统一思想认识、解答实践疑惑、深化理论研究具有重要价值,将有力推动国防教育法在基层落地生根。(注:本书及配套宣传挂图、折页等已正式发行,有关单位可通过正规渠道征订)联系方式部委、央企、河北、安徽、云南、海南,联系人:吴丽华13311168699北京、天津,联系人:于静1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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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6 - 04 - 17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九五”普法的启动之年。深圳正式发布《2026年深圳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以五大维度精准擘画年度普法“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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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6 - 04 - 17
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打赏规范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网信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网信办:为进一步加强网络直播打赏管理,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推动网站平台合规健康运营,切实维护网民合法权益,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1.明示打赏规则。网站平台向用户提供充值打赏服务,设置榜单排名,设计互动玩法,应制定明确规则,并以直接、简洁方式公开,不得采取多次跳转、冗长条款等方式影响用户知晓。2.规范打赏营利权限开通。网络直播账号申请开通打赏营利权限,如有违规记录,应在处置期满3个月后,再予以开通。网络直播账号被禁言的,应同步暂停其打赏营利权限,时长为禁言期限的2至3倍。3.提供打赏限额功能。用户首次进行直播打赏,网站平台应主动提供打赏限额设置服务,允许用户设定个人单次、单日打赏最高金额。用户放弃限额设置或修改其设置的限额,网站平台应通过适当方式确认。4.提供打赏提醒功能。网站平台应合理设置用户打赏提醒触发条件、提醒方式和提醒频次,将相关功能默认为开启状态,并允许用户自行修改相关设置。用户关闭提醒功能的,网站平台应通过适当方式确认。5.规范打赏金额排名。未经用户同意,网站平台不得公开展示用户充值打赏、购买礼物等消费统计数据。不得以打赏额度为唯一依据对网络主播排名、引流、推荐,或对用户进行排名。6.规范打赏互动。网站平台应加强打赏互动审核,不得含有违法和不良信息,不得通过打赏返现、自我打赏等方式诱导用户打赏,不得为打赏用户设置特殊保护权限,避免干扰网络直播生态。7.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网站平台不得向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提供打赏服务。向八周岁至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打赏服务,应征得其监护人同意。向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提供打赏服务,应征得其监护人同意或核验其收入证明材料。对发现疑似未成年人使用成年人账号打赏的,应进行必要的核验,确系未成年人打赏的,应立即采取处置措施。8.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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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6 - 04 -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