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是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相关安排,北京市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一)举办集中示范宣传活动在城市副中心举办北京市2026年“民法典宣传月”主场活动,宣传北京城市副中心条例,针对企业创新发展高频法律需求,发布企业关注的民法典热词,推出法治惠企具体举措。市司法局联合顺义区司法局举办北京市“送法下乡”主题宣传活动,指导各区深入乡村、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二)开展民法典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活动深入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引导企业依法防范经营风险,提升依法治企能力。北京市发展改革委推出34项措施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市经信局依托专精特新企业家赋能特训营推进“专精特新”服务站公益服务;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5·20世界计量日”系列宣传活动;市国资委组织市管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市高级法院依托“京法巡回讲堂”“普法驿站”等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市工商联召开法律助企调度会开展“零距离”普法宣传教育;北京海关重点面向进出口企业开展“关长送政策上门”活动;西城区开展科创园区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海淀区开展“民法典护航新质生产力”企业法律服务专场活动;丰台区组织“青春与法”高校志愿者服务联队入园区开展公益法律服务;门头沟区开展“法商融合示范小镇”专项法律服务;房山区走进科技创新产业园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昌平区面向辖区直播电商企业及从业者开展“以案释法”合规培训;大兴区在企业园区举办“用好民法典护航‘兴’发展”活动;平谷区开展民法典进企业、进商超普法活动;密云区举办政企服务大集之“清亲政商 双向联动”政策宣传日活动。(三)结合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各区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开展民法典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网络等活动,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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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6 - 05 - 28
2026年5月是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近期,广西多地司法行政部门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载体,深入社区、校园一线,开展一系列接地气、有温度、趣味足的法治宣传活动,让民法典精神浸润八桂大地、走进千家万户,切实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南宁市:山歌普法接地气 民族文化入人心法治春风润乡土,民族欢歌聚震东。5月8日,“广西三月三·法治伴你行”南宁市民族法治暨“民法典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在南宁市隆安县震东安置区举行,自治区、市、县有关单位工作人员、“法律明白人”代表及社区群众近300人参加。此次活动紧扣“法治三月三”和“民法典宣传月”主题,聚焦“民族团结、安全稳定、矛盾化解、法治为民”重点,通过一场集文艺展演、互动游园、普法市集、云端直播于一体的综合性普法活动,让法治文化、民族文化与民法典精神在社区深度交融、绚烂绽放。桂林市:以案释法零距离 精准普法润民心5月14日,桂林市司法局在七星区朝阳社区开展“典亮生活·法润民心”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活动聚焦群众的法治需求,通过展示法治宣传板报、悬挂横幅标语、发放法治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重点宣传邻里纠纷、宅基地权属、民间借贷、劳动维权、个人信息保护等相关法律知识,精准解析法律条文,厘清法律边界,破除群众法律认知误区。普法志愿者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剖析身边的典型案例、答疑解惑,以案释法,把纸面的法律条文转化为可听、可懂、可用的生活常识。活动现场共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600余份,积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北海市:趣味普法进校园 法治护航少年行5月15日,北海市司法局、北海市铁山港区司法局联合多部门走进北海市铁山港区南康中学,举办“民法典宣传月”法治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本次活动精心设计了“法治传声筒”和“法治大富翁”两大互动环节。在“法治传声筒”环节中,学生先分组聆听来自检察院、司法局、网信办、残联四家单位的普法志愿者讲授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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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6 - 05 - 28
2026年5月15日,由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主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释义》(以下简称《释义》)出版暨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以下简称“法治宣传教育法”)座谈会在北京中国国际出版交流中心举行。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副会长、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必新,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许安标,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莫纪宏,中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张宏等专家和代表汇聚一堂,围绕《释义》一书的编写特色、出版价值及学习宣传法治宣传教育法等展开交流,力求为法治宣传教育法的正确理解与有效落地夯实学理根基和实务支撑。座谈会由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执行董事(社长)、党委书记、总编辑刘海涛主持。江必新在致辞中对《释义》的正式出版发行表示热烈祝贺。他指出,《释义》紧扣立法原意、释义精准权威、内容务实管用,既是全面解读法治宣传教育法立法精神的权威读本,也是各地各单位依法开展普法工作的实用指南。他从四个方面阐述了学习贯彻法治宣传教育法的重要着力点,提出用好《释义》这一权威工具书,把专业法律条文转化为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的法治常识。希望以此次座谈会为契机,深学细悟法治宣传教育法,以高质量法治宣传教育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的社会根基。许安标在致辞中指出,法治宣传教育法于2025年9月12日通过公布、11月1日起施行,转眼已颁布实施半年有余。在此节点召开座谈会,对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交流、加深对法律条文的理解与阐释,体现了对法治宣传工作的政治自觉和法治自觉。法律释义是发挥专业优势、精准宣传法律的重要依托,不仅要做好法治宣传教育法的释义解读,还要举一反三,积极推进其他法律释义的编写出版,同时欢迎法学界持续推进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建设,为全面依法治国夯实学理根基。莫纪宏在致辞中从三个维度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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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6 - 05 - 28
