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司法厅与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辽宁省促进律师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具有重要意义。《规定》共35条,强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尊重律师,健全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制度,依照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及律师法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保障律师知情权、申请权、申诉权,以及会见、阅卷、收集证据和发问、质证、辩论等方面的执业权利,不得阻碍律师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不得侵害律师合法权利。《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各项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措施。办案机关应当充分保障律师对案件办理重要程序性事项的知情权,办案机关受理的提请批准逮捕,作出退回补充侦查、改变管辖、提起公诉等重要程序性决定的,应当通过电话、短信、手机App信息推送等方式及时告知辩护、代理律师。《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救济机制。强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应当建立健全律师执业权利救济机制。律师因依法执业受到侮辱、诽谤、威胁、报复、人身伤害的,有关机关应当及时制止并依法处理,必要时对律师采取保护措施。《规定》提出了便利律师参与诉讼的措施,办案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诉讼服务中心、立案或者受案场所、律师会见室、阅卷室和接待室,规范工作流程,方便律师办理立案、会见、阅卷、参与庭审、组织调解、申请执行等事务。探索建立网络信息系统和律师服务平台,提高案件办理效率。看守所应当设立会见预约平台,采取网上预约、电话预约等方式为辩护律师会见提供便利,但不得以未预约会见为由拒绝安排辩护律师会见。《规定》强调,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建立执法协作机制,通过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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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 - 10 - 17
近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省司法厅联合印发《浙江省货车司机法治素养基准》(以下简称《基准》),系全国交通运输系统首个省级行业公民法治素养基准。近年来,交通运输部,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和加强高素养劳动者队伍建设工作。日前,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省司法厅聚焦货车司机群体,组织浙江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丽水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丽水市司法局,完成公民法治素养基准行业版(货车司机)编制工作。为加深使用者对相关法律常识、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的认知与理解,《基准》还建有配套题库(另行发布),旨在以练促学,将其自觉转化为法治行为。浙江充分发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行动”全国唯一省域试点的先行优势,创造性提出构建以公民法治素养基准通识版、地方版、行业版为主要内容的省域公民法治素养基准体系。立足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对照浙江“八五”普法规划总体目标和法治浙江建设远景目标,浙江率先制定出台省级货车司机法治素养基准,共设8条基准、33个基准点,总结提炼货车司机日常工作生活中应知应会的法律常识、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旨在为货车司机提供“一揽子”自主学习法律知识的简明大纲,促进货车司机尊法赋能、学法护航、守法致远。“《基准》里面详细列举了货车司机必备的业务知识、安全制度,还有配套的练习题库,为我们企业组织学习培训提供了很好的标准教材,以后我们要经常组织公司货车司机一起学习。”一名宁波货运企业负责人为《基准》出台点赞道。道路货运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服务业,开放时间早、从业人员多、市场化程度高,是人民群众就业择业的重要领域。长期以来,广大货车司机以车为家、与路为伴,长期奔波在运输一线,承担了浙江全省75%的工业产成品和居民生活物资运输、80%的城乡农产品运输,保障浙江公路货运量达到20.59亿吨,居全国第5。据悉,《基准》的出台实施将进一步推动货车司机权益保障。依托“铁、轨、公、水、空”等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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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 - 10 - 17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指示精神,切实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进一步建立健全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机制,9月10日,西吉县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示范基地正式成立,这是宁夏首家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示范基地,标志着我区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进入新阶段。西吉县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示范基地的成立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的有力举措,是进一步健全我县退役军人法律服务网络,为退役军人、军属及其他优抚对象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载体,对于引导退役军人爱党爱国、感恩新时代,在全社会营造崇敬军人、敬重英雄、关心国防、热爱部队的浓厚氛围具有重要意义。退役军人法律服务示范基地紧紧围绕退役军人的实际需求,负责为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属群体提供法律咨询、转办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公证、调处矛盾纠纷等便捷、高效、多元的“一站式”法律服务,将切实有效维护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近年来,西吉县司法局聚焦军人军属法律服务需求,积极探索法律服务在退役军人权益保障领域中的服务模式,通过搭建平台、优化举措和广泛宣传,不断满足退役军人日常法律需求。搭建平台“全覆盖”。通过依托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开设退役军人优先服务窗口、法律服务咨询点,畅通退役军人军属咨询和办理法律服务事项“绿色通道”,实现“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优先办理”,让退役军人军属“只进一个门、办成多件事”。同时强化宁夏法律服务网、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和“宁夏公法云”法律服务小程序具体操作流程的宣传推广,引导退役军人进行“零等待”网上便民维权,全面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线上+线下”同步进行,切实将退役军人法律服务推进到键盘、鼠标上的“最后一厘米”。优化举措“提质效”。坚持法律拥军、服务先行原则,通过选派政治素质高、工作作风实、业务能力强的优秀律师和人民调解员组建退役军人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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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 - 10 - 17
近年来,张掖市山丹县司法局坚持以群众法治需求为导向,通过整合各类社会力量和法律资源,深入推进公证咨询联络点、法律援助代办点、仲裁业务咨询点、行政复议咨询点、法律顾问咨询点、纠纷调解服务点“六站点”建设,为基层群众提供免费的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纠纷调解等“一站式”服务,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日益增强。加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按照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要求,建成县一级公共法律便民服务中心1个,中心开设6个窗口,提供“窗口化、一站式”法律服务;打造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8个;设立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11个,每村配备一名法律顾问,为群众免费提供法律服务。完成8个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县现有律师事务所5家,律师34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机构2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7人,服务供给基础不断夯实。不断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发挥法律援助职能,开通农民工欠薪、工伤赔偿、特殊人群案件“绿色通道”,充分发挥公证咨询联络点、法律援助代办点、仲裁业务咨询点职能,推行“最多跑一次”服务。