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对于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青海省果洛州达日县司法局以智能化信息技术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模式创新,让基层人民群众享受到优质法律服务,使公共法律服务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  5月26日,青海省司法厅第三调研小组组长、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局长陈发虎、成员杜长平、李建业一行3人赴果洛州达日县检查调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果洛州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罗赛等同志陪同。      调研组一行实地察看了县、社区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情况,听取了达日县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及运行情况的汇报,现场了解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阵地建设、制度落实、人员配备、运行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困难以及 “青小律”智慧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投放到达日县法律服务大厅的使用情况等,并对司法所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等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指导,对达日县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给予了充分肯定。    “青小律”智慧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充分结合人工智能、大数据和互联网等前沿技术,设置了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律师律所、公证服务、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等版块,可全方位地为群众提供公共法律综合服务的咨询、查询等功能。  “青小律”智慧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头脑里的云端储存15万多个智能法律问答数据,涵盖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宪法知识、民族宗教、婚姻家庭、房产继承、劳动就业、工伤社保、民间借贷、交通事故等多方面的法律内容。群众所需的公共法律服务和内容,在“你问我答”中即可轻松、准确地获取。  青海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局长陈发虎提出三项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当作一项重要任务,司法行政系统要起到先锋作用,大力抓好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二是加大检查力度,在县委、政府的支持下,加快进度,保证质量,更加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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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0 - 05 - 29
63726608642632310175631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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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0 - 05 - 28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民法,社会生活的记载与表达  直接影响着每一个人的生活  从生到死  签合同做生意  结婚生子、继承收养  ……  老百姓的一切皆离不开民法  所以民法典也被称之为  “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尽快地了解和熟悉民法典,不仅是法律工作者,也是每一位公民的迫切需要。  为此,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第一时间推出目前最全面、系统、权威的民法典学习系列读物,让大家看得懂、学得会、用得上。  1.权威版本,权威理解        经典公报版 便携轻盈  书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ISBN:978-7-5162-2227-0  定价:22 元  出版时间:2020年5月  精装糊壳、拼布烫银  内文80g胶型纸  美观经典,便于收藏  书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ISBN:978-7-5162-2233-1  定价:66元  出版时间:2020年5月  体例科学 结构严谨 权威规范  书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释义及适用指南  ISBN:978-7-5162-2219-5  主编: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主任 黄薇  定价:320元  出版时间:2020年6月  2.贴近生活,简单易懂  朗朗上口,易诵易记  漫画生动直观,故事贴近生活  书名:百姓法治宝典系列丛书  《民法典普法三字经》  规格:32开,四色  定价:10元  出版时间:2020年6月       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大众  书名:百姓法治宝典系列丛书  《民法典百姓普法读本》  规格:32开,四色  定价:20元  出版时间:2020年6月  以案释法,漫画说法  解答依法,条文释法  书名:《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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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0 - 05 - 28
今年是“七五”普法的收官之年。近日,记者从司法部获悉,目前,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正在组织各地各部门开展“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同时积极谋划“八五”普法,推动全民守法普法成为社会治理的法治基础。  四年多来,各地各部门扎实推进“七五”普法,全民守法迈出新步伐,全社会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七五”普法有以下几个亮点。  一是“谁执法谁普法”责任逐步落实。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是“七五”普法的理念、实践和制度创新。2017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后,司法部牵头建立了落实普法责任制部际联席会议。全国普法办统一编制并公布了两批50家中央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基本实现了对中央国家机关的全覆盖。各部门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中加强以案普法,广泛组织开展专项法律宣传日、周、月活动,让执法活动成为生动的普法课堂。  二是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扎实推进,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2016年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社部印发《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后,各地各部门普遍建立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把法治纳入公务员录用考试和培训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等必修课。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实施了《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每年至少旁听庭审一次,并率先在中央国家机关领导干部中作出示范。2016年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共同编制《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中小学统一设置了《道德与法治》课程,法治纳入了中高考必考内容,实现了法治教育进大纲、进教材、进课堂。  三是法治乡村建设迈出新步伐。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举措。2019年6月,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在浙江省宁海县召开了全国法治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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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0 - 05 - 27