今年5月是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司法厅联合印发《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2026年“民法典宣传月”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明确在2026年5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组织全区开展民法典系列普法宣传活动。部门协同 “典”助发展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农牧厅联合开展“‘典’润乡土护航振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活动;自治区工商联举办民营企业家法治素养提升培训班,依托“蒙商大讲堂”开展法律宣讲;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布民法典相关典型案例;自治区发改委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国家发展规划法有关活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林草局等有关部门深入开展学习宣传生态环境法典活动;自治区商务厅、工信厅、国资委、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送法进企业(园区、商会)”活动。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司法厅、内蒙古交通集团深入推进“北疆万里法治路”建设,利用沿线广告牌、线路桥、LED显示屏等开展普法宣传。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组织引导干部群众参加法治实践体验。全域发力 “典”燃氛围各地各部门充分利用各类行业协会商会以及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等普法队伍,深入开展民法典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网络等活动。各地各部门坚持线上线下结合,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在门户网站或官方微信、微博等宣传阵地,开设专栏,积极制作、播发有关民法典的专题页面、主题图文、H5、视频、漫画等内容。积极参与“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组织开展的民法典专项答题。各地各部门积极组织参加2026年全区“弘扬法治精神 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优秀法治宣传作品征集活动,制作展播一批民法典宣传优秀动漫或微视频。各地充分利用法治公园、法治广场等阵地,组织开展“法治乌兰牧骑”演出等法治文化活动。打造特色 “典”亮精彩呼和浩特市组织涉外法治律师人才库骨干,深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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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6 - 05 - 28
2026年广东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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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6 - 04 - 17
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打赏规范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网信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网信办:为进一步加强网络直播打赏管理,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推动网站平台合规健康运营,切实维护网民合法权益,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1.明示打赏规则。网站平台向用户提供充值打赏服务,设置榜单排名,设计互动玩法,应制定明确规则,并以直接、简洁方式公开,不得采取多次跳转、冗长条款等方式影响用户知晓。2.规范打赏营利权限开通。网络直播账号申请开通打赏营利权限,如有违规记录,应在处置期满3个月后,再予以开通。网络直播账号被禁言的,应同步暂停其打赏营利权限,时长为禁言期限的2至3倍。3.提供打赏限额功能。用户首次进行直播打赏,网站平台应主动提供打赏限额设置服务,允许用户设定个人单次、单日打赏最高金额。用户放弃限额设置或修改其设置的限额,网站平台应通过适当方式确认。4.提供打赏提醒功能。网站平台应合理设置用户打赏提醒触发条件、提醒方式和提醒频次,将相关功能默认为开启状态,并允许用户自行修改相关设置。用户关闭提醒功能的,网站平台应通过适当方式确认。5.规范打赏金额排名。未经用户同意,网站平台不得公开展示用户充值打赏、购买礼物等消费统计数据。不得以打赏额度为唯一依据对网络主播排名、引流、推荐,或对用户进行排名。6.规范打赏互动。网站平台应加强打赏互动审核,不得含有违法和不良信息,不得通过打赏返现、自我打赏等方式诱导用户打赏,不得为打赏用户设置特殊保护权限,避免干扰网络直播生态。7.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网站平台不得向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提供打赏服务。向八周岁至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打赏服务,应征得其监护人同意。向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提供打赏服务,应征得其监护人同意或核验其收入证明材料。对发现疑似未成年人使用成年人账号打赏的,应进行必要的核验,确系未成年人打赏的,应立即采取处置措施。8.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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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6 - 04 - 17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部署要求,近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数据局联合印发《“人工智能+教育”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旨在一体推进人工智能人才培养和应用创新,统筹谋划基础环境和创新生态建设,系统构建智能时代的教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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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6 - 04 -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