持续推进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工作,将法律援助机构建设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范畴。2024年以来,全县共受理指派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17件,接待来访群众法律咨询800人次。稳步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依托公共法律服务站、律师事务所、县看守所、县公安局、县法院、县仲裁委员会、县民政局等部门单位站点建立县内法律援助站20个,不断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设立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131个,建成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9个,建成特色品牌个人调解室3个。坚持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选派41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全县111个村12个社区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定期为村(社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优化壮大人民调解员队伍,共选聘专兼职调解员合计545人、法律明白人738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稳步提升。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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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 - 10 - 17
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民政局、老龄办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平台服务便老、优质服务援老、专业服务惠老、调解服务助老、公益服务爱老、普法服务护老6个方面提出具体举措,在全兵团开展“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行动。《通知》提出,要聚焦老年人群体公共法律服务需求,重点关注高龄、失能、困难、残疾等老年人急难愁盼的法律问题,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优化相关措施,创新工作方式,有力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切实增强广大老年人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延伸公共法律链条,鼓励引导有条件的师市在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等老年人较为集中的场所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要普遍提供适老、助老设备,各类法律援助服务机构要为老年人享受无障碍环境提供必要条件。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专项行动,推进公证行业减证便民提速行动,开展司法鉴定“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老年人提供优先鉴定、上门鉴定、快速鉴定。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将涉老年人矛盾纠纷作为排查化解工作重点,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通知》要求,各师市司法局、民政局、老龄办要积极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可感、可知、可及的公共法律服务。各师市民政、老龄部门要将“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行动纳入2024年老龄工作重点,加强综合协调、组织推进和督促落实,努力营造全社会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文章来源:兵团日报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学习之目的。本文文字、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感谢原作者的辛苦创作。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我们联系更正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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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 - 10 - 17
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网络数据处理活动,保障网络数据安全,促进网络数据依法合理有效利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网络数据处理活动及其安全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个人信息的活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也适用本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开展网络数据处理活动,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公民、组织合法权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三条 网络数据安全管理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促进网络数据开发利用与保障网络数据安全。第四条 国家鼓励网络数据在各行业、各领域的创新应用,加强网络数据安全防护能力建设,支持网络数据相关技术、产品、服务创新,开展网络数据安全宣传教育和人才培养,促进网络数据开发利用和产业发展。第五条 国家根据网络数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程度,以及一旦遭到篡改、破坏、泄露或者非法获取、非法利用,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危害程度,对网络数据实行分类分级保护。第六条 国家积极参与网络数据安全相关国际规则和标准的制定,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第七条 国家支持相关行业组织按照章程,制定网络数据安全行为规范,加强行业自律,指导会员加强网络数据安全保护,提高网络数据安全保护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八条 任何个人、组织不得利用网络数据从事非法活动,不得从事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网络数据、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网络数据等非法网络数据处理活动。任何个人、组织不得提供专门用于从事前款非法活动的程序、工具;明知他人从事前款非法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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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 - 10 - 11
7月中旬以来,网信部门深入开展“清朗·2024年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全面覆盖直播、短视频、社交、电商等重点环节,集中力量整治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期间,累计清理拦截涉未成年人违法不良信息430万余条,处置账号13万余个,关闭下架网站平台2000余个,有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现将部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从严处置各类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毒视频”。专项行动以涉未成年人主题、未成年人出镜内容为重点,深入整治各类传播不良导向、诱导危险行为的直播和短视频内容。巡查发现,部分短视频将血腥暴力元素强加于经典动画,恶意发布“小马宝莉毁童年血腥版”、“发疯老奶奶偷袭佩奇”等内容。使用低俗粗俗语言篡改儿歌,传递不良价值观。摆拍未成年人吃橡皮泥、厕所抽烟、校园约架等剧情,将儿童包装成所谓“性感辣妹”进行无底线营销。一些直播间让未成年人暖场助力,采取现场打招呼、视频连线、声音旁白等形式,诱导直接或变相出镜。网信部门指导重点平台完善涉未成年人内容审核标准,将管理要求以治理公告、站内信等形式触达网络主播,从严处置2.1万余个相关违规账号,关停直播3.2万余场。集中整治针对未成年人的“开盒挂人”乱象。密切关注涉未成年人网暴风险,深入排查“校园墙”、“留言板”等环节“开盒挂人”问题。发现部分超话、贴吧等接受匿名投稿,发布针对未成年人的攻击谩骂言论,曝光未成年人姓名、学校、网络账号等隐私信息。有商家提供有偿代骂服务,部分用户传播“开盒挂人”短视频教程。一些用户组织恶意举报,通过批量举报的方式,实施侵扰、煽动对立。北京、河南、贵州等地网信部门深入核查问题线索,解散关闭1500余个提供挂人服务的话题、超话、贴吧,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平台予以从重处罚,相关违法线索已转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隔空猥亵等网上恶性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期间发现,一些不法分子在短视频平台借“举牌”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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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 - 10 -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