为全面做好黑龙江省“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确保“七五”普法圆满收官,按照全国普法办《2020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精神、全面依法治省工作部署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2020年第一次全体会议要求,日前,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全省“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大幕正式拉开!《关于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                全省“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对照国家和我省“七五”普法规划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依据全国普法办《全国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试行)》,对我省“七五”普法以来各项工作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检查验收。  基本标准  •《全国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试行)》(全国普法办印发)  •《全省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试行)》(2018年原建设法治黑龙江工作委员会法治宣传教育组印发)  1、动员部署  5月中旬印发《全省“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方案》,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制定具体总结验收工作方案和措施,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2、开展自查  5月中旬至7月底,各地各部门对照我省“七五”普法规划和《全省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试行)》,扎实开展自下而上的自查工作,查找薄弱环节,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补齐短板,逐项落实。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对所属县(区、市)和机关单位进行点面结合总结检查。  3、网上报送  8月20日前,各地各部门对照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对应梳理相关资料、形成台账,完成“七五”普法终期自查评估报告、工作总结,建立和完善相关情况印证材料的电子档案,适时运用网络平台、数据库上传报送。印证材料以图片、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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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0 - 05 - 26
近年来,张掖市肃南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多措并举,创新工作,积极探索,通过解答咨询、援调对接、诉讼引导等方式,加强对妇女维权方式的机制建设,教育引导妇女拿起法律武器,有效维护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撑起“保护伞”  以“三八”妇女节等节日为契机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活动,通过设置咨询服务点、悬挂横幅、展出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妇女宣传《反家暴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互联网+法治宣传”新媒体建设,打造普法“微”平台。以微信公众号为平台,通过推送法治资讯、开展以案释法、更新普法动态、播放普法视频等形式,实现了掌上便民法律服务,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妇女、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终端“甘小律”系统自主操作功能,为妇女群众提供有针对性、私人化、智能化的法律服务,不断增强广大妇女法治观念。创新普法工作宣传模式,在农牧民群众集中定居点打造“法治文化街道”,以通俗化、启发式教育为主,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为原则,向群众展示法律法规等知识,进一步提高妇女群众法治素养。  优化法律援助服务,开启“绿色通道”  深入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23名律师及1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分别与102个村、3个社区签订“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协议,实现了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使妇女可以通过微信与律师、公证员“零距离”接触,进一步节省了妇女享受法律服务的时间和经济成本。通过114个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和覆盖全县的公共法律服务公众号,有针对性地发布法律法规信息,开展在线法律服务,进一步提高了妇女的法治素养。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院、检察院、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职能,让值班律师面对面解答群众提出的离婚诉讼、家庭暴力、抚养权纠纷等法律问题,有效维护合法权益,提高妇女和家庭成员学法、守法、依法维权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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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0 - 05 - 26
2020开年之际,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司法行政系统积极战“疫”,开展行之有效的改革创新与法律服务。  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深化司法行政“放管服”改革、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积极构建新时代大调解工作格局、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一系列改革举措掷地有声,人民群众在“便民利民”中感受司法的正义与温暖。  2020年,司法行政系统多措并举助力改革,有哪些亮点值得关注?有哪些做法值得学习?各地实践情况又如何?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投诉率直降的“法宝”  2018年9月中国法律服务网“群众批评——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共收到群众反映证明事项有关问题865件,2019年11月大幅下降至15件。  投诉率直降的“法宝”是什么?让企业、群众感到“便利”二字是最重要的原因。  2019年5月,司法部按照《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组织天津等13个省(市)和公安部等5个国务院部门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  截至2019年底,13个省(市)、5个部门累计试点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约2500项,涉及公安户籍、交通运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不动产登记、教育、科技、司法行政等60多个领域。  认真贯彻“减证便民”,这一举措极大简化了办事创业的流程和材料,企业群众办事负担小了,获得感和幸福感就强了。  疫情期间,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继续发挥了重要作用。  常熟市批准医院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缓解了疫情期间市级综合医院人流压力,为养老机构开办医养结合护理院发放医疗机构许可证,解决了封闭管理期间百名在院老人的用药就医问题。  在实践中,各试点省(市)和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明确试点范围、建章立制规范工作流程、探索高效便捷的事中事后核查方式、加强信用管理惩戒、强化风险防控、科学考核评估。  辽宁省修订《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辽宁省推进“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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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0 - 05 -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