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西安市莲湖区首家养老服务机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揭牌成立。这是莲湖区司法局是贯彻落实司法部、民政部、全国老龄办部署开展的“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行动的重要举措。揭牌仪式现场,莲湖区司法局、民政局联合开展“法律服务惠民生敬老护老促和谐”主题宣传活动。来自莲湖区法援中心、区公证处以及陕西济维律师事务所的相关工作人员,分别围绕法律援助、遗嘱公证、继承公证、防范养老诈骗等老年人普遍关心的法律问题,开展法律知识讲座,为老年人解答赡养、监护、婚姻、居住权等相关法律问题,引导老年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场的养老机构负责人表示,本次的普法活动内容具体实用,有利于共同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讲座结束后,莲湖区司法局、区民政局相关人员赴区养老服务中心,与在院老年人亲切交谈,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和法律需求,面对面发放宣传资料、宣讲法律知识、解疑答惑。一句句温暖的话语,一个个贴心的举动,让老年人感受到了来自社会的关怀与尊重。继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莲湖区司法局将充分发挥工作站提供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矛盾纠纷调解等,通过建立常态化公共法律服务站点,构建“零距离”法律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切实让老年人感受到司法行政的温度。 来 源:西安发布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学习之目的。本文文字、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感谢原作者的辛苦创作。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我们联系更正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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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 - 11 - 12
日前,江苏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法治乡村建设 助力乡村振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结合江苏实际,以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主要任务,以提升广大农村干部群众法治素养和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为主要目标,以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法律明白人”培养等为载体,部署实施 “五大行动”,努力提高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施党委统筹推进乡村法治建设能力提升行动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司法行政牵头实施,组织、宣传、农业农村等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乡村建设体系,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强化乡村法治建设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实施涉农政府部门严格履行法治职责强化行动优化涉农执法事项清单,完善农业农村领域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高农村经营主体和基层群众法治意识。深化“精网微格”提升工程,加强特殊人群教育监督和服务管理,常态化开展弱势群体法律帮扶。实施乡村依法治理主体力量培育行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制度。健全“四议两公开”机制,完善村民议事协商制度,落实“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推进乡规民约、社区公约、行业规章等社会规范建设,推动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实施城乡法治资源融合共享行动深化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规范化建设,健全覆盖乡村的公共服务资源供给网络,组织开展“法治体检”“产业链+法律服务”“万所联万会”等活动,实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优化‘非诉服务’提升”行动。推进融合法庭建设,推动基层和行业组织更好发挥纠纷分层过滤化解作用。实施法治乡村建设激励保障行动发挥法治督察和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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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 - 11 - 12
贵州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整合律师力量,通过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开展法律援助服务等方式,凭借法治力量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法律顾问助善治 送群众安心贵州律师把自身专业优势和“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的乡土优势结合起来,以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行动为主要抓手,以服务群众、造福群众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推动村(居)法律服务提质增效。指导、培训“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参与法治实践工作,是贵州村(居)法律顾问职责范围。日常培训从介绍“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的重要意义、岗位职责和工作重点,到倡导做好普法宣传排头兵,再到助力增强运用法律思维解决问题、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在贵州律师的“组合拳”下,越来越多的“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正努力成为法治精神的忠实弘扬者、积极传播者、主动践行者,村(居)法律服务在破解基层法律难题、夯实法治基石、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等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普法宣传“零距离”让群众暖心在送法进村(居)过程中,贵州律师结合乡村振兴工作要求,针对“向谁普及,普及什么,怎么普及”等问题,探索出“定位普法、靶向普法、线上普法”工作模式,强化统筹谋划、分类施策、一体推进,助力普法宣传工作走深走实。为更好实现普法宣传“零距离”,贵州律师分析梳理村(居)法律服务中常见的法律问题,缜密划分普法导向,合理规划宣传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讲座;以宣传形式丰富多样、普法主题多向融合、宣传受众覆盖广泛的共享普法模式,在重要时间节点制定宣传主题、设立宣传阵地,相继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主题宣传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题宣传活动、“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6·5”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等。充分发挥新媒体普法矩阵作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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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0月30日从司法部获悉,目前已培育420万名“法律明白人”,实现每个行政村全覆盖。“法律明白人”是具有较好法治素养和一定法律知识、经过法治培训、能够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带头参与基层法治实践的人员。记者从司法部获悉,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部署自2024年至2025年在全国集中开展“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已在各地全面推进。目前,全国已培养“法律明白人”420万余名,基本实现每个行政村都有一名以上“法律明白人”,在收集反馈社情民意、开展政策法律宣传、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引领群众参与法治实践等方面不断扩大覆盖面,满足城乡基层的现实法治需求。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依法治理处处长常雪峰称:“推动‘法律明白人’更好地融入到基层的依法治理的工作格局中,化解基层的矛盾纠纷。” 来源:央视网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学习之目的。本文文字、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感谢原作者的辛苦创作。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我们联系更正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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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 - 11 - 12
