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目标。党的二十大进一步对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作出部署。公共法律服务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两办《意见》,司法部制定出台一系列有关政策规定,《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于2021年12月面世。《规划》明确提出“十四五”期间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2024年1月召开的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对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提供覆盖面更广、内容更丰富、质量更高、获得感更强的公共法律服务作出工作安排。一个个决策部署,为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供了“路线图”“施工图”。全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按图施工”不断夯实线下线上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主阵地,经过不懈努力,基本建成了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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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 - 04 - 16
4月3日,《四川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6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四川省公共法律服务进入规范发展的快车道。“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提炼总结我省公共法律服务好经验、好做法,推进解决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存在的问题,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四川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于2023年列入省政府立法计划,今日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出台将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公共法律服务的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将推动统筹各方力量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强省;将推动供给侧改革,有效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将推动为四川高质量发展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司法厅副厅长王飙表示。据悉,四川是公共法律服务大省,全省共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3.1万余个,实现了“省、市、县、乡、村”五级全覆盖,年均提供法律服务500余万件次。近年来,四川以省委省政府两办名义在全国率先印发《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完成全国唯一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国家标准化试点,全国第一批次编制《四川省“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这为《条例》出台奠定了坚实基础。《条例》共7章62条,明确立法目的是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以高质量法律服务助推高质量发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公共法律服务应当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遵循公共性、均等性、便利性、可持续性原则。围绕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公共法律服务、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公共法律服务保障、监督管理等作出规定,将四川公共法律服务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法律规范,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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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 - 04 - 16
为贯彻落实全国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精神,巩固拓展“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以下简称“惠民工程”)提质增效年活动成果,近日,山西省司法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山西省2024年“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实施方案》。“惠民工程”投入资金3553万元,通过全省117个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300余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为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不断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服务范围覆盖城乡,供给方式便捷高效,群众享有均等普惠。高位谋划部署山西省司法厅党委将“惠民工程”列入厅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予以部署推进,并要求各市将“惠民工程”作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一把手”工程,全面构建上下联动、同向发力、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为“惠民工程”扎实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开展星级评定对工作成效明显、群众认可的法律服务人员进行授星,授星情况将作为法律服务人员评先评优的依据,同时探索授星法律服务人员值班补贴梯级模式,充分调动法律服务人员工作积极性。提升信息化水平完善“惠民工程”管理系统,升级“惠民工程”管理软件,增加服务模块,实时动态掌握全省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各类数据。利用数据库信息,优化“惠民工程”法律服务人员库,对法律服务人员进行动态管理,进优退劣,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品牌建设挖掘工作亮点,总结创新做法,推广先进经验,树立典型示范,加强宣传推广,讲好“惠民工程”故事,打造山西司法行政服务民生的“金字招牌”。开展延伸服务依托晋中市司法局开展“惠民工程”延伸服务试点,立足增强普法宣传的针对性、提高风险预判的准确性、提升矛盾纠纷化解的成功性三性目标,有效发挥“惠民工程”在“建设法治社会”和“助力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来源:山西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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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 - 04 - 16
近日,北京市司法局召开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会。会上,对2023年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部署了2024年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化、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优质化、司法鉴定行业规范化等全市公共法律服务3个方面12项重点工作任务: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化◆ 在全市开展“法润京华”首都公共法律服务专项行动月活动,统筹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力量,通过“走基层”“进企业”“毕业季”“开放日”等具体举措,对人民群众、企事业单位、大中院校等在基本民生、企业经营等方面的法律服务需求,提供精准、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 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首都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的若干措施》,各区、各行业协会和服务机构结合本区本行业本机构实际,细化分解梳理年度落实清单;◆ 组织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第三方评估,检测“十四五”规划完成进度和公共法律服务群众满意度。各区要积极全力配合,实事求是提供情况;◆ 全面开展品牌创建,2024年底每区要建成10个以上公共法律服务品牌。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领域要深挖先进典型,采取多种形式,拓宽宣传渠道,宣介推广首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优质化◆ 全年预计开展案件同行评估4次。案件优良率低于60%或出现不合格案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并责令整改。年内开展一次各区法律援助专项互评互查,考核打分、通报结果,同步将考核结果纳入全市依法行政考核;◆ 推动建立法律援助工作专业委员会。市、区法律援助中心要优选以政府采购方式选定形成法律援助服务机构集群,组建法律援助服务律师团队。各法律援助中心探索形成专业服务团体,保障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服务需求,结合实际,成立专业服务律师团队班底;◆ 常态化组织京津冀三地法律援助业务培训会和开展特殊群体法律援助专项维权活动,全面梳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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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 - 04 - 16
