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根据司法部相关要求,河北省因地制宜,积极推进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承德市作为河北省试点地区之一,主动作为、大胆实践,推进试点工作取得实效。目前,承德市11个县(市、区)中8个县(市、区)已完成试点任务,114名司法协理员上岗到位,156名司法协理员正在招聘中,基层司法所人员力量稳步增强,队伍建设水平不断提升。一、高位引领,精心谋划。承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试点工作,从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高度,将司法协理员试点工作列为“平安承德”“法治承德”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深化改革重点任务,成立了由司法行政、财政、人社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双桥区、宽城县、丰宁县等的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作出专门批示,强化组织领导和协作协同,为推进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司法协理员制度工作的通知》,从工作职责、配备数额、招录标准、招录方式、队伍管理、保障机制6方面提出要求,建立职级晋升、绩效考核机制,加强司法协理员管理,为各县(市、区)开展工作提供了政策指导和依据。工作专班深入县(市、区)开展深入调研,邀请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进行座谈,共同研究、协同推进,共同解决突出问题,有力推动试点工作落地落实。二、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市司法局指导11个试点地区全部出台《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因地制宜科学核定配备数额,明确司法所辖区常住人口1万人以下的配备司法协理员2人及以上;辖区常住人口1万人以上的配备3人及以上。各县(市、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将司法协理员经费保障列入当地财政预算,参照其他政法机关辅助人员和社工等薪资标准,明确资金待遇。试点县(市、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司法协理员管理制度》及《日常工作评价办法》,建立完善监督评价机制,实行“清单化”管理和量化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评优评先、奖惩、级别晋升和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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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 - 11 - 19
近年来,宁夏司法厅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部署要求,持续抓实阵地、队伍、职能“三项建设”,不断提升新时代司法所硬实力、战斗力、内核力,有效增强司法所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彰显了基层司法行政“小窗口”维护社会稳定“大格局”的重要作用。目前,全区82%的司法所达到自治区规范化标准。一、抓牢阵地建设,提升“硬实力”。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要求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和各市、县(区)把司法所建设作为重点保障项目。自治区司法厅扎实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升三年行动,近三年来共筹集建设资金7971万元,完善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等功能室建设,统一了外观标识;投入信息化建设、车辆购置等资金6420万元,全区司法所均配备了工作必须的交通工具,达到了外观一体化、标识醒目化、布局功能化、职责明晰化、业务便利化“五化”标准,司法所已成为法治建设的前沿阵地、法律服务的优质平台、方便群众的法治窗口。二、抓好队伍建设,提升“战斗力”。自治区司法厅联合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司法所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司法所编制管理、人员招录、任职资格、教育培训等事项。全区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全部落实到位,严格执行“一人一岗、人编对应、人岗对应”要求,对司法所编制和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通过招录、聘用法学专业大学毕业生的方式,选优配强司法所人员力量。目前,各县(区)司法局将75%的编制倾斜到司法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基层司法所招募司法协理员,实现全区每个司法所配备司法协理员2名以上,所均工作力量达到9人,有效破解了司法所事多人少问题。三、抓实职能发挥,提升“内核力”。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适应基层社会治理新要求,严格履行司法所在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的职责任务,积极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最大限度发挥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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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 - 11 - 19
10月23日,西安市莲湖区首家养老服务机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揭牌成立。这是莲湖区司法局是贯彻落实司法部、民政部、全国老龄办部署开展的“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行动的重要举措。揭牌仪式现场,莲湖区司法局、民政局联合开展“法律服务惠民生敬老护老促和谐”主题宣传活动。来自莲湖区法援中心、区公证处以及陕西济维律师事务所的相关工作人员,分别围绕法律援助、遗嘱公证、继承公证、防范养老诈骗等老年人普遍关心的法律问题,开展法律知识讲座,为老年人解答赡养、监护、婚姻、居住权等相关法律问题,引导老年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场的养老机构负责人表示,本次的普法活动内容具体实用,有利于共同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讲座结束后,莲湖区司法局、区民政局相关人员赴区养老服务中心,与在院老年人亲切交谈,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和法律需求,面对面发放宣传资料、宣讲法律知识、解疑答惑。一句句温暖的话语,一个个贴心的举动,让老年人感受到了来自社会的关怀与尊重。继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莲湖区司法局将充分发挥工作站提供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矛盾纠纷调解等,通过建立常态化公共法律服务站点,构建“零距离”法律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切实让老年人感受到司法行政的温度。 来 源:西安发布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学习之目的。本文文字、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感谢原作者的辛苦创作。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我们联系更正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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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 - 11 - 12