湖北省共有1313个司法所。2022年以来,湖北省司法厅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司法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开启为期三年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行动。通过近三年努力,湖北全省72%的司法所达到省级规范化要求,初步实现制度完善、人员充实、保障加强、职能到位的目标。“司法所在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法治乡村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部署,持续推进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作出新贡献。”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杨军表示。办公条件改善,群众找法更方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着力破解基层司法所‘小马拉大车’问题,通过补短板、强弱项使司法所强筋健骨,不断夯实法治湖北建设基层基础。”湖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曾群介绍,省司法厅积极争取将司法所建设纳入“法治湖北”建设规划,印发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提出20项具体举措,并联合省财政厅、省委编办出台意见,提供制度机制保障。三年来,全省各地通过新建、改扩建、购买、置换等方式,累计投入建设资金1.74亿余元,为700余个司法所改善了业务用房。目前,全省所均业务用房面积183平方米,其中具有独立业务用房的司法所占比80%。24小时不打烊,法律服务更贴心过去一年,湖北全省司法所工作交出优异答卷:解答法律咨询突破31万人次,初审法律援助申请超过6200件,为基层党委政府提供法律意见建议8000余条,参与制定审核规范性文件2000余份,并指导制定了6000余件村规民约。这一串串沉甸甸的数字,不仅彰显了“司法蓝”便民利民、温暖民心的坚定初心,更是践行法治精神的生动实践。普法教育做“加法”,矛盾风险做“除法”,打好“普法+调解”组合拳,筑牢矛盾纠纷维稳防线。锚定“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街)、矛盾不上交”的目标,湖北全省司法所坚持和发展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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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 - 11 - 12
近年来,贵州省六盘水市大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关注公共法律服务参与面、受众面,持续推进法律服务数量效果双提升,有效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持续拓宽公共法律服务参与面。持续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把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人民调解室等打造成村(居)法律顾问与“法律明白人”密切协作、有效衔接的实体平台,结合“贵州法律服务网”互联网服务通道、“12348法律服务”电话热线,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便民化,2024年,通过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热线和实体平台共解答各类咨询37332人次,办理工单42件,实体平台代书548份。持续延伸法律援助受众面。实行“全城通办、容缺受理、经济困难状况承诺、快速受理办案”机制,健全完善法律援助窗口服务指引、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制度,畅通“绿色通道”,针对妇女儿童、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申请法律援助,简化案件审查程序,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同时完善案件质量监控机制,规范办案流程,着力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2024年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864件。持续提升村(居)法律顾问成效。加强市域内农村地区的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法律援助知晓率,实现全市村(居)法律顾问微信群服务全覆盖,组建包括452名律师、49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法律顾问团队,通过开展律师行业“头雁行动”活动等,持续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从“有形”向“有效”转变。2024年以来,村居法律顾问共参与协助村(社区)起草、修改和审核村规民约、规章制度、法律文书和其他涉法事务3100余件次,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58次,协助村(社区)委员会妥善解决群众婚姻家庭、土地流转、邻里关系、物业纠纷、宅基地、承包地等矛盾纠纷问题80余件,有效遏制群体性事件、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上访事件。 来源:贵州日报天眼新闻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学习之目的。本文文字、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感谢原作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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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 - 11 - 12
青海省工商联、省律师协会依托“万所联万会”机制,构建专业律师“一对一”“点对点”“全维度”的“民营企业法律服务联络员”工作法(以下简称“法律服务联络员”)。印发《关于依托“万所联万会”机制在民营企业设立法律服务联络员的工作方案》,配套制定《法律服务联络员工作考核办法》《法律服务联络员服务清单》,将12家商会、52家民营企业纳入第一批法律服务联络员工作试点范围,分步召开律师进驻民营企业启动仪式、工作对接会议等,围绕“健全商(协)会组织法人治理体系”“为小微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咨询”“破解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常态难、精准难”等问题开展深入实践探索,为民营企业法律服务拓展新路径。法律服务联络员主要职责法律服务联络员主要工作职责有:由省工商联确定法律服务的商会会员企业,负责对法律服务联络员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监督;省律师协会从各律师事务所选派优秀律师担任法律服务联络员,负责法律服务联络员工作的组织、指导和考核;商会及会员企业确定联系人,为法律服务联络员开展相关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保障;法律服务联络员履行联络服务职责,在政策宣讲、法律咨询、风险防范、诉讼需求、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为所联系的商会及民营企业提供多样化、差异化、精准化法律服务。 法律服务联络员推进商会调解工作青海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法律服务联络员协助商会依法设立调解组织,促进商会调解组织建设,为商会的调解工作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指导商会调解员队伍建设和素质提升,推动商会调解组织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截至目前,青海省共有各类商会调解组织23个,其中,人民调解组织19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3个,入驻商会调解服务平台调解员83名,调解成功率超70%。法律服务联络员赋能“法治体检”青海省始终把“法治体检”作为引导民营企业合规建设的重要工作指导,充分运用“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系统”,持续为省工商联执委企业在线“把脉问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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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 - 11 -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