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在自治区全域打造线上线下融合闭环和一体化服务的“30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深入推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印发《关于打造线上线下融合闭环和一体化服务的“30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及指引“三台融合”实体平台操作的通知》,结合为基层减负需求,将高效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实现线上线下融合闭环。公共法律服务线上依托内蒙古“12348”热线、“12348”法律服务网或各地微信小程序、APP等线上移动服务终端,对内整合现有的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调解、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对外统筹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中的作用,线下衔接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志愿者为群众和企业提供“面对面”服务,同时实现线上线下服务流转对接,构建起整体联动的运行机制,形成“分别受理、统筹调度、互联互通”的公共法律服务闭环服务。打造一体化服务的“30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推动盟市、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版本升级”,与“30分钟社区生活圈”高度融合,群众和企业在30分钟以内可以到达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获得法律服务。对于个别偏远地区无法到达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可以通过应用内蒙古“12348”热线平台、12348法律服务网、智能终端、移动终端、微信群等,实现在30分钟内获得法律服务。呼伦贝尔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内部法律服务资源,对外实现多平台多主体联动,构建“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机制新格局。赤峰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紧盯人工智能化前沿,着眼“数字赤峰、智慧司法”建设,主动回应人民群众依靠“移动互联、智慧服务”新模式获取公共法律服务的新需求。今后,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将进一步做实做优“30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建设,持续扩大“30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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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 - 06 - 25
涉企行政复议典型案例1.某公司不服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申请行政复议案2.某公司不服市政府征缴土地闲置费申请行政复议案3.某再生资源公司不服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不予延续行政许可申请行政复议案4.某公司不服区文化旅游广电局不允许拆除函申请行政复议案5.某公司不服市水利局行政处罚申请行政复议案案例一某公司不服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申请行政复议案【关键词】行政复议撤销 市场监管 行政处罚 行政复议意见书【基本案情】2019年12月6日,申请人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经营困难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但以拥有优质资产、仍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法院申请重整。法院于2021年11月12日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2023年7月26日,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将该公司的股权过户登记到投资人名下,至此该破产重整案件审理终结。在法院审理重整案件期间,2023年6月12日,被申请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某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申请人逾期未上报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成立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形,作出吊销申请人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导致申请人在重整后因营业执照被吊销无法申报项目开发,企业经营再度陷入困境。申请人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恢复其营业执照。【复议办理】行政复议机构查明,自2019年12月9日至2023年7月26日期间,申请人一直处于人民法院审理破产重整案件程序中。因企业未申报变更经营场所,被申请人无法取得联系,也未实际听取其陈述意见,仅公告程序后即作出行政处罚。同时也因有关部门之间未建立关于破产案件审理的信息互通机制,导致遗漏查明作出行政处罚时该企业正处于破产重整期间的事实。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13部门《关于推动和保障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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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 - 06 - 19
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  告第 19 号《浙江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已于2024年5月31日经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5月31日浙江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第三章  多元化专业化公共法律服务第四章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第五章  保障与监督第六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和规范公共法律服务,加强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公共法律服务的提供、保障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公共法律服务,是指为了满足公民、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法律服务需求,由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提供,具有公共性的法律服务活动、服务产品、服务设施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服务,包括政府保障、无偿提供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和政府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提供的多元化专业化公共法律服务。国家对公共法律服务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统筹协调、改革创新,以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智能精准为目标,整合优化各类法律服务资源,促进资源共建共享。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法治建设规划,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和协调机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职责做好辖区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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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 - 06 - 17
