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6日,首届法治时代创新论坛分论坛之“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创新论坛在京举行。论坛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联合主办,鲁东大学盈科法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宣传教育与公法研究中心、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法治时代》杂志、当代中国出版社、法宣在线共同承办。来自中国法学会、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航天航空大学、北京理工大学、鲁东大学、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当代中国出版社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和代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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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6日,首届《法治时代》创新论坛分论坛暨“2023年法治创新案例/人物/论文/产品”发布活动和2023年首届智慧法治智慧法务成果展在京举行。论坛由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法治时代》杂志、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宣传教育与公法研究中心、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智慧法务分会、中国国家创新与发展战略研究会智慧法治与社会治理研究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盈科律师事务所联合承办。会议以“发挥创新引领,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旨在深入探讨新时代法治创新的理论和实践,促进学术成果转化应用,发挥典型引领作用,推动法治工作创新发展。第十二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原主任、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原主任乔晓阳,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秘书长张鸣起,中纪委驻司法部纪检组原组长、中国监狱工作协会会长韩亨林,中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组副书记常勃,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国际法所联合党委书记、法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莫纪宏等出席论坛。来自中央各部委、央企领导和各地政法系统的领导,媒体代表以及《法治时代》杂志各地运营中心的负责同志等各界代表参加了论坛。论坛设开幕式、主旨发言、活动发布等环节及“县域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论坛”“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创建创新论坛暨第六届全国新时期法治宣传教育研讨会”“智慧公共法律服务创新论坛”“智慧法务创新论坛”“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创新论坛”“涉外法治创新论坛”等六个不同主题的平行分论坛。第六平行分论坛“涉外法治创新论坛”于12月16日下午举行,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和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联合主办。论坛以“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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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浙江省律师协会、杭州市律师协会共同维护律师会见权2023年3月8日,浙江省律师协会收到杭州市律师协会上报的维权申请,反映浙江张律师担任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辩护人期间,除已被允许会见一次外,之后多次的会见申请均被杭州市某看守所以办案民警正在提审、办案机关已提前预约等理由拒绝。为此,张律师多次向有关部门投诉,无果。杭州市律师协会与相关公安局监管支队多次协调沟通,仍无进展。3月9日,浙江省律师协会向浙江省检察院发出协调保障律师会见权的工作联系函,经协调,张律师已于3月15日顺利完成会见。02河南省郑州市律师协会维护律师会见权2023年3月5日,河南省郑州市律师协会收到河南王律师的维权申请,反映其在代理一起刑事案件时无法联系到河南某公安局具体承办人,无法进行会见。收到维权申请后,郑州市律师协会立即与该公安局进行沟通。经协调,王律师已与具体承办人员取得联系并进行了会见。03青海省律师协会维护律师会见权2023年6月1日,青海省律师协会监事会赴青海省海东市律师协会调研律师工作,部分律师代表提出在某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存在预约排队等候时间太长的现象。6月20日,经省律协秘书处与公安厅监管总队沟通协调,监管总队函复省律协表示,该看守所将努力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具体措施一是多名律师同时会见导致律师会见室不足时,经征得律师同意,可以安排在讯问室会见,并关闭录音设备;二是因办案单位讯问等原因无法及时安排会见的,向律师说明原因,并按法律规定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三是正常工作日律师会见时需延长时间的,可向看守所说明情况;四是看守所建立律师会见预约机制;五是因其他原因无法及时安排律师会见的,可与看守所所长联系(公布电话)。省公安厅监管总队同时回复,如有特殊情况,律师也可以在周六、周日预约会见嫌疑人。措施提出后,该看守所会见排队等候时间长等现象得到较大程度改善。04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律师协会维护律师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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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6月18日首届法治时代创新论坛各分论坛活动发布以来,组委会收到了近千件法治创新案例、创新人物的申报和创新论文的投稿。由于法治创新案例、创新人物和创新论文的申报需求较为强烈,为充分宣传展示各地法治建设成果,应广大读者的要求,经活动主办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和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研究决定:原定于2023年11月17-18日举办的首届法治时代创新论坛各分论坛活动暨2023年法治创新案例、创新人物和创新论文发布活动,延期至2023年12月16日-17日(周六日)在北京举办。法治时代高端智库(特约研究员)和《法治时代》栏目专家(首席律师)的选聘,以及各分论坛“2023年法治创新案例、创新人物和创新论文”的申报,也相应延至2023年11月30日截止。2023年12月上旬,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和媒体评审。如评审通过,将由活动主办、承办单位联合颁发“2023年法治创新案例、创新人物和创新论文”荣誉证书和牌匾,获奖名单在《法治时代》杂志等媒体上发布。同时邀请部分获奖单位或个人参加分论坛活动。部分创新案例、人物事迹和创新论文将入编《中国法治创新发展报告(2023)》,由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结集出版。欢迎各政法单位、行政执法单位、法学院校、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等继续开展“2023年法治创新案例、创新人物和创新论文”的申报,同时积极参加首届智慧法治和智慧法务成果展。