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了《天津市法律援助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对进一步促进和规范我市法律援助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具有重要作用。《若干规定》明确法律援助的概念和工作原则。明确法律援助是依法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若干规定》明确法律援助范围。规定“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救助”“请求发给抚恤金”等九类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规定法律援助申请人有材料证明属于“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社会救助、司法救助或者优抚对象”“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进城务工人员”等六类情形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人员,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若干规定》规范法律援助程序,丰富完善便民措施。明确规定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健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网络,发挥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法律援助工作站点或者联络点优势,通过服务窗口、电话、网络等方式,为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接受法律援助服务提供便利;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其他有特殊困难的当事人,可以提供上门服务。《若干规定》明确法律援助的监督和保障措施。明确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法律援助服务的监督,制定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标准,有计划地对法律援助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法律援助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对任何干涉法律援助人员履行职责的行为,法律援助人员有权拒绝。此外,《若干规定》还明确了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以及受援人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法律援助的法律责任。 来源:天津人大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学习之目的。本文文字、图片版权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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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 - 10 - 11
近年来,邳州市司法局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要求,在政策引领、平台融合、服务举措、队伍建设等方面持续发力,全面提升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可及率,打通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贯通线”。依规服务“一令通”,高标准落实公共法律服务任务清单为有效推进工作落实,邳州市司法局在25个镇(街)分别成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小组,出台《邳州市镇(街道)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可及率工作指引》,明确落实公共法律服务的各项任务清单,涵盖硬件要求、岗位设置、服务内容、工作质效、人员配置等内容,确保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有章可循。设计研发“‘枫’调‘语’顺”调解工作指引、“法援10分援”快闪服务等产品,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在基层落地落实。制作《邳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包含邳州市各类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及申请方式,达到“一册在手、法律服务全有”的宣传效果。法律服务“一站通”,高标准提升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邳州市司法局以“县级以下融入基层治理”和“10分钟法律服务圈”工作要求为导向,试点开展“多岗合一”工作机制,设置信访、调解、司法、公证等多功能服务岗位,一站式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邹庄镇是全国最大的炒货之乡,全国六分之一的炒货来源于该地区。聚焦新形势下邳州炒货企业交易纠纷常发问题,牵头推出“十项公共法律服务措施”,设立“公共法律服务联络点”,打造5分钟纠纷化解“服务圈”,加速化解炒货产业链法律难题,护航特色产业发展。高效服务“一线通”,高水平融合公共法律服务便民平台邳州市司法局组织开展“老带新”传帮带活动,积极招募老司法干警参与公共法律志愿服务,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提供力量支持,取得良好成效。紧贴群众需求,增设业务专席,依托腾讯会议、热线电话形式,在镇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提供免费咨询终端,方便群众时时咨询,实现服务直通。充分结合各镇街实际情况,运行“三级网络”服务平台,以公共法律服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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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 - 10 - 11
近年来,山丹县司法局紧紧围绕省、市关于公共法律服务的决策部署,坚持以群众法治需求为导向,通过整合各类社会力量和法律资源, 深入推进公证咨询联络点、法律援助代办点、仲裁业务咨询点、行政复议咨询点、法律顾问咨询点、纠纷调解服务点“六站点”建设,为基层群众提供免费的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纠纷调解等“一站式”服务,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日益增强。一是加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按照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要求,建成县一级公共法律便民服务中心1个,中心开设6个窗口(包含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服务、行政复议咨询及综合接待6大功能职责),提供“窗口化、一站式”法律服务;打造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8个;设立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11个,每村聘用一名法律顾问,为群众免费提供法律服务。完成8个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县现有律师事务所5家,律师34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机构2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7人,服务供给基础不断夯实。二是不断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发挥法律援助职能,开通农民工欠薪、工伤赔偿、特殊人群案件“绿色通道”,充分发挥公证咨询联络点、法律援助代办点、仲裁业务咨询点职能,推行“最多跑一次”服务。持续推进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工作,将法律援助机构建设纳入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内容。2024年以来,全县共受理指派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17件,其中民事案件198件,仲裁案件8件,刑事案件111件,接待来访群众法律咨询800人次。三是稳步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依托公共法律服务站、律师事务所、县看守所、县公安局、县法院、县仲裁委员会、县民政局等部门单位等站点建立县内法律援助站20个,不断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设立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132个,建成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9个,建成特色品牌个人调解室3个。坚持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选派41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全县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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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 - 10 - 11