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组织编写的全国“八五”普法统编读本《“法律明白人”普法读本》,已由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即日起在全国发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要教育引导农村广大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积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2021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指出:“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加大乡村(社区)普法力度,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2021年11月8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全国普法办公室印发《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明确提出着力培养一支群众身边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队伍,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提供基层法治人才保障,并对“法律明白人”的遴选、使用、培训、管理等工作作出全面规范。为了贯彻落实《规范》要求,全国普法办公室牵头组织编写了《“法律明白人”普法读本》,作为各地学习培训教材。该书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聚焦常见法律问题和矛盾纠纷,精选与基层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 230 余个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深入浅出地普及“法律明白人”必备的各类法律知识及相关政策。书中以真实生动的案例故事,通俗易懂的法律分析,明理解惑的关联提示,清晰明了的解决途径,一扫即读的法律政策,为“法律明白人”讲授全面、实用的普法公开课。2023年12月8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在河北省定州市召开“法律明白人”作用发挥工作试点地区交流会,会上正式启动“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现场向“法律明白人”赠送了《“法律明白人”普法读本》。本书亮点01.真实生动的案例故事聚焦乡村常见法律问题和矛盾纠纷,精选与基层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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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 - 06 - 13
司法部发布行政复议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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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 - 06 - 12
为纪念《法治时代》杂志创刊2周年,探讨法治期刊高质量发展新进程、进一步提升办刊水平和影响力,2024年6月6日下午,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联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等单位,在北京成功举办《法治时代》杂志创刊2周年座谈会。来自全国人大、中国法学会、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地方政法单位等领导和专家学者,以及杂志的作者、读者、编者、运营等各方面代表近百人出席盛会。 座谈会第一阶段由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编辑,《法治时代》杂志社长、总编辑刘海涛主持。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编辑,《法治时代》杂志社长、总编辑刘海涛 《法治时代》杂志编委会顾问,第十二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原主任、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原主任乔晓阳在致辞中表示,《法治时代》杂志自创刊以来刊发了一批具有重要价值、理论意义、实践意义的学术文章,为广大读者提供了很多具有前瞻性、思想性、专业性的观点,有力推动了我国法学理论研究和法治实践工作。乔晓阳指出,《法治时代》杂志要为推广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作出更大的贡献。一是要加强理论研究,为全面依法治国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支撑;二是要宣传重要成果,继续刊发具有重要价值的研究成果,助推法治建设;三是要紧跟时代热点,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对重大法治事件进行深入宣传和解读,并积极关注法治建设进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和新挑战;四是要坚持改革创新,增强学术生命力,努力打造一个以法治理论为核心、以法治实践为主体的高端学术交流平台。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原主任、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原主任乔晓阳 中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张宏肯定了《法治时代》杂志创刊两年来所取得的成绩,并对今后杂志工作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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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 - 06 - 07
覆盖全业务、贯通全时空、横跨多领域的北京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初步建立,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首都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总体充足,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布局渐趋均衡……6月3日,北京市司法局召开“法润京华”公共法律服务专项行动月新闻发布会。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国强介绍了北京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情况。夯筑公共法律服务“三重保障”★ 制度体系完善。形成“1+N”制度体系,以《北京市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为基础,完善建立43个配套政策文件的制度体系,制定出台《北京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21-2025年》,明确发展方向、建设路径。★ 政策支持坚实。实现“三个纳入”,公共法律服务纳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多项“十四五”规划和地方性法规,纳入“七有”“五性”民生监测指标体系,实体、网络平台纳入市民生实事项目。★ 财政保障有力。法律援助纳入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经费纳入政府预算。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渠道”★ 实体平台以“标准化”落实“全覆盖”。建成全国面积最大、功能最全的省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16个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配备342个街道(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实现四级实体平台服务“全覆盖”。★ 热线平台以“专业化”实现“更精准”。建成全国单日咨询量第一梯队中唯一自运营热线平台,配备咨询律师坐席142个,实现7×24小时服务。市、区两级“12348”一体化呼叫系统与市民服务热线实现一键转接,设置专业座席和专家座席,提供有针对性、专业化服务。★ 网络平台以“智能化”保障“全时空”。以“北京法律服务网”为门户,建成“1+3”一体化智能网络平台。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实现“指尖办”“网上办”,群众法律需求实现“一端发起·三台通行”。做好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民生实事”★ 法律援助应援优援。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法律援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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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 - 06 - 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