日前,江苏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法治乡村建设 助力乡村振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结合江苏实际,以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主要任务,以提升广大农村干部群众法治素养和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为主要目标,以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法律明白人”培养等为载体,部署实施 “五大行动”,努力提高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施党委统筹推进乡村法治建设能力提升行动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司法行政牵头实施,组织、宣传、农业农村等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乡村建设体系,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强化乡村法治建设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实施涉农政府部门严格履行法治职责强化行动优化涉农执法事项清单,完善农业农村领域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高农村经营主体和基层群众法治意识。深化“精网微格”提升工程,加强特殊人群教育监督和服务管理,常态化开展弱势群体法律帮扶。实施乡村依法治理主体力量培育行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制度。健全“四议两公开”机制,完善村民议事协商制度,落实“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推进乡规民约、社区公约、行业规章等社会规范建设,推动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实施城乡法治资源融合共享行动深化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规范化建设,健全覆盖乡村的公共服务资源供给网络,组织开展“法治体检”“产业链+法律服务”“万所联万会”等活动,实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优化‘非诉服务’提升”行动。推进融合法庭建设,推动基层和行业组织更好发挥纠纷分层过滤化解作用。实施法治乡村建设激励保障行动发挥法治督察和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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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 - 11 - 12
贵州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整合律师力量,通过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开展法律援助服务等方式,凭借法治力量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法律顾问助善治 送群众安心贵州律师把自身专业优势和“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的乡土优势结合起来,以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行动为主要抓手,以服务群众、造福群众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推动村(居)法律服务提质增效。指导、培训“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参与法治实践工作,是贵州村(居)法律顾问职责范围。日常培训从介绍“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的重要意义、岗位职责和工作重点,到倡导做好普法宣传排头兵,再到助力增强运用法律思维解决问题、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在贵州律师的“组合拳”下,越来越多的“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正努力成为法治精神的忠实弘扬者、积极传播者、主动践行者,村(居)法律服务在破解基层法律难题、夯实法治基石、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等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普法宣传“零距离”让群众暖心在送法进村(居)过程中,贵州律师结合乡村振兴工作要求,针对“向谁普及,普及什么,怎么普及”等问题,探索出“定位普法、靶向普法、线上普法”工作模式,强化统筹谋划、分类施策、一体推进,助力普法宣传工作走深走实。为更好实现普法宣传“零距离”,贵州律师分析梳理村(居)法律服务中常见的法律问题,缜密划分普法导向,合理规划宣传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讲座;以宣传形式丰富多样、普法主题多向融合、宣传受众覆盖广泛的共享普法模式,在重要时间节点制定宣传主题、设立宣传阵地,相继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主题宣传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题宣传活动、“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6·5”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等。充分发挥新媒体普法矩阵作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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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 - 11 - 12
记者10月30日从司法部获悉,目前已培育420万名“法律明白人”,实现每个行政村全覆盖。“法律明白人”是具有较好法治素养和一定法律知识、经过法治培训、能够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带头参与基层法治实践的人员。记者从司法部获悉,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部署自2024年至2025年在全国集中开展“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已在各地全面推进。目前,全国已培养“法律明白人”420万余名,基本实现每个行政村都有一名以上“法律明白人”,在收集反馈社情民意、开展政策法律宣传、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引领群众参与法治实践等方面不断扩大覆盖面,满足城乡基层的现实法治需求。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依法治理处处长常雪峰称:“推动‘法律明白人’更好地融入到基层的依法治理的工作格局中,化解基层的矛盾纠纷。” 来源:央视网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学习之目的。本文文字、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感谢原作者的辛苦创作。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我们联系更正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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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 - 11 - 12
湖北省共有1313个司法所。2022年以来,湖北省司法厅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司法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开启为期三年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行动。通过近三年努力,湖北全省72%的司法所达到省级规范化要求,初步实现制度完善、人员充实、保障加强、职能到位的目标。“司法所在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法治乡村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部署,持续推进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作出新贡献。”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杨军表示。办公条件改善,群众找法更方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着力破解基层司法所‘小马拉大车’问题,通过补短板、强弱项使司法所强筋健骨,不断夯实法治湖北建设基层基础。”湖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曾群介绍,省司法厅积极争取将司法所建设纳入“法治湖北”建设规划,印发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提出20项具体举措,并联合省财政厅、省委编办出台意见,提供制度机制保障。三年来,全省各地通过新建、改扩建、购买、置换等方式,累计投入建设资金1.74亿余元,为700余个司法所改善了业务用房。目前,全省所均业务用房面积183平方米,其中具有独立业务用房的司法所占比80%。24小时不打烊,法律服务更贴心过去一年,湖北全省司法所工作交出优异答卷:解答法律咨询突破31万人次,初审法律援助申请超过6200件,为基层党委政府提供法律意见建议8000余条,参与制定审核规范性文件2000余份,并指导制定了6000余件村规民约。这一串串沉甸甸的数字,不仅彰显了“司法蓝”便民利民、温暖民心的坚定初心,更是践行法治精神的生动实践。普法教育做“加法”,矛盾风险做“除法”,打好“普法+调解”组合拳,筑牢矛盾纠纷维稳防线。锚定“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街)、矛盾不上交”的目标,湖北全省司法所坚持和发展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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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 - 11 -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