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退役军人事务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志愿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和《志愿服务条例》,对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志愿工作作出安排、提出要求。《意见》明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弘扬志愿精神,有序发展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志愿队伍,推动建成覆盖城乡的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志愿工作网络,加强和规范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志愿工作,运用法治手段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为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意见》提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根据需要,依托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成立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志愿队伍。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可以在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为法律服务志愿工作提供必要场所和便利条件。要强化服务力量,重点从有法律服务志愿工作经历的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仲裁员、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中招募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志愿者。鼓励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两代表一委员”、退役军人、退役军人事务员、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从事法学教育和研究工作的人员以及法律相关专业学生等,积极参与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志愿活动。要严格志愿者招募条件,规范招募程序,做好志愿者权益保障,加强志愿者思想教育,规范志愿服务工作运行,完善相关考核机制。《意见》指出,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志愿者要认真开展法律咨询、参与矛盾化解、开展法治宣传、协助司法救助等工作。注重从专业角度释法明理,引导退役军人合理合法表达利益诉求。通过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等形式,面向退役军人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活动。为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或者通过法律手段为其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法律帮助。要健全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推行智慧服务、精细服务和均衡服务,加强信息化建设,为退役军人提供线上咨询、信息...
浏览次数: 177
更新日期: 2024 - 05 - 15
为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切实保障广大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司法部、民政部、全国老龄办日前联合发出《关于开展“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国部署开展“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行动。行动聚焦老年人群体公共法律服务需求,重点关注高龄、失能、困难、残疾等老年人“急难愁盼”的法律问题,推出6个方面措施,积极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可感、可知、可及”的公共法律服务。具体包括:平台服务便老引导公共法律服务向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等延伸;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普遍提供适老、助老设施和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设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老年人坐席;完善法律服务网无障碍功能;推广应用符合老年人需求特点的小程序界面等智能信息服务。优质服务援老对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对无固定生活来源、接受社会救助、司法救助的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在养老机构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或联络点;对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预约办、上门办、一次办服务。公证服务惠老缩短老年人办理委托、遗嘱等公证事项的期限,支持对老年人申办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证明材料充分的公证事项,做到当日出证;积极为老年人开通办证“绿色通道”;对80岁及以上老人首次办理遗嘱公证免收公证费;优化老年人意定监护公证服务程序;指导公证机构与养老机构共同打造“公证+养老”服务模式。调解服务助老将涉老年人婚姻家庭、投资消费、侵权、赡养、监护等矛盾纠纷作为重点,组织动员广大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做好涉老年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设立养老服务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公益服务爱老指导律师行业把老年人作为公益法律服务的重点服务对象,组织引导广大律师特别是青年律师积极参与老年人法律服务活动;发挥律师协会老年人权益保障委员会...
浏览次数: 119
更新日期: 2024 - 05 - 14
光荣属于劳动者,幸福属于劳动者。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健全劳动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必须抓紧抓实抓好。面对劳动者日渐多元的司法需求,最高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和延伸司法职能,加强审判指导,制发司法解释、司法建议书、规范性文件,发布典型案例,支持和规范新就业形态,加强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巩固拓展根治欠薪成果,多措并举落实我国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制度,推动审判工作及诉源治理不断取得新成效。人民法院对劳动争议的妥善化解,不仅关涉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维护,更是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息息相关。为进一步发挥司法服务保障促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职能作用及典型案例的引领示范价值,最高人民法院此次发布六个劳动争议典型案例。这批案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更好满足劳动者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党中央、国务院将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把稳就业提高到战略高度通盘考虑。人民法院保障劳动者的工资收入等基本需求,并不断满足劳动者在确认劳动关系、平等就业、休息休假等方面的更高要求,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实现体面劳动,通过奋力书写稳就业“答卷”,筑牢“万家灯火”的幸福根基。如李某与某服饰公司劳动争议案中,李某陪妻子待产,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护理假工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减轻女性在育儿阶段的负担,推动用人单位构建生育友好的就业环境。又如某公司与李某竞业限制纠纷案中,某公司与普通员工李某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在李某入职新用人单位之后,某公司要求李某承担违约金,人民法院依法认定李某在日常工作中接触到的公司信息不属于核心经营信息,李某不属于其他负...