为深入贯彻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和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司法部2024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要点,加快推进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甘肃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开展全省公共法律服务综合提升行动的通知》,就今年重点工作任务进行部署安排。《通知》强调,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队伍建设全领域、全过程。要健全党领导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制度机制,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决策部署。要常态化纵深推进“三抓三促”行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教育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投入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法治甘肃建设。《通知》要求,公共法律服务综合提升行动重点围绕党的建设等7个方面、体系建设等15项具体任务抓好落实。要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以省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成运行为牵引,带动各级公法中心实体平台建设上台阶上水平,切实发挥服务保障职能;深入推进公证体制改革,大力推行减证便民举措,规范服务秩序;深化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强化诚信等级评定等监管措施的指挥棒作用,推动鉴定行业高质量发展;深化仲裁改革发展,拓展业务市场,提升仲裁质量;强化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提升服务能力;持续做好法律援助这一民生工程,加强对困难群体、残疾人、未成年人及军人军属的权益保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通知》指出,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紧密结合实际,加强部门配合和工作协作,认真履行管理职责,细化工作举措,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快速发展。各市州公证、司法鉴定行业协会要切实履职尽责,加强工作指导,组织和引导各类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到公共法律服务综合提升行动中来。各地各单位要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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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 - 04 - 16
2023年12月16日,首届《法治时代》创新论坛分论坛暨“2023年法治创新案例/人物/论文/产品”发布活动和2023年首届智慧法治智慧法务成果展在首都北京隆重举行。会议现场本论坛活动由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联合主办,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法治时代》杂志、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宣传教育与公法研究中心、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智慧法务分会、中国国家创新与发展战略研究会智慧法治与社会治理研究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盈科律师事务所联合承办。会议以“发挥创新引领,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旨在深入探讨新时代法治创新的理论和实践,促进学术成果转化应用,发挥典型引领作用,推动法治工作创新发展。第十二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原主任、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原主任乔晓阳,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秘书长张鸣起,中纪委驻司法部纪检组原组长、中国监狱工作协会会长韩亨林,中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组副书记常勃,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国际法所联合党委书记、法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莫纪宏等出席论坛。来自中央各部委、央企领导和各地政法系统的领导,媒体代表以及《法治时代》杂志各地运营中心的负责同志等300余人参加了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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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3 - 12 - 28
2023年12月16日上午,由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共同主办、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法治时代》杂志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宣传教育与公法研究中心承办的首届法治时代创新论坛在京成功举办。下午举行了第一场平行分论坛“县域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论坛”。论坛现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国际法所法治战略研究部主任 李忠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社会和法治委员会委员,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一级教授、博士生导师胡建淼,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莫于川、中国版权协会常务副理事长,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原局长于慈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数字经济培训”专家组成员张瑾、广州市律政营商环境研究院理事长、院长,广州市律师协会“县域法治化营商环境课题组”组长陈克宇等分别致辞或作主旨发言。该论坛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国际法所法治战略研究部主任李忠主持。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社会和法治委员会委员,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一级教授、博士生导师 胡建淼胡建淼表示,今天首届县域法治化营商环境这个论坛是很重要的,给它定位定到县域这个领域来讨论尤其重要。胡建淼认为,要打造营商环境,有一个现象要防止:现在有关部门和地方往往会创造一些游离于法治以外的新的名词。比如对一个企业的关停,有的地方叫做政策性关停。就这种不断地新的名词的创造,是一种非法治的行为。所以现在我们要把重点落实到县域一级以及乡镇一级,怎么样改善它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非常重要。当务之急一定要把经济恢复起来,一定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这样一个背景下,一定要有好的营商环境。最好的营商环境就是一切东西是有规则的,让每一个投资者安心。这才是一个好的营商环境。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莫于川莫于川认为,要通过完善立法、改善执法、改进司法,打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在新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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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3 - 12 -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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