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9日,新修订的《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采取“小切口”立法,将现行法律援助条例与法律援助法冲突的内容予以调整或者删除,对法律援助各方主体责任、广覆盖多元化法律援助服务、川渝两地法律援助协同、法律援助保障和便民举措等作出规定。其中重点规范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充分整合各方资源。《条例》对司法机关、政府各有关部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支持、配合法律援助工作提出要求,明确了法律援助各参与方的义务,从多元化层级上构建法律援助统筹协同的工作网络。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条例》取消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限制;明确审判阶段按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没委托辩护人的,法院应当通知辩护;取消对军人军属、烈士、因公牺牲警察和消防人员遗属、特殊未成年人等九类重点群体和事项的经济困难条件限制,回应社会公众的现实需求。加强法律援助服务保障。《条例》明确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健全法律服务资源依法跨行政区域流动机制;要求司法行政部门建立经济状况线上核查机制,民政、人社等相关单位和个人配合,法律援助机构可通过信息共享查询申请人经济困难状况。推进川渝协同发展。《条例》围绕党中央关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统一川渝两地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受理标准,明确申请人可以就近向两地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的便利原则,规定法律援助机构移送途径和时限,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的法律援助服务,不断提升政府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文章来源:四川司法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学习之目的。本文文字、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感谢原作者的辛苦创作。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我们联系更正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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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 - 10 - 11
近年来,湖南省坚持强基导向,聚焦整体规划、队伍建设、基础保障、职能作用四个重点,压茬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精准施策,攻坚克难,实现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全面提升。一、注重谋篇布局,推动整体建设规范化。主动向党委政府相关领导汇报司法所工作,争取重视支持。组织召开三次司法所工作会议、四次推进会,着力解决规范化建设中的重点、难点和堵点问题。积极争取将司法所队伍建设研究列入省政府重要调研课题,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列入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印发《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按照“分类施策”“分级负责”“分年度定任务”的思路,统筹推进规范化建设。印发《关于开展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联系司法所工作的通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700余名领导干部和机关各部门均联系1个司法所,共同指导司法所开展规范化建设,形成大抓基层基础工作合力和氛围态势。二、加强队伍培育,实现素质能力专业化。在全省23个县市区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目前18个县市区已正式聘任司法协理员,为全面推广司法协理员制度积累经验。在长沙市和永州市开展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试点工作,遴选21名青年律师赴20个司法所协助工作,探索司法所、派出所、律师事务所“三所”联动工作机制,为司法所输送法律专业力量。截至今年6月,全省司法所工作人员总数较2022年初增加630人。开展政法专项编制清理和内部挖潜工作,对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挤占、挪用或截留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问题,通过清查、整顿及置换等方式收回,做到专编专用。开展违规抽调借调和在编不在岗问题大排查、大清理,对被长期借调的人员予以限期清理,杜绝司法所工作人员长期在编不在岗情况发生。实行分级培训制度,2022年以来,省司法厅投入培训经费近300万元,举办9期司法所长培训班,培训2170人,实现全省司法所长轮训全覆盖。三年来,市县司法局每年举办司法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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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 - 10 - 11
山东省司法厅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要求,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和“枫桥式司法所”建设为抓手,持续提升司法所工作规范化水平和队伍履职能力,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一、坚持赋能履职,激发基层法治建设活力。深度参与依法行政,指导各地司法所承担协调推进、督促检查乡镇(街道)法治建设工作,积极协助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参与乡镇(街道)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查),推进司法所所长列席党政联席会议,充分发表法律意见,助力提升党委政府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水平。2022年以来,全省司法所为基层政府提供法律意见建议3.9万件,参与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9.8万件,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基本实现全覆盖。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指导司法所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宣传活动,采取“菜单式”“订单式”“法治微电影”“法治动漫”等新形式,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提升基层群众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水平。2022年以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11.5万次,实现每个行政村3名“法律明白人”和1名“法治带头人”全覆盖。二、守牢安全底线,着力服务保障社会大局。深化纠纷排查化解,全省乡镇(街道)全部依托司法所建成“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统筹协调指导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2022年以来,司法所指导镇村两级调委会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82.8万件,占全省矛盾纠纷调处总量的55.3%。严格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落实刑释解矫人员帮扶政策,累计向公安机关推送并查明失联人员2828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普遍依托司法所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4万名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6.5万个村(居)的法律顾问,年均提供公共法律服务100余万次。开展司法所“助千企联万村”法律服务活动,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深入村(社区)、企业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法律宣传、法律咨询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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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2024年以来,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司法局聚焦经济民生领域需求,积极推行“大公共法律服务”理念,着力优化服务网络、延伸服务触角、畅通服务渠道、强化服务质效,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构建起全覆盖、全周期、全时空、全领域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使公共法律服务更多惠及群众。