浏览次数: 113
更新日期: 2024 - 05 -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88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04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18年)宪法相关法(52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1979年通过,1982年修正,1986年修正,1995年修正,2004年修正,2015年修正,2022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1979年通过,1982年修正,1986年修正,1995年修正,2004年修正,2010年修正,2015年修正,2020年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1979年通过,1983年修正,1986年修正,2006年修正,2018年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1979年通过,1983年修正,1986年修正,2018年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1980年通过)  6.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1982年通过,2021年修正)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1982年通过,2024年修订)  8.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1983年通过)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1984年通过,2001年修正)  1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沿海港口城市设立海事法院的决定(1984年通过)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1986年通过)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1987年通过,2009年修正,2022年修正)  1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授予军队离休干部中国人民解放军功勋荣誉章的规定》的决定(1...
浏览次数: 37
更新日期: 2024 - 05 - 14
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组织编写的全国“八五”普法统编读本《“法律明白人”普法读本》,已由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即日起在全国发行。《“法律明白人”普法读本》著者: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 组编书号:ISBN 978-7-5162-3235-4出版时间:2023年12月开本:16开定价:58.00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要教育引导农村广大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积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2021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指出:“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加大乡村(社区)普法力度,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2021年11月8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全国普法办公室印发《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明确提出着力培养一支群众身边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队伍,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提供基层法治人才保障,并对“法律明白人”的遴选、使用、培训、管理等工作作出全面规范。为了贯彻落实《规范》要求,全国普法办公室牵头组织编写了《“法律明白人”普法读本》,作为各地学习培训教材。该书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聚焦常见法律问题和矛盾纠纷,精选与基层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 230 余个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深入浅出地普及“法律明白人”必备的各类法律知识及相关政策。书中以真实生动的案例故事,通俗易懂的法律分析,明理解惑的关联提示,清晰明了的解决途径,一扫即读的法律政策,为“法律明白人”讲授全面、实用的普法公开课。2023年12月8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在河北省定州市召开“法律明白人”作用发挥工作试点地区交流会,会上正式启动“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
浏览次数: 149
更新日期: 2024 - 05 - 14
为持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效能,满足人民群众更高、更优、更快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补齐法律服务窗口8小时以外和节假日法律服务办事短板,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司法局创新设立“24小时自助法律服务”场所,为辖区企业和群众提供“7×24小时”不打烊法律服务。该场所以科技延伸公共法律服务惠及面,有效解决部分办事居民“上班没空办、下班没处办”的难题。场所内配备公共法律服务自助终端机,整合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专业调解、公证服务、行政复议等多种功能,实现了全天候“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下一步,福山区司法局将继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打通末端公法服务“最后一公里”,让公共法律服务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来源:法治烟台小律·智慧普法与公共法律服务自助柜员机小律·智慧普法与公共法律服务自助柜员机充分结合人工智能、大数据和互联网的优势,全方位提供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律所律师、公证服务、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监狱执法、强制戒毒、社区矫正、基层法服、法律资格考试、法制仲裁等智能导引和自助办理,还可以进行法律法规及案例文书查询、在线远程咨询,特别是可以一键生成婚姻家庭、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借贷纠纷、工伤赔偿、类案分析、诉讼费计算等人工智能解决方案,手机扫码即可带走。7×24小时智能法律咨询在线预约法律援助、公证服务、人民调解智慧法律服务解决方案(智能生成法律意见书、法律文书、在线类案分析、在线计算器)远程视频连线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进行以案释法等法治宣传即时查询司法行政服务机构及人员支持配备打印机,便捷打印文书模板、法律意见书▌版权声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如有异议,请联系本公众号内容核实后删除。谢谢!▌咨询热线:010-62168489  QQ:4006570518
浏览次数: 209
更新日期: 2024 - 05 - 14
近日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司法局在侨英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正式投入了一台“小律·智慧普法与公共法律服务自助柜员机”(以下简称“小律柜员机”)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多时段、分类别法律服务小律柜员机充分结合人工智能、大数据和互联网的优势,全方位提供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律所律师、公证服务、人民调解、司法鉴定、强制戒毒、社区矫正、基层法服等智能导引和自助办理,还可以进行法律法规及案例文书查询、在线远程咨询,特别是可以一键智能生成婚姻家庭、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借贷纠纷、工伤赔偿、刑期预测、诉讼费计算等人工智能解决方案,手机扫码即可带走,同时支持下载打印。小律柜员机的应用,不仅优化了法律服务流程,提高了服务效率,更以其出色的实用性,让法律服务更加贴近民生,满足了人民群众对便捷法律服务的需求。来源:法治集美
浏览次数: 210
更新日期: 2024 - 05 - 14