今年来,六安市系统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全面提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实效。一是领导干部“头雁领航”。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市县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校主体班教学培训计划。市委常委会及时研究法治建设重大事项,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办公室会议,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市委综合考核和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创新“述法+提问+评议+网络投票”模式,深入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评议工作,采取后三名“留级制”,各县区组织会议述法7场,累计231名领导干部参与现场述法,1762名干部进行书面述法。二是培训宣讲“雁阵跟进”。积极推进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精心组织开展全市各有关单位“一把手”上法治课活动,对各县区党政负责同志法治建设工作开展实地督察调研。创新“习近平法治思想天天学”普法日历,依托新媒体矩阵推广宣传,在各村居设置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融入基层群众寻常生活。全市共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七进”(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活动700余场。三是丰富形式“群雁齐飞”。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推出“典伴行政依法履职”“典亮村居 振兴乡村”等主题活动。利用《图图说法》《法在身边》直播和电视栏目,解读民法典中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开展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环境卫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平安建设、乡村振兴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面向企业开展“惠企暖企普法先行”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万企”系列活动,组建8个涉企公益法律服务团,组织8家优秀律所结对8个2024年省重点项目,组织涉企法律知识培训116场次,协助企业依法依规申请政策支持38件。 来源:六安市司法局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学习之目的。本文文字、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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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岑巩县积极探索“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提升“法律明白人”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一支支带头学法、普法释法和定纷止争的法治队伍,正以积极向上的姿态活跃在岑巩县的大小村寨中、走进人民群众的心里。全方位加大培育培养力度,“法律明白人”的服务本领和服务水平有效提升。在岑巩,教室里、田坎上、火坑边都能看到“法律明白人”的身影,他们在参加培训提升自身法律能力的同时,将所见所闻所学运用在平时的普法宣传、调解矛盾纠纷中。“群众在哪里,普法阵地就在哪里,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法律明白人”,我们想打造一支扎根基层、具有较高法律素养的法治宣传队伍,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把“法言法语”讲给群众听,引导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方式。”岑巩县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负责人杨雅铃表示。经过不断的实践历练和法治培训,岑巩县“法律明白人”的作用发挥显著。他们带头学法、依法办事,打破了以往“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得理不饶人”的僵局。“他们就像随叫随到的‘及时雨’,只要有法治需求,都会第一时间出现在现场,用一个个真实的案例向老百姓宣讲法律法规,老百姓都很听他们的‘劝’”。大有镇白岩山村村委会主任龙荣华说道。群众法治意识明显增强,法治乡村社会治理新格局正乘着普法劲风有序构建。“以前出现矛盾,都是按照“老规矩”办事,我们心里也很窝火,现在我们遇到麻烦事,第一时间就去找“法律明白人”咨询法律,依法维护自己的利益,我们也晓得只有懂法,才不容易吃亏。”开展普法活动中群众说道。截至目前,岑巩县共培育培养“法律明白人”638名,其中具有产业示范带动的“法律明白人”40余人,建立“法律明白人”产业示范基地17处,整体队伍的法治素养和法治实践能力显著提升,构建乡村社会治理新格局指日可待。 来源:岑巩司法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学习之目的。本文文字、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感谢原作者的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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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 - 10 - 11
近日,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司法局东华司法所聚焦选优人才、做强特色品牌的目标要求,积极探索建立“法律明白人”工作室新模式,打造云南省首个社区“法律明白人”工作室——盘龙区田园路社区“法律明白人”工作室。注重地域辐射 奋力创新工作模式本着方便居民群众、就近提供法律服务的原则,盘龙区田园路社区“法律明白人”工作室选择建在东华街道田园路社区居委会所在地,确保居民群众看得见、找得到、用得着,居民群众在遇到法律疑难问题时能够及时便捷地寻求到法律服务。工作室完善功能配套,达到“五个一”全配备,即一支队伍(“法律明白人”与社区法律顾问联合办公)、一套制度(制度规范公示)、一套学习教材(包括“法律明白人”常用法律知识书籍和学习笔记)、一个“法律图书角”、一个培训室。在做到“标识、标牌、标语”三齐全的基础上,展示“法律明白人”主要工作职责等制度,设置摆放法律相关书籍的“法律图书角”供“法律明白人”和居民群众查阅学习,定期邀请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专家到培训室为“法律明白人”充电赋能,全方位提升“法律明白人”综合素养和为民服务能力。工作室建立“6+1”轮班制度,社区6名“法律明白人”、1名法律顾问轮流坐班“问诊”,开展法治讲座、接受法律咨询、调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难题解决途径,引导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参与管理社区公共事务、化解矛盾纠纷、维护自身权益,达到民意一线掌握、问题一线解决的效果。夯实普法基础 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田园路社区“法律明白人”工作室以“线上+线下”组合模式开展精准普法。社区“法律明白人”线上定期在居民微信群推送实用普法宣传视频和文章;线下每月以一个热点法治话题为宣传主题以案释法,组织开展普法讲座,为群众介绍或解读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群众法治意识。此外,工作室以法治主题社区便民服务大厅和金地山水小区法治主题庭院为依托,将群众办事场所和休闲聚集场所建设成为法治文化阵地,让群众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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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 - 10 - 11
近年来,广州加快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智能精准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打造了3142个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以下简称“公法平台”),实现市、区、镇(街)、村(社区)四级公法平台全覆盖,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的转变,平台总数位居全省第一。依托四级公法平台,着力构建“1+5+N”(1个市级公法平台,暖企、涉外、民生、治理、纾困5类专门公法平台,N个其他各类公法平台)现代公法平台体系,不断推进差异化平台建设,以高水平法治服务高质量发展,其中5类专门公法平台数累计115个,位居全省第一。今年以来,公法平台累计为群众提供各类业务咨询和办理超9.5万件次,公证25.8万件次,鉴定6.2万件次,服务重点企业和中小微企业1万余家,挽回企业经济损失超3亿元。产业园区公法站走进产业园区提供法律咨询。一批公共法律服务“国字号”“省字号”平台涌现:越秀在全国率先成立法治非诉中心创新构建“1234”(一个平台、两支队伍、三维网络、四项机制)调解工作体系,打造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大调解”工作格局;增城成立全省首家法治乡村工作室,将公法室、人民调解室、驻村法律顾问工作室、辖区民警工作室、乡贤工作室等平台整合,提供“一站式”“全天候”的公共法律服务;天河契合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律服务需求,设立全市首个城中村新业态公法站;黄埔率先建成33个产业园区公法站,打造全市唯一的产业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实践基地;番禺在全市首创“残疾人法律援助证”工作模式,向340名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颁发了法律援助证。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魏丽娜 通讯员 余金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彭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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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 - 09 -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