优化网络、畅通渠道,服务群众更贴心优化创建“三大平台”,保证服务“全时空”。一是优化“全科式”综合服务平台。重新打造新一代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办公区、接待区、等候区、自助区,内设“法律氧吧”“情感驿站”“暖心会客室”等功能室,开设8个法律服务窗口,开辟绿色通道,实现“功能上专业、内容上精细、管理上规范、效果上便民”。二是创建“全时段”自助服务平台。临街建成全省首个“24H自助法律服务室”,配备公共法律服务自助柜员机,嵌入100余份常用法律文书,公开80余名法律服务人员业务专长和联系方式,放置办理指南,提供24小时开放式自助智能服务,弥补8小时以外及节假日服务空白。三是创建“全空域”网格服务平台。依托“福山网格”微信小程序,开设“法律服务”模块,聘任“网格调解员”,村(居)法律顾问精准对接每个网络,做到全域网格化“指尖上”“掌心里”法律服务。创新推进“三项服务”,解决群众“小急难”。一是创办“益企讲法”法律沙龙。会同有关部门、协会商会,围绕企业近期需求,邀请专业法律人士,采取讲座、座谈会、恳谈会等方式,定期举办法律沙龙3期,助力企业防范化解法律风险。二是开办“福地说法”普法栏目。联合区融媒体中心,把握当下网络热点和群众关注的热门问题,相应组织有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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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 - 10 - 11
今年来,六安市系统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全面提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实效。一是领导干部“头雁领航”。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市县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校主体班教学培训计划。市委常委会及时研究法治建设重大事项,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办公室会议,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市委综合考核和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创新“述法+提问+评议+网络投票”模式,深入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评议工作,采取后三名“留级制”,各县区组织会议述法7场,累计231名领导干部参与现场述法,1762名干部进行书面述法。二是培训宣讲“雁阵跟进”。积极推进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精心组织开展全市各有关单位“一把手”上法治课活动,对各县区党政负责同志法治建设工作开展实地督察调研。创新“习近平法治思想天天学”普法日历,依托新媒体矩阵推广宣传,在各村居设置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融入基层群众寻常生活。全市共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七进”(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活动700余场。三是丰富形式“群雁齐飞”。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推出“典伴行政依法履职”“典亮村居 振兴乡村”等主题活动。利用《图图说法》《法在身边》直播和电视栏目,解读民法典中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开展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环境卫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平安建设、乡村振兴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面向企业开展“惠企暖企普法先行”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万企”系列活动,组建8个涉企公益法律服务团,组织8家优秀律所结对8个2024年省重点项目,组织涉企法律知识培训116场次,协助企业依法依规申请政策支持38件。 来源:六安市司法局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学习之目的。本文文字、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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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岑巩县积极探索“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提升“法律明白人”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一支支带头学法、普法释法和定纷止争的法治队伍,正以积极向上的姿态活跃在岑巩县的大小村寨中、走进人民群众的心里。全方位加大培育培养力度,“法律明白人”的服务本领和服务水平有效提升。在岑巩,教室里、田坎上、火坑边都能看到“法律明白人”的身影,他们在参加培训提升自身法律能力的同时,将所见所闻所学运用在平时的普法宣传、调解矛盾纠纷中。“群众在哪里,普法阵地就在哪里,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法律明白人”,我们想打造一支扎根基层、具有较高法律素养的法治宣传队伍,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把“法言法语”讲给群众听,引导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方式。”岑巩县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负责人杨雅铃表示。经过不断的实践历练和法治培训,岑巩县“法律明白人”的作用发挥显著。他们带头学法、依法办事,打破了以往“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得理不饶人”的僵局。“他们就像随叫随到的‘及时雨’,只要有法治需求,都会第一时间出现在现场,用一个个真实的案例向老百姓宣讲法律法规,老百姓都很听他们的‘劝’”。大有镇白岩山村村委会主任龙荣华说道。群众法治意识明显增强,法治乡村社会治理新格局正乘着普法劲风有序构建。“以前出现矛盾,都是按照“老规矩”办事,我们心里也很窝火,现在我们遇到麻烦事,第一时间就去找“法律明白人”咨询法律,依法维护自己的利益,我们也晓得只有懂法,才不容易吃亏。”开展普法活动中群众说道。截至目前,岑巩县共培育培养“法律明白人”638名,其中具有产业示范带动的“法律明白人”40余人,建立“法律明白人”产业示范基地17处,整体队伍的法治素养和法治实践能力显著提升,构建乡村社会治理新格局指日可待。 来源:岑巩司法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学习之目的。本文文字、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感谢原作者的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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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 - 10 - 11
近日,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司法局东华司法所聚焦选优人才、做强特色品牌的目标要求,积极探索建立“法律明白人”工作室新模式,打造云南省首个社区“法律明白人”工作室——盘龙区田园路社区“法律明白人”工作室。注重地域辐射 奋力创新工作模式本着方便居民群众、就近提供法律服务的原则,盘龙区田园路社区“法律明白人”工作室选择建在东华街道田园路社区居委会所在地,确保居民群众看得见、找得到、用得着,居民群众在遇到法律疑难问题时能够及时便捷地寻求到法律服务。工作室完善功能配套,达到“五个一”全配备,即一支队伍(“法律明白人”与社区法律顾问联合办公)、一套制度(制度规范公示)、一套学习教材(包括“法律明白人”常用法律知识书籍和学习笔记)、一个“法律图书角”、一个培训室。在做到“标识、标牌、标语”三齐全的基础上,展示“法律明白人”主要工作职责等制度,设置摆放法律相关书籍的“法律图书角”供“法律明白人”和居民群众查阅学习,定期邀请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专家到培训室为“法律明白人”充电赋能,全方位提升“法律明白人”综合素养和为民服务能力。工作室建立“6+1”轮班制度,社区6名“法律明白人”、1名法律顾问轮流坐班“问诊”,开展法治讲座、接受法律咨询、调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难题解决途径,引导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参与管理社区公共事务、化解矛盾纠纷、维护自身权益,达到民意一线掌握、问题一线解决的效果。夯实普法基础 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田园路社区“法律明白人”工作室以“线上+线下”组合模式开展精准普法。社区“法律明白人”线上定期在居民微信群推送实用普法宣传视频和文章;线下每月以一个热点法治话题为宣传主题以案释法,组织开展普法讲座,为群众介绍或解读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群众法治意识。此外,工作室以法治主题社区便民服务大厅和金地山水小区法治主题庭院为依托,将群众办事场所和休闲聚集场所建设成为法治文化阵地,让群众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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