首届法治时代创新论坛各分论坛承办和协办单位的招募工作,延至2023年11月16日止。特此公告 首届法治时代创新论坛组委会2023年10月16日 活动详情 活动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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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普法工作实效,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聚焦青少年群体,扎实开展系列“法治进校园”活动,通过多元普法模式提升法治宣传工作质效,为青少年群体扣好“人生第一粒法治纽扣”。据了解,黄山区在开展法治课堂进校园活动中,组织“书记+四长”(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司法局局长)为学生们上新生普法第一课,组织政法机关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分批次到校园开展法治教育系列课程。黄山区28所中小学、幼儿园均由政法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每学期至少进入校园开展1次普法活动。每年寒暑假期间,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通过为留守儿童开设公益课堂、组织中学生到法庭旁听等方式,实现法治教育不停课。为使法治宣传教育更具活跃性,黄山区司法局与科技企业共同研发智能AI普法机器人“黄小律”,在全区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开展巡回普法,开展沉浸式、互动式普法宣传,用“寓教于乐”的方式使法治宣传教育入脑入心。同时,黄山区还在全区14个乡镇、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重点村(居)全面配备公共法律服务自助机具,通过自助机具可点播法治宣传片、查阅法律知识,打通普法宣传“最后一公里”。此外,黄山区还通过开展法宣共享产品进校园活动,提高青少年群体的法治意识。500余把法治“共享雨伞”配送至全区所有中小学和幼儿园,方便学生和家长使用,引导学生树立“自由借用、如期归还”的诚信意识。在法治“共享雨伞”上,黄山区统一印制“黄小司”微信小程序二维码和黄山区法律援助图标,使用者通过微信扫码即可学习法律知识、享受公共法律服务。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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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宁夏司法行政系统以更好地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为目标,以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为导向,不断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凝聚发展力量,在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保障上下深功,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努力把关乎百姓利益的要紧事做实做好,着力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让群众享受更多公共法律服务成果提升服务水平,落实便民举措,有效发挥法律服务集聚效应,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服务就在身边。近年来,自治区司法厅不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推动行政复议等业务进驻实体平台,提供一站式服务。推进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互联互通,实现“双号并联”,提供365天不打烊、“7×24小时”的全时空服务。深化公证体制改革,出台公证告知承诺等15项便民利民措施。降低收费标准,放宽执业区域,将“最多跑一次”服务事项从48项增加至180项,位居全国第二,22项高频公证事项“线上办、网上办、马上办”。组织100家律师事务所与107个边远乡村党支部结对共建,指导156家律师事务所与214家商(协)会开展长期法律服务合作。深化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动员1066名律师担任3105个村(居)的法律顾问,夯实基层法治力量。实施“法律明白人”精准培养工程,制定印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意见等文件,巩固经验成果,培养“法律明白人”7.7万人,每个村(社区)的“法律明白人”达27人。开展“塞上枫桥”调解品牌提升行动,形成以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导,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为骨干,村(居)小组为补充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今年以来,全区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开展排查5万多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0491件,成功率96.9%。 全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增效组织开展调研,参与调研群众1.2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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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吉林省把“法律明白人”培养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在遴选、培育、管理、服务、宣传五个环节上持续发力,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向纵深发展。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在法治宣传教育、矛盾纠纷调解、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示范带动作用,为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做出了应有贡献。坚持“选、备、全” 推动“法律明白人”遴选有的放矢“选”字当头,高标准选树“法律明白人”。鼓励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热心公益事业、有责任感、遵纪守法、办事公道且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村民、致富能手、基层调解组织调解员、村两委班子成员、村(社区)辅警、“五老”人员(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党员、网格员等积极投身“法律明白人”队伍,精准选拔高质量“法律明白人”。“备”足人选,建好“法律明白人”人才库。要求各村(社区)通过组织推荐或自荐的方式,提出“法律明白人”初选对象,进行为期不少于10天的公示后,填写“法律明白人”登记表,各乡镇(街)司法所对初选对象进行初审核实,乡镇党委、政府同意审签后,报司法局签批。对培训颁证的“法律明白人”逐级登记造册。各乡镇(街)均建立了“法律明白人”后备人才库,以便适时调整、充实、增补。“全”字为本,村级“法律明白人”全覆盖。按照司法部等六部门“法律明白人”要求,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积极努力工作,截至2022年底,全省培养颁证、登记在册“法律明白人”34328名,村均3.65人,完成了每村至少3名法律明白人的工作目标,确保全省所有的村“法律明白人”全覆盖。有的市县,还把“法律明白人”延伸到社区。坚持“送、云、专” 推动“法律明白人”培育高效精准突出“送”字,常态化全面施教。各县(市、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专业科室和各律所选派业务骨干、精英律师,每年深入各乡镇(街)开展乡村“法